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学堂,三省公布2018年新高考加分政策,“三位一体”考生要注意
目前,已经有三个省陆续公布了2018年的高考加分政策,分别是广西省、安徽省和福建省。
今年这几个地区的高考加分政策有什么调整?
我们又能从这些高考加分政策的调整中看出国家招生政策的什么趋势?
体优或竞赛不能再加分,那它们在高考中还有什么作用?
今年基本不会有考生因体育、艺术、竞赛、优等生评比等特长项目获得加分
历来的高考加分政策分为两种:激励性加分和扶持性加分。
自从2014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体育总局等部门发布了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的政策以后,到2015年全国各地区都取消了所有的激励性加分项目,也就是说,体育、艺术、学科竞赛、优秀学生等特长生加分项目都一一取消了。
不过为了公平起见,在政策生效前也就是2015年1月1日前取得的上述各项激励性加分项目仍有效。但是到今年2018年,除了极少数因为特殊原因休学后复学的考生还可能保留有激励性项目外,普遍上大家都不用担心其他学生因为特长而获得加分了。
4个全国性和2个地区性加分项目基本确定,陆续有地区增加“优先录取项目”
从2015年后,全国大部分地区逐渐取消了地区性加分项目。现在全国各地区剩下的扶持性加分政策基本稳定,包括:
4个全国性项目:
(1)烈士子女;(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个地区性项目:
(1)少数民族聚居区考生;(2)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除了这几个较稳定的扶持性加分项目外,今年安徽省增加了一个“优先录取项目”。
而像广东、四川等省在2017年就已经包含了这个优先录取的项目,可以推测,以后仍会陆续有其它地区增加这个项目。
这个优先录取项目覆盖的对象包括: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的青年志愿者;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激励方向调整,体优、竞赛、表现优秀在“三位一体”的录取模式上仍大有用处
取消了激励性的加分项目后,学生若有体育、艺术、学科或技术创新等特长,或获得优秀学生称号,在高考录取政策上还有什么优势呢?
这个优势体现在“三位一体”的招生模式上。
“三位一体”的招生制度包括“两依据,一参考”,即是将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因此,在体育、艺术、学科或技术创新上有特长或表现突出的考生,在“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上仍能发挥很大优势。
如广西的加分政策通知上就特别指出,考生可自行在综合素质评价的“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处分”栏目中填写获得的竞赛奖项。
随着新高考改革政策在全国各地区的落实,“三位一体”的招生模式也将逐年在三种招生方式上增加权重。有意通过“三位一体”录取政策报考高校的,仍要重视参加各类能证明你某方面特长的竞赛、比赛、评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