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请在独立之路上不遗余力
前几日,作为律师的高中同学发了一篇文章在群里,内容涉及婚姻法中房屋产权的归属与分配问题,站在普法的角度,这是一篇好文章。
文章中描述了这样的场景:即将婚配的女主陷入了两难,因为婚房与自己无关,让她失去了对婚姻的安全感,从而对男人的爱产生怀疑。于是,前来咨询专家同学。可是,只负责关于法律条文和实施细则答疑解惑的同学回答不了她的问题。她的问题只能自己解,但很显然解起来是有难度的,弄不好花好月圆的美梦就破灭了,甚至生活一塌糊涂。这毕竟事关人生幸福。
男女权衡,在生理上,女人终究是弱者。天赋的生育机制既是女人幸福的来源,又是女人不能摆脱、无法言说的痛,它仿若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咒语在别人那里操控,痛的却是女人,被传统文化、道德要求和绑架了的女人!
女人愿意走进婚姻,更多的是因为爱,女人愿意生育,也是因为爱。但这些必须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安全感!
在婚姻里,安全感是彼此给的。作为相对较弱的一方,女人更需要男人给予安全感。否则,什么都谈不上。
安全感首先表现在房屋上,成家嘛,总不能颠沛流离,居无定所。两个成人还好说,孩子必须有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才行。
雄鸟寻找、吸引配偶,必要先建巢,且要把巢穴修饰得漂亮、高大上才会具有竞争力,这样雌鸟还会挑挑拣拣,满意了才会留下来,安心谈情说爱,你侬我侬,然后繁衍子嗣,从而完成鸟生的完全独立意上的神圣过程。
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成家之后,总不应让女人以客居的心态尴尬地过活吧,即以客居的心态操着主人的心,承受着理所当然的各种压力:生育的、抚养的、家务的,同时还要面对照顾家庭就不能择业的无法两全的被诘难。
女人何其难也!
一部婚姻法看似公平,它将男人女人放在了同一个天秤上去称重,既维护男人财产,又维护女性财产。但请别忘记,中国是传统社会,有很多沿袭的公序良俗,所谓结婚即是男娶女嫁,男人家叫添丁进口,女人家叫陪送丫头。而且,尽管婚姻法规定孩子可从父姓,亦可从母姓,但在传统模式下,从母姓的难度极大,女人必要经披头散发的挣取,而男人充分享受的却是理所当然。
无论从传统还是现在的角度看,男人都是婚姻的最大获利者,因此,在房屋上、在财产上多付出一些作为婚姻的保障似无可厚非。
那么,纵观传统、思量现行法律,这部婚姻法是滞后了,还是超前了呢?
看问题只盯一点,即使用放大镜研究也是瞧不清楚的,必须站在更高处,全视角统揽才行。
我认为这部婚姻法总体还是超前的。因为不这样,中国传统社会模式、传统婚姻观念便不会被彻底打碎,禁锢在千年传统意识中的社会不可能在发展中轻装前行。
男人女人都被压抑束缚得太久了,都需要以完全的、成熟的独立人的姿态得到尽量的释放。在生产力达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更加科学、民主、理性的认知彼此:谁也不是谁的天,谁也不是谁的地,只是两棵彼此依靠、共担风雨的橡树而己。从这点讲,诗人真的是伟大的预言家!
婚姻法倒逼的是女性独立,人格独立、经济独立、梦想独立。无论是婚姻还是孩子都不应成为女人梦想实现的绊脚石,男人不能也无权,父母也不能。
当然,这样说并不排斥女人为婚姻和孩子适当地做短暂的牺牲和妥协,这是由女性的生理功能决定的。但这份牺牲和妥协在女性独立的大的氛围中将会得到充分的尊重!
而此时的男人也不必硬抗所有,可以哀叹、软弱、流泪,可以抱着独立的女人诉说自己独立的辛苦。两颗独立而有爱的心是可以更好地理解与融合的。
这是多么美好的场景,那时关于婚姻,男人不那么辛苦,女人不那么委屈。男人及男人家庭不是大爷,女人及女人世界也不是被支配的奴仆。正如道教尊崇的阴阳鱼,阴阳互生,各为一半,无多无少。这才是真正的和谐。
只是这个过程,女人受委屈了!
其实,目前而言,婚姻法似乎对男人有利,因为传统社会下,男人占有更多财产。但法律维护了财产,并不等于维护了婚姻幸福。
这世界只有男女两性,彼此为镜子,相依相生,一方不幸福,另一方一定不会幸福!
回到前文,基于此,如果我来回答女生的问题是否有解呢?
我会告诉她:法律保障的是财产,但并不保障婚姻幸福。婚姻幸福包含很多要素:爱、渴望、安全感、希望及对未来的设想。两个人一定要彼此定好位并在很多问题上达成共识,例如关于财产、关于孩子、关于家务、关于老人、关于职业发展、关于对爱人的要求。把问题摆明摊开、使之明朗化。让彼此的爱不是建立在虚幻的感觉和迷糊的现实基础上,而是更加理性、成熟地呈现。
爱是需要理性加持的,婚姻需要理性的爱。
女人需要脱胎换骨的独立,男人也需要,请彼此理解、珍惜、支持。
因此,女人请在独立之路上不遗余力!
另外,我们强调理性,不是指理性维护财产。当人们把目光过于盯在房子、车子、票子上谈婚姻的时候,婚姻便谈不上爱了。
事实上,好的婚姻是一种妥协,是妥协中的成全!
(下一篇想结合身边实例谈谈婚姻中的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