三有斋

她姥姥姊妹的重孙女跟她儿子结婚

2020-04-25  本文已影响0人  波之角落

一位妇人问,我姥姥她姊妹的重孙女和我儿子登记结婚可以不可以?

妇人在门外同门里员工的对话,经过办事厅,再转一个弯,径直钻进我耳朵。我没法把耳朵关上不去听,听后我还动了一下小脑筋,想了想,我把妇人姥姥她姊妹的重孙女摆到一个位置上,又把妇人儿子摆在一个位置上,再仔细一琢磨,大脑立刻把信息传给我,可以的。

可让我没想到的是,妇人的这一问,使那位年轻员工懵圈了,竟一时答不上来。他这一懵圈,又让我对大脑传来的信息产生了怀疑,这个问题那么难吗?

几个员工在一起为她一辈辈捋顺,这个人说可以,那个人说不行。这个人这么排列分析,那个人那么捋顺理会,不管怎么讨论,都没得出结果。

我真想出去参与其中,大大方方地告诉他们,应该可以。但我还是闭嘴克制住自己没出去。

什么叫“应该可以”呀?可以就是可以,不可以就是不可以,“应该可以”是什么意思?

显然我对自己想说的话还不敢确定。再是觉得我这个外来人员不该狗咬耗子多管闲事,便罢了。

我偷偷翻了翻婚姻管理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中的括号“四” :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为了更进一步了解什么才是近亲结婚,我又上网上查了查,婚姻法对近亲结婚范围的规定 :

所谓的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也叫近亲结婚。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网上讲得很具体也很详细,但是若不把脑袋转起来,想轻松把所有关系都弄个明明白白,也挺不容易。

回到家我问丈夫,“她姥姥姊妹的重孙女跟她儿子结婚可不可以?”丈夫张口就来,可以呀。

他怎么能飞快解答出来呢?他说,从她姥姥和她姥姥的姊妹开始算,是老一代,她父母是第二代,她是第三代,她儿子和她姥姥姊妹的重孙女就是第四代了。

我明白了,只要把开始算起的老一代定准确,就一目了然了。

我再上度娘家里去翻找,又发现一段话 :

哥哥的孙子和妹妹的重孙女(亲兄妹)是第几代血缘关系?怎么算?
这是第三代和第四代的血缘关系。计算方法:哥哥和妹妹是亲兄妹,理所当然的属于第一代,往下就是儿子是第二代,孙子属于第三代,重孙就属于第四代。
重孙是第几代?

第四代,第四代:重孙;第三代:孙子;第二代:儿子;第一代:老子。

​这回该清楚明白了吧?看来,脑袋不转几个弯,还真是不好开这个窍。

她姥姥姊妹的重孙女跟她儿子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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