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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与看书,为灵魂点亮的灯

2018-06-28  本文已影响1229人  袁非非也

文/袁非YFL

书与看书,为灵魂点亮的灯

当房间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快要堆积如山时,我和老婆终于下定决心,要进行一次集中突击,还家一个窗明几净,简洁舒适。

经过一整天汗流浃背,清理战果时,赫然发现,最乱、最多、最占空间的是各种各样的书。

新的、旧的、过时的,还有未开封的。有文史哲、诗歌散文小说、专业类的,还有很多心灵鸡汤,林林总总一大堆。

仔细想想,这些书大多是我出差途中的收获。从事销售工作东奔西走十余年,最固执的一个坚持,就是买书和看书。

车站、机场、陌生城市偶遇的某个书店,随手翻翻,眼前一亮就收入了囊中。日积月累下来家里开个小书店都绰绰有余。

每次买的时候兴致勃勃,拿回家后却难得有心情再打开,所以买得勤,真正认真看完的少。

老婆经常拿这一点来诟病我,因为老婆与我是完全不同两种做法。老婆买书要理智很多,一般只会买有用的书。

我是爱看书也爱买书,但是看着这些随意堆放,甚至有的还布满灰尘的书籍,我又茫然了。

我对书的这份爱其实是要打许多折扣的,若干年前我对书的态度与今天截然不同。

特别是年轻时想看某本书能够达到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地步。拿到手后,也是珍爱万分爱不释手。

更早的小时候,那时正在读小学四五年级。农村的家买不起书,听说村里有人收藏了一本《红楼梦》,虽然那时的我是一百个看不懂,但念在心里了,就挥之不去,猫爪挠心一样。

几次放牛时在人家屋门前后辗转迟疑,被那家女主人问出原由,当然最后得偿所愿,宝贝似的借到了手。囫囵吞枣看了两个礼拜,那份快乐至今记忆犹新。

那时长我九岁的大哥,在家里遗落了一本《青山青》。讲的是东南亚某个国家的故事,厚厚的一本,现在想来枯燥无味得很,但被我半懂不懂的当成宝贝翻了十几遍。

小时候找不出书来看,就把哥哥们初中高中的语文书、历史书全当成课外书,看得津津有味。

可能是一种补偿心理吧。以后有条件买得到也买得起书了,只要心动总想着往家里搬。

买得最多的一次是在双流机场,遇上许多新书上架,拿了这本舍不得那本,其中还有一个北大编辑的系列作品,干脆发狠邮寄回家两纸箱,后来也没看完,几年以后还有未撕掉密封薄膜的。

就这事老婆经常嘲笑我不是真的喜欢看书,只能算个彻头彻尾的书店搬运工。

随着年岁日长,工作生活压力与日俱增,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能够给我看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但好在有书。虽然只有不多的间隙时间,如车站候车的时候,机场待机的时候,如忙完应酬回到宾馆的时候。

是书本,让时间慢了下来。是阅读,让我的世界慢了下来。远离喧嚣的片刻宁静里,书页翻动沙沙的声音,伴随着我的心跳,让我一次次沉浸在生活的美好里。

这也是我偏爱纸质书的原因,轻轻的翻动,仿佛灵魂的触碰、交流,感觉无与伦比。

但老婆的责怪也是对的。俗话说得好,饭要一口一口的吃,书要一本一本的读,贪多反而嚼不乱,也会失去一些读书的乐趣。

明白是明白了,但无论如何,我与书之间,有着无法割舍的情缘。这份情平淡、真实、柔软,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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