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各州能做到和而不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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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美国的来源,有助于理解美国当前的政治经济文化。
美利坚合众国的国父们写的《联邦论》,是一部带有辩论色彩的政论集,详细论证了美国共和政体,是遵循什么原则搭建的,为什么是这种政体而不是其他。《联邦论》是影响世界的一流政治理论经典,不仅是政治学、法学的必读书,也是了解美国文化和历史的必读物。
看看作者就能感受这本书的分量: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伊,都是美国历史上伟大的政治家。
汉密尔顿是美国开国元勋,宪法起草人之一;麦迪逊是华盛顿的秘书,起草了宪法蓝本,后担任美国第四任总统;杰伊曾担任首席大法官和国务卿。
麦迪逊还著有《辩论:美国制宪会议实录》,两书结合读,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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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年5月,55位美国国父在费城,经过四个多月的闭门会议和激烈争辩、妥协,制订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草案。
13个邦中有9个邦赞同,草案才能通过。反对者担心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会走向集权,危害各邦利益。汉密尔顿、麦迪逊等人担心新宪法夭折,于是在报纸上撰写文章,争取民众的支持。这些论辩文章集结成《联邦论》。
论辩分为两派,一派是联邦党人,主张建立一个更强有力的全国性政府。另一派是反联邦党人,趋向于维持旧的邦联框架,让各邦享有完全的主权。这是两派的根本分歧。
汉密尔顿是律师出身,文章思辨性强,严谨晦涩。
麦迪逊的文章政治理论水平最高,他提前几年大量阅读政治、历史著作,研究历史上所有存在过的共和国的失败原因。当麦迪逊的代表团第一个到达费城时,麦迪逊一头扎进旅馆,悄悄起草了“弗吉尼亚草案”,这个草案成为美国宪法的蓝本。
插句题外话,历史上的伟人擅长写作者很多,毛主席指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再忙也笔耕不辍。对于他们而言,写作就是思考和工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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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美国是13个小的主权国家组成的松散联盟。《联邦论》开篇说“目前还在残喘的邦联政府,已经施政乏力”。
美国从英国独立后,邦联制运行近十年。邦联政府只有一个国会,没有行政和司法机构。邦联违背了一个政体只能有一个主权的基本原理,13个邦之间在贸易、关税、领土等许多问题上产生摩擦,而邦联就像今天的联合国,看似在主权国家之上,其实决定往往缺乏执行效力,要靠各国自觉。
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等联邦党人,提议应该从邦联走向联邦,制定联邦宪法正是要完成这个转变。
在单一制共和国或单一制政体下,所有权力都掌握在一个政府手里。而美国制宪会议讨论设立的联邦政体,权力仍在多个政府手里,即联邦政府和各邦政府共同分享主权。联邦政府和各邦政府之间,不是等级的隶属关系。它们之间平起平坐,只是管辖权和管理范围不一样。
联邦政府负责管辖全国性的事务,包括战争和外交;各邦政府管辖跟老百姓日常生活最密切的事务,比如财产、契约、婚姻、交通、治安、教育等。
分割的主权从整体上讲,仍然是一个完整的主权。强调主权在民,联邦政府和各邦政府的权力,永远不能高于美国人民。

联邦政体和单一制政体的重大区别在于,联邦制国家存在多个政府,一个邦、一个市、县,甚至乡镇,都有自己的宪法,通常比美国宪法还古老。而单一制政体只有一部合法的宪法。
联邦政体承认双重甚至多重公民身份,比如一个美国人首先是纽约邦的公民,其次才是美国公民。很多人担心公民不再热爱自己的邦,《联邦论》有许多笔墨消除这种顾虑,主张联邦制国家尊重多重身份和多重忠诚。
《联邦论》认为,单一制政体没办法实现纵向的分权制衡,意思是地方政府由中央政府指派,没有办法实现权力制约。之所以要制约,是因为它给自由多了一层保障。三权分立是横向分权制衡,联邦制是纵向分权制衡。
这一设计是历史性的创举。十七、十八世纪之前,人们认为一个大国不可能建立共和政体,因为容易被内部结构所腐化。《联邦制》论证,联邦只管理跟每一个邦都有关系的事务,让邦根据地方多样性去管理,就能解决单一制政体忽略地方性差异的矛盾。
今天我们看到,欧盟其实比美国还大,同样也走上了联邦道路。人类历史已经证明,要想解决超大地域不同地方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联邦制同时满足了共识和分歧。
(未完待续)
本文为学习笔记和体会,源自得到刘苏里名家大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建勋讲《联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