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与方法论

自由的几个维度

2023-05-06  本文已影响0人  AUSKING黄东启

人 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自由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的思考与讨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历史上,很多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都曾经给出了他们的看法。各种不同的看法,都是一定的社会环境、立场以及思维方式的产物,到现在,关于自由,仍没有统一的定义。

著名的自由主义大师,英国阿克顿男爵统计,众多思想家对“自由”的界定竟有 200余种之多。

中国近代,胡适自由主义的核心是“真正的个人主义”,是独立思想,是个人对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严复、梁启超等都对自由主义进行过解读。

可以说,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不同维度,“自由”的含义是迥异的。

但种种“自由”,有共通的内核,即,不受限制和阻碍。“自由”更像一个抽象词,赋予含义的过程,即是把“自由”的本质具象化,以不同形式呈现的过程。

纵观人类历史,人类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出现了各种不同的社会形态,而认识自由、追求自由,正是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与社会体制下,人们对于自由的理解是有所差异的。

卢梭认为,自由即在于意志上没有任何束缚,自由不仅在于实现自己的意志,也在于不屈服于别人的意志;

黑格尔认为,自由是根据对必然的认识而行动,是理性存在与感性存在的统一,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康德认为,体现人的尊严就是人的自由;

马克思认为,自由不在于随心所欲,而在于自由的必然性,自由就是认识必然。

穆勒在《论自由》中对于自由的论证是基于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大体而言可以简化分为两条基本原则哦哦,一是自由原则,二是平等原则。

自由原则:每个人享有自由

平等原则:每个人的自由不得侵犯

《论自由》一书共计分为四个论点,言论自由、个性自由、群己权限,自由原则应用。在这里,重点谈一下言论自由和个性自由。

言论自由在穆勒的论证里不是为了言论自由而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为了——有效信息有被传播的可能——的目的而设计出来。

什么叫有效信息呢?就是真实的或者对于社会来说有益的信息。首先,我们需要先确认这么一个常识,即不存在全知全能全善的人。只要各位同意此观点,那么我们便有了支持言论自由的第一个理由。我们每个人只要不是全知全能全善的就会犯错,如果社会上禁止言论自由那么便失去了获得有益信息的可能。同时也因为我们不可能全知全能全善,我们也不可能在各种信息辨别出来哪个信息是绝对有效。如果各位想通过禁止无效错误信息的传播来否定言论自由,那么你就要问问你自己:存在一个这样不会犯错的人吗?

其次,我们都学过关于庄子惠子濠梁之辩的故事,都知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没有人比你更了解你,如果没有言论自由,那么各位如何向他人发出你个人的需求呢?难道指望别人知道你怎么想?这就是言论自由的第二个理由,只有你自己才知道你自己怎么想,只有你自己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穆勒提出的这两个理由,我想,关于言论自由的论证已经足够充足了。

无论如何探讨自由,我们都不能忽视人这个主体,尤其是人的思想的自由。

英国著名的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法学家约翰·密尔的著作《论自由》,被认为是自由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被评价为“对个人自由最动人心弦、最强有力的辩护”。在《论自由》中,约翰•密尔专门用一个章节来讨论了思想自由,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思想自由的重要性。

哲学上的自由指自由意志。从哲学的角度来说,自由意志与生俱来,我们具备这种自由意识是没有任何限制和前提条件的。

但当我们把自由从虚无缥缈的精神层面拉回到世俗生活中,放到一个社会群体里来观察,就有英国政治哲学大师约翰·密尔称为“社会自由”的自由。

所谓“自由”,就是我们思想的产物,是人类在经历过漫长的历史岁月后逐渐积累下来的。我们平常所讨论的自由,大多是表现在一个人的实际行为上的。但是,我们要意识到,行为毕竟是由一个人的思想所控制和决定的,再复杂的行为与实践,都是思想的外在表现。

作为一个人,我们生存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实现自己的价值,为了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我们需要自由这一保障。约翰·密尔在《论自由》中就说过,如果一个人想要幸福,那么他的个性自由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我们追求自由的权利需要得到社会的保护,但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自由不是随心所欲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自由也要用一定的规范来约束。这一点,历史上很多哲学家在解释自由时都提到过,即一个人的自由不能够危害到他人的权益。

自由与约束都是相对的,二者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并不矛盾,可以说,没有约束,就没有真正的自由。举一些比较形象的例子,鱼可以在水中自由游动,但它一旦脱离了水,连生存都不能保障,还谈得上自由么?花朵之所以可以自由地生长绽放,是因为有土壤给它营养,如果花脱离了土壤,不能成活,也就没有自由生长可以说了。人类社会也一样,要自由,就要保证“水”、“土壤”的存在。

所以,自由是建立在一定的约束的基础上的。社会应该保护人们追求自由的权利,同时也要对人们的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不让自由成为放纵。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在自由与约束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其中有一条准则就是,我们的自由,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自由之于个人生活?

自由在个人身上的出现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放纵型的伪自由,一种是律己型的真自由。

在伪自由里,人们常常用放纵自我来肯定自我,一方面以“自由”为名自我高尚自我安慰,另一方面在堕落中焦虑麻痹。不需要成本的下坠过程看似自由,却会在坠落之后处于原始的混沌状态,同蛙处井底一般四处碰壁。

人类其实受到深深的本性的限制。较低的本性往往是一个自然状态下有序趋于无序的“熵增过程”,而塑造个人的真正主体,需要束缚住那些人性的弱点。

真正的自由一定源于自我控制,内化后天所学到的种种有价值的思想,在实践中做出正确的抉择。也即哲学上的“自由”释义:人认识了事物发展的规律,自觉地运用到实践中去,叫作自由。

我从来不相信什么懒洋洋的自由,我向往的自由是通过勤奋和努力实现的更广阔的人生,那样的自由才是珍贵的、有价值的。
——山本耀司

明白何为理想自我,而后努力追寻,与趋于低下的本能搏斗,实现自我超越。这个过程看似受到痛苦束缚,却能在达到一定阶段后变得智慧通达,世界随之开阔无边,自我也就像一阵清爽的自由风。

边界依旧存在,只是在规矩的方圆中按照自己的轨迹而行,获得了自在。如同孔子的:“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在这个维度上,真正的自由是蕴藏在我们心底的人性的光芒。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