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育儿散文想法

被前夫殴打,也叫家暴?这特么是谋杀!

2020-10-05  本文已影响0人  奇奇漫悦读

01

假期本想休息的,但看到拉姆被杀的新闻,愤懑让我必须要写些什么。

网红女孩拉姆被前夫浇水汽油烧死了,死之前,她身上没有一片肌肤是完好的。

一个底层女人结婚生了两个儿子,遭遇丈夫家暴,她逆来顺受过,反抗过,离婚过,也报过警,但最后还是死路一条,问题出在哪了?

拉姆案里最大的失职方在于jing 方。

被杀前,拉姆曾多次报案,但jing方用“清官难断家务事”把一切都推脱了。这托辞,也托得毫无技术含量,离了婚的前夫跑到前妻家来打人,还能叫家务事?

连我这个法盲也知道,这该算私闯民宅加故意伤害吧?

自从认识前夫唐某后,拉姆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

(拉姆生前的照片)

但客观上说,唐某的家暴行为是逐步升级的。据说,拉姆的母亲在世时,唐某还有所收敛。母亲死后,没有人敢拼死护着拉姆,唐某才嚣张起来。从扇耳光,到打折胳膊,再到光天化日之下带着汽油和匕首,闯入私宅把人连房一起燃爆,是谁一步步纵容了禽兽的恶胆?

亲人的懦弱,围观者的漠视,jing cha的和稀泥,fa律的不完善,没有一方是无辜的。

这个案子最让我觉得无力的是,即使社会文明发展到如今,女性的困境依然没有得到改善。

记得小时候看过一部反应女性犯罪的电视剧,里面好几个案子讲的都是女人受不了旷日持久的家暴,为求解脱,只好趁丈夫熟睡或醉酒后,把丈夫杀死。

类似的题材,国外也拍过很多。有一个美国电影,演女主为了摆脱家暴男的纠缠,多次报警无效后,只好苦练拳击,最后亲手把渣男杀死。

这都是二三十年前的影视作品了,讽刺的是:反观今天,你会发现女性在亲密关系里遭遇暴力,依然是个无解的命题。

当今的网络环境很奇葩——一面是媒体天天嘲讽女权,另一面却是层出不穷的血腥新闻:女人被男友、丈夫或前夫当街殴打、乱刀捅死,放火烧死,推下悬崖,甚至碎尸后丢进化粪池……

老实说,做情感咨询时,我最怕女读者问我:奇奇漫,老公家暴又离不了婚,我该怎么办?

我太知道这些渣男的套路了,只要女方提离婚,他们会威胁“敢离婚就杀你全家”“敢离婚就把孩子掐死”,你走哪儿他追哪儿。

一般发出这种求助的女人,肯定也是多次报jing无效的。

我也很无力,只能劝她们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忍气吞声默默攒钱(如果能有机会攒到钱的话),然后突然离开,能走多远就走多远。

总之,为了保命,斩断一切联系。

可是,为什么?凭什么?

就因为男人的体力强?所以,女人想单方面结束一段关系,就不得不抛弃既有的一切,像个逃犯一样隐姓埋名?

这些可怜的女人犯了什么罪?

就因为他们曾经相信过爱情?

为什么人类社会进程到如此文明的阶段,在两性关系中,还要靠拳头来决一胜负?

为什么现代文明、法律制度、媒体舆论统统都对身陷困境的女人表示无能为力?

保护弱势的一方,真的是个难以解决的困境吗?

这么多惨案历历在目,为什么不痛下决心修正fa律?

02

除了摆设般的fa律,社会环境对女性的恶意也令人发指。

难以想象,在当今文明社会中,很多人秉持的观念依然是:一个女人一旦结了婚,她就不属于她自己了。

我一个远方亲戚,被丈夫家暴离婚后,带着儿子回了娘家。令人寒心的是,娘家人并不关心她是否受了伤害,他们只觉得一个离婚女人带着儿子回娘家实在是太丢人。

还有很多奇葩的价值观。

比如,妻子被丈夫殴打。打人的不觉得丢人,被打的一方却羞愧难当,难以启齿。

比如,在外面打人是犯法,在家里打老婆叫家暴。

比如,男方偷拍女方私密照。偷拍者不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但被拍者却每日战战兢兢。

再比如,起诉离婚时,不管男方多么偏执暴力,只要男方和女方争抚养权,法院一般都会把孩子判给男方,如果孩子性别为男,那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就更大。

离婚时,拉姆也曾想努力争取到哪怕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但法院将两个儿子都判给了前夫。不知道下判决书的那位法guan是否了解,唐某曾拿儿子的生命胁迫拉姆,说敢离婚,就把儿子杀了。

失去儿子抚养权的那一天,拉姆哭得撕心裂肺。

离婚后,唐某又顺理成章地继续用儿子威胁拉姆:想见儿子,就得复婚。

唉,写到此处,实在心痛到难以为继,做女人真的太难了。

03

全网都在宣扬拉姆的美好,看得多了,却品出一丝怪味——这场惨案里,拉姆的美好彷佛成了一个噱头,难道遭遇暴力的女性,若不够美好,就不值得被关注了吗?

善良的拉姆已经不在了。

但那些漠视者还在,那些不作为的,帮扶恶的执fa者们还在,更别忘了,还有许多正在遭遇伤害的女性需要被解救。

设想一种情况——

一旦女性遭遇人身伤害威胁,就立即将威胁者强制拘留;一旦遭遇实质性伤害,就从重处罚施害人;对于造成实质伤害的情况,不但要处罚施暴者,还要追究执法不力者的责任。

废除“家暴”这个词,只要打人就是犯法!男人打女人,更是罪加一等。

营造一种舆论氛围,在路上,只要看到男人打女人,人人都有报警的责任;为了维护被打的女人,把打人的男人打伤也不算犯法,应该认定为见义勇为。

如此,那些想靠拳头让女人服帖的原始人,是否能有所忌惮?

毕竟,向弱者挥拳的人,光靠示弱和感化是没有用的,唯有用更铁的拳头、更硬的手腕,才能让他们胆怯。

04

针对现行的法律现状,对那些正在遭遇暴力伤害的女人,或许最恰当的建议是:当你遭遇拳头的时候,你就用刀子;当你遭遇刀子的时候,就用更加凶狠的wu器(如果你有机会的话)。

与其白白被sha,不如奋起反抗,虽然可能不敌,但别无选择。

除了拿出必死的勇气一搏,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能让面对家暴的女人侥幸保全一命。

我还想呼吁所有生女儿的家庭:如果你的女儿只能学一样特长,那绝不该是琴棋书画,而是武术和搏击。

既然在两性关系中,我们远没有进化到与当今科技文明相匹配的阶段,那么,让每个女孩都有一副铁拳,就成了最荒謬、最无奈却最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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