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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剂心药》01:感谢世间所有重逢

2016-10-30  本文已影响0人  瓣橙

简介:

24岁那年,我病了。得了一场心病。

我盼望着谁能来拯救我。但是我发现没人能懂我的病,也没人知道救我的方法。

于是我决定自救。

找到那个12年后让我不断梦见的人。

带着这样的心意,我第一次向人敞开了心怀。

我,与他恋爱了。


再次重逢的世界


第一章:感谢世间所有重逢

放长假那次,我回了家,坐晚上9点48分最慢的那班火车。晚饭没来得及吃,提着行李箱和背包匆匆钻进距离火车站不到500米的肯德基,买了一个汉堡一杯可乐准备带到车上当夜宵。

每次回家都是一场仗,因为面前会不断走过和我一样为了奔赴一趟旅程必须匆匆赶赴的人。他们全都背着大包小包,提着行李干粮,甚至桌椅板凳,成箱成灌的饮料,所有你能想到不能想到的东西,都有可能作为一件行李出现在你面前的人手里。而且他们会像流水线上的零件一样不断从你眼前掠过,每个都是独特的个体,每个却又长得不一样。我真的厌于这种“频繁邂逅”的感觉,尤其一联想到接下来将近十个小时的夜间行程,真的有点生无可恋。

人都说中国最可怕的就是放长假,因为一旦在这一天把“猪圈”的闸门打开,所有的风景名胜区和车站站点都将成为最佳的人群聚集地,真的一点也不夸张。我努力忽略掉眼前的人群,把耳机插进手机孔里,打开音乐播放器,正好听到张靓颖的那首《终于等到你》。耳机里回响着戳心的歌词:“……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爱情来的好不容易,才会……”

我很喜欢这首歌,至少歌词讲述的太贴切,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现实中有多少人在等待着属于自己的那个人,又有多少人等到了那个人,总是预感太多人在等待,也相信大千世界,肯定有人“等”到了那个人。

这不就是歌词里唱的吗,终于等到你。

“所以,我也能等到吗?”

我这样想。

我也是有爱情的吧?不在人生的前24年里,那么,我寄希望于漫长的后半生吧!想一想如果我能活100岁的话,那还有76年,如果只能活80岁,也还有56年。就算,再短一点,按照60岁的寿命计算,那至少也有36年呢,比我至今的前半生时间还长,概率应该也会大一点吧?这个时候我应该拍着胸脯说:知足了。只不过,可不可以来得快一点呢?我默默想着。

时间到了9:30,站内响起检票提示的声音,广播里温柔的女声打断了我那点臆想。好吧,把手机收一收,放到小包里,紧紧的拉上拉链后准备进站。

我的老家在历山县,是A省内一个不甚出名的小地方,直通的火车只有晚上这一班,要么就只有坐大巴车了。恰巧,这两种交通工具都是我不喜欢的,用一个非常常见可能又不太“恰当”的比喻来形容——“又臭又长”!快客的设施不太好,走的又慢,基本上没有多少年轻人坐这班火车,有的话也都买软卧,而我这次非常“有幸”和各位大伯大妈们在硬座车厢窝一夜,可以预感到,后半夜将会很精彩……

至于为何形成至于的局面,只能说是因为这次的形成安排的有点仓促。临放假前一天才买票,最后靠“抢”才买到一张硬座票,回来的票还没有着落呢,但是现在也没有心思去管了。

抬头看了一下,座位上方的行李架已经放满了行李,还剩长度不到两公分的空隙,于是我把背包脱下来塞了进去,行李箱推到座椅下面,由于空间不够大,凸出来了一些,没办法,只能把腿再往前伸伸,还好旁边的大爷大妈都很宽容,纷纷向我露出了“友好”的微笑,一副很是理解的样子。对啊,都是老乡,大家也都见怪不怪了了。于是我也报以友好的微笑,“谦虚”地接受了这份善意。

火车开动的时候,车里的伯伯们还聊得很欢快,也是,毕竟还不到十点,大家精神头还够足,而我也掏出了背包里的书,准备先消磨一下时间,等到困了再睡觉。只不过看了不到二十分钟就觉得特别想上厕所,只能又把手里的书放下,穿过过道去车厢的另一头行方便。

心满意足地解决完,又沿着过道走回去,正往前走的路上,脚步却不知不觉慢了下来。我忍住不睁大眼睛盯着去看前方某个位置的冲动,因为那眼神看起来一定太直接太藏不住心事,但是,怎么办?一秒钟的挣扎过后,我还是直直地盯住了现在坐在我左前方的这个人,我的小学五年级同桌——丁奕晨!他竟然也坐上了这班火车?

在这一刻,我的内心是惊讶而沸腾的。

提起丁奕晨,如上所说,他是我小学五年级的同桌。如果再追溯一下,应该从四年级就开始了吧?记得我们小学四年级和五年级的班主任都是同一位杨老师带的,于是我们的座位从来只是按照平移的方式轮换,而不用换同桌。从四年级班主任第一次排座位开始,他就成为第二组小组长——本人陆希的同桌了,还被本人记过名打过小报告,逃值日被我拽回来,当然,也曾一起两个人留到最后。只是现在想起来总有点后悔的是:“那时候我为什么要压他一头呢?”。

然而那时他性格也很傲娇,大概摄于本人的淫威对自己还算客气,从家里带到学校点新奇的小玩意儿,我只要一开口,大概恳求个三四次也就给了。别人管他要,除了几个关系好的小男孩子外,基本爱答不理的。至于坐在他右座的女孩子就更可怜了,每次胳膊碰到他一下都被怼的要死,跟他对谈三句之内就会被怒目相向。那时我的心思也简单,没觉得“哎丁奕晨这小子脾气也太差了,怎么能这样对女生呢?”,只是心想:他俩怎么那么不对盘?当然,我作为小组长貌似只有收作业、安排值日等等这样的“工作任务”,并不负责调解组员关系,所以那时候我也就旁观着这样的一幕幕,而到如今暗自庆幸:嗯,他对我还是比较好的。

我这心头的一点“好”是什么呢,大概就是我现在对他的一点念想。

我和他从小学毕业后就没有见过了,人口只有几百万的小县城,从城南到城北不过几十里,可是却再没有见过一面。说来也挺神奇的吧?只要一想到他,我就这么觉得。

然而更神奇的是,那么小年纪的事,那么“旧”的人,和谈不上多么热络的关系,竟然让我从大二开始不断梦到他。梦里我们还是在做同一件事,在奔赴同一个目的地。正如小时候我们一起学习,说一样的方言,穿同样质地的衣服,回到家玩一样的游戏。那种感觉让我由衷地欢喜,于是梦到他也变成了一件不错的事,因为梦中的我们都有目标,都有同伴,我们一起经历搞笑和无厘头,这样的事情觉只要说出来就让人振奋,只要感受一下就让人怀念。

这年内我做过好多次有关他的梦,每次醒来都忍不住多一分想和他重逢的冲动。数一数到现在竟然12年了,在那些趴在格子间里埋头处理工作的日子里,多少次我都觉得,真的,我们不会再见了。

只是没想到,这一刻,我们再一次相遇了。

时间已经走到了10:30,有些人说话说累了已经坐在座位上休息,有的人在悠闲地嗑着零食,还有人觉得不够饱,在香喷喷地享用着一碗泡面。我站在走道上,看他会不会看到我。幸好,他抬起了头,对上了我的眼神。他又微皱了下眉头,眼睛不动了,大概在盯着我看。

直到三秒钟过后,他试探着喊出了我的名字:“陆希?”。

嗯。我在心里答道。

瓣橙:

女,撰稿人,现居上海。

一直想创造一个世界,写一个值得怀念的故事,本篇小说是我近期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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