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否三个月后再赔偿?

2023-08-08  本文已影响0人  随便看看法律

︾ 引导语:车祸赔偿的时间是不确定的,每个案件的赔偿可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当事人选择确定。

交通事故致人身体伤害或财物损失的,正常属于侵权致害,根据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主张侵权权利,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权利实现的时间是不确定的,每个案件的赔偿可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当事人选择确定。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

1.人身损害费用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2.财产损失费用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3.精神赔偿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上述赔偿,各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的途径解决,不同的途径,时间都是不同的。如果是和解的,甚至于可以事故现场就可以解决,不必等太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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