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那年冬雪无声,我怕你震耳欲聋
无数个桥头,我回望,等那风雪夜归人。后来风雪如期而至,夜色透骨,只我一人,茕茕孑立。
01
1992年10月,十四大召开的消息在整个村子里传开。
低矮的土炕上,我嗑着瓜子,听着收音机里的新闻报道。
也不知道,村子那头的白芳现在在干嘛呢。可能在织着毛衣,也可能在炕上躺着。
我思绪飞到村子另一头去,在这秋风刮起,落叶遍地的季节。
02
转眼入冬。
1992的冬天,比以往都要冷。我在这夏庄活了二十二年,还是头一回见到如此大的雪。瑞雪兆丰年哎,家里爹娘欣喜庆祝,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在院子里不绝于耳。
我说了声“走了啊”就出了门。门闩上好像结了层冰,我用力闩上了门。
雪很深,我穿着水鞋,还是能感到那最深层的雪包裹住双脚的寒冷,通过脚底的各个穴位,穿透皮肤,渗入血液,投身进每个细胞里,把我原本尚温热的血液染得冰凉。
我或许也该忘记了。
那个叫白芳的女人。
我还是决定试试看。
恍然间我发现,村子最东头和最西头的距离,大概足足有万里。
路旁的树该枯的都枯了,残存的叶子零星耷拉着,无力而寂寞。这雪还在下,颗粒状的,落在军大衣上,也要好久才能融化。
野猫在结了冰的水道上快步飞驰,黑色的尾巴似是挑衅。我把手揣进兜里,呼一口气,在空中凝成白雾。
水鞋艰难地从雪地里踏入又抬起,一个个深深浅浅的脚印烙印在这一地雪白。
大概只有这种天气,这种季节,才能代表我的心情。
在这人事已非的景象里啊,昔日春色毫无痕迹。她什么都忘了,我却记了十多年。
午夜梦回时尽是她在我耳边唤我“张大哥”的情景。五岁的她,扎着羊角辫,不识世故。那年,她爹当选村长,爷爷还是地主,家里变成了全村最富裕的。于是她从村子最东头的贫困区,一下子搬到最西边的两层小楼里。
原本门当户对的我们,却活生生变得癞蛤蟆追不上天鹅。
我始终记得,她带给我的回忆。但她似乎早已忘记了那个,儿时那个一直陪伴她的我。
三年前我辍了学,给报社写文赚钱,以此来养活我的爹娘和一个弟弟。
曾经我试过很多次,去敲响她的门,可她只留给我那一句,“我真的不认识你。”
我甚至都没来得及告诉她,我的名字叫张文许。我害怕,怕我告诉她之后,她仍记不起分毫。
也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我脚步愈发缓慢,身体也变得僵硬。
我想,这可能是我最后的挣扎了。
大不了,鱼死网破,你死我活。我只不过是还依赖着一段回忆,还念着一个旧人。我何尝错了。
03
门用油漆涂过,古铜颜色的木门,在雪白的周匝里刺目般闪烁。
冬雪环身,安静得可怕。
我伸出那只几乎冻僵了的手,敲响这村西头村长家的门。
声音沉重且冗长,我愣在原地。
门开了。
白芳穿着厚厚的黑棉衣,雪白的面庞似乎融入了这茫茫白雪之中。
“你又来了啊。”她说,眉目间似有一些不屑。
我点头,却如鲠在喉。
“外面冷,进来说吧。”她轻轻说道。
我有一丝欣喜,“哎”了一声,在她身后随她前行。
地下的积雪有她的脚印,我一步一步,让双脚都陷进她的脚印里。
进了屋,我鼻梁上的眼镜结了一层雾,她回过头笑我。
“你这个人啊,真有意思。”
我低头笑,拿下眼镜来,往袖子上抹了抹。
“坐吧。”她指着身旁的沙发,对我说。
我支支吾吾,有些窘迫。
她点上烟袋,深深吸了一口,烟雾从她涂着红色胭脂的唇中出来,我恍然失神。
“近些天啊,我爹忙得要死,阿爷也在供销社里忙。所以嘞,我可闲着嘞。”
烟袋发出“吧嗒吧嗒”的声响,她漫不经心地对我说。
“芳...白姑娘...你还记得俺不?”我局促起来,水鞋上的雪珠融化,落在白芳家里木质的地板上。
“不记得。”她头也没抬。
“我是张文许啊...”我从嗓子里死命几处这句话。
“不认得。”她仍在我身旁吞云吐雾。
“那我还是走了...”我起身,要走。
“你等等嘞,我虽说不认得你,但没说让你走撒。”
身后传来她早已变得陌生的声音。
我转身,她突然站起,走近我。
“我说啊,你个愣头青,这屋里除了你我,连半个人都没有,你就不打算,做点啥子?”
她用那长长的指甲解开我大衣上的纽扣,我瞳仁放大,似乎有强光照进。
我不敢轻举妄动。
我倏然间意识到,如今的白芳,不再是那个曾经跟在我身后扎着羊角辫的姑娘,一切都变得,物是人非。
在这人事已非的景色里啊,我们早已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算...算了吧,我还是先走了。”
我后退两步,几乎瘫倒在地。
那一瞬间似乎是极其失望的,而眼前妖艳的红玫瑰我也不敢去采摘,那不是我要的白玫瑰。
“你们这些文化人啊,真是穷酸。”她的手从我胸前坠下,语调索然无味。
“那我先走了。”我说,转身快步离开这暖意四横的屋子。
我的影子拉的老长,映在雪上。身后好像传来一声沉重的叹息声,我没敢回头。
时光转变,好像从一开始就是个错吧。那句“张大哥”使我失了神,或许我爱的,只是个回忆吧。那些已经走了的人,就当做逝者已矣好了。
04
那大概是我回到家之后的第二天。
刚好,大年三十。
村东头的人们呐,守夜到零点钟声响。院子里红色鞭炮的声音噼里啪啦传到我薄弱的鼓膜之中。
可这人世间悲欢,尽不相通。
我一个人喝着白酒,火辣辣地灌到肚子里,整个人都舒坦了些。
大概村西头的人们啊,都在喝喜酒吧。
这天,白芳结婚的消息早已传遍大街小巷。
选在大年三十,真是个好日子。
“村长家的姑娘,嫁给了市长的儿子呢...”
“对嘞对嘞,真是郎才女貌哎!”
爹娘在议论,大街小巷,无一人不在议论。
市长的儿子么......
我痛饮酒醉,在这个满天烟火,白雪纷飞的夜晚。
曾经那个说过要给我生娃娃的姑娘,如今已为人妇。只我自己还停留在原地,不愿遗忘那些回忆,一直让旧忆跟随着,怕过去,白费。
......
冬日的雪从天空中狠狠坠下,把我心脏压的喘不过气来。
她走了,去了别的地方。
那是大年初七,村长白寿喜被市长升职做了镇长,举家搬迁,住到了十几里外的镇上。
饯行宴上,我见到了白芳。
她挽着一个陌生男人的胳膊,朝我走来,于我身侧擦肩而过。我目光如豆,她视而不见。那时我深刻的明白,我们的缘分,明明还未断绝,就已经干裂。
白芳红唇如火,妖冶盛开在一片白茫茫之中。
我似乎感到,我那厚重的军大衣口袋里,就像是装了石头,使我脚步都愈发重了许多。
那一瞬间,我好像突然就有了白发。也可能不是白发,是那世上最白的雪。
突然间也不觉得冷了,反正更冷的,还是人心。
我深深呼出一口气,任由我体内温暖的气息在空中凝成雾气。
05
我依稀记得那好像是正月十五前后,天色终于出来些阳光,我想把衣服洗洗。
角落里厚重的军大衣上有许多斑驳的痕迹,我无奈地低头,走过去把它拿起。习惯地摸了摸兜里是否有东西,却无意中抓到一张纸。
我颤抖着打开那张纸条,上面是姑娘的娟秀字迹:
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那么还是叫张大哥好了。其实嘞,我一直都还记着。所以那天我让你进了屋。可是我那时已经被爹娘指了婚,要为了爹的前途嫁给市长的儿子。我以为,我要是怀了你的娃娃,就可以和你结婚了。后来啊,我想想,还是算了撒。一直没能告诉你我还记得,也希望你不要来找我。望珍重。白家芳芳留。
我把那张纸卷成团,狠狠塞到嘴里嚼的稀烂,然后吞到肚子里,抱着那件军大衣,任凭泪水把衣服浸透。
06
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白芳为什么在那么多年里都不肯与我相认,却在临走时留给我张字条。后来过了好些年,我和相亲对象结婚的时候,突然就明白了。
这世界上,好像并不是所有的感情都要完完全全表露出来,我们都过了那个为了哪个人能够奋不顾身的年纪,而所谓成长,不过是想的比从前多了些。身份,地位,金钱,一切都能够成为阻碍感情的理由。
可是人生来来往往,所有人都希望能有来日方长。那些曾经所有的愧疚,和未能表达出的情意,都和着泪,在笔尖上,在白纸上,开出饱含离情的花来。
我们错过的,实在太多。
就如同那年风雪加身,寒意透骨。
也忘了是哪一年,《小芳》突然就火遍大江南北,听着那几句“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辫子粗又长”,我常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谁说天下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谁说人生来来往往来日方长。
07
这几十年,我一直还做笔杆子的工作,现在的书房边上,有个落地窗台,前些日子十一月初雪飞满天空,旁边手机里放着那首《小芳》,我在电脑上打着字。
也不知道白芳如今怎么样了,是不是过的还好。我或许还有些遗憾,也还有些惋惜。
如今我看向窗外的雪,铺天盖地般涌过来。还好,这雪花不似雨滴一般会敲击窗户发出响声,我怕我们震耳欲聋,我怕我们想起曾经的旧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