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令之鱼目混珠|橘子江湖
橘城的一家面馆。
在碗里的馄饨只剩下三只的时候,我被吴老狗拉出了面馆。
“放蒜了?”
口里的馄饨还没嚼碎,我的嘴暂时还腾不出地,只能点头示意。
吴老狗捏着鼻子把我扯到护城河边上,推了我一把:“洗嘴。”
我双手合并,舀起一碗河水,咕噜咕噜几口,本就清汤寡水淡得出鸟的汤味彻底没了。
“急什么!老子还没吃完呢。”馄饨的味道其实一般,毕竟一分钱一分货,三文钱的馄饨就不指望能吃出燕窝的口感,但我付了钱的啊,三文钱一份馄饨,一份十只馄饨,少吃了三只馄饨,算下来我有一文多钱打了水漂呀!
“噢,是吗?对不住,打扰了,告辞。”吴老狗拱了拱手,转身就走。
“唉呀!”我一个箭步跳过去抱住吴老狗的胳膊,等他转头看我时,咧嘴一笑:“嘿嘿,吴老哥,我的这张嘴啊,要不是还要靠它吃饭,老子早就把它给撕了,您大人有大量,还请宽恕则个。”
“我替您掌他嘴。”我来回抽了自己几嘴巴,当然我没有用太大力。
“不必了。”吴老狗淡淡的说道:“把它打坏了,你用下面吃饭么?”
“那倒省了心!”我笑了笑,见吴老狗面色有所缓和,便接着问:“吴大哥可是我们的活财神呀,不知这次又带着什么好事来?”
吴老狗摇头晃脑地伸出一个食指,悠悠吐出两个字:“一两。”
我的眼霎时放出万道光芒。
“唉呀呀,哪里来的阔绰户?”
“长兴门!”
在我年少还不懂事的年纪我就听说过长兴门,那时候谈起长兴门,人们总是异常愤慨,因为他们不穿官服也不带枷锁,却总干着跟官差差不多的活,你不交钱,他们就不“保护”你,然后就会有人上门来找麻烦,说来也挺神的,一旦交了钱,那些混混流氓马上就避而远之,就这个问题我曾经想过很久,有一回我当着长兴人的面问他们:“既然你们能把混混赶出我家,为什么不把他们赶出城呢?这样你们就不用再忙来忙去的了。”
来收钱的两个长兴人面色大变,我娘一把堵住我的嘴,我爹更是连连赔笑:“小屁孩乱说话,还请二位莫往心里去。”
直到那两个人离开,我娘才松开手,那时候我已经被捂得头脑发晕,眼前出现无数个娘的身影。
“你还小,不明白养寇自重的道理。”爹叹了口气,透过门框望着两个越来越小的长兴门人,“何况他们还穿同一条裤子,进同一个家门。”
我懵懂的点了点头,自那以后,我开始过敏。
近些年来,风评有所好转,原因在于长兴门开始产业转型,他们干起了水果买卖,具体来说就是将我们这里独产的一种橘运到洛阳贩卖,说来也是圣意隆隆,偶然的一次机会当今天子吃到了我们的橘,赞不绝口,经龙口一夸,四海皆知,京城洛阳的权贵竞相吃橘,一时之间,洛阳橘贵,最贵的时候,十只橘能够换一头牛,后来我们这座城就改名叫了“橘城”。
人们的忘性确实是很大,这才过去没几年,大家就忘记当初自己是怎么破口大骂的了,为了进长兴门,大家想尽了办法,撕破了脸皮。
所以当我穿上长兴门统一制作的衣服时,感觉有点怪,我的脚有些发虚,头有点发晕,就像是被人捂住了嘴鼻导致大脑缺氧。
我晕乎乎地跟着吴老狗十来号人走到城郊,绿色的田野映入眼帘,还没来得及呼吸几口新鲜的空气,我就被眼前密密麻麻的人群吓了一跳。
我粗略的算了下,差不多有四五百人,于是我倒吸了口凉气。
“对方是什么来头?不会有危险吧?”
吴老狗拍拍我的肩,道:“放心,我们就站在后面做做样子。”
郊外风大,吹得花絮漫天飘扬,所有人都在望着前面,我的眼珠子在五百个后脑勺之间来回转动观察,过了一会有一个后脑勺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个头型我见过,他是长兴门的二当家“下山虎”——王气吞。
“他怎么也来了?”惊讶的同时我也觉得更加紧张。
寂静的大地,青色的天空,一直等的人终于出现。
来的是一个青年人,穿着苦力服装,衣服没有袖子,两截黝黑的手臂裸露在外边,脚底的草鞋踩过泥土留下两道清晰的印迹,他的四肢很粗壮,头却很小,皮肤饱经风霜,面容却很稚嫩,很多人忍不住笑出了声,而王气吞却神色凝重。
“你来了?”
“我来了。”
“你不该来的?”
“我已经来了。”
沉默了片刻,王气吞摇了摇头:“你走吧……”
“走?为什么?”
王气吞打了个响指,人群里立即有两个人抬出一只箱子。
王气吞微笑道:“到此为止,这箱子东西归你了。”
青年人弯折手臂从他的后背上取出一件用粗布包裹的长条状事物,他缓缓解开缠绕的粗布,露出一柄又长又亮的剑。
他举起剑,朝旁边的麦田轻轻一划。
“咦!”数百人同时受到惊吓,附近的空气几乎被一下子吸光。
“怎么回事?”我问吴老狗,这时我的身体情况已进一步恶化,感觉上成了一个顶地立天的男子汉。
“你他妈瞎了吗!这、这是剑气啊……”
虽然已看不清吴老狗的脸,但听他的语气,我觉得他现在肯定害怕得浑身发抖,被他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害怕,于是我奋力睁开眼皮往身后看了看,认清橘城的方向。
“后生可畏啊!”王气吞抚掌称赞了几句,接着又有两只同样大小的箱子被抬了出来,“银子你拿走,我长兴门交下你这个朋友了!”
年青人无动于衷,王气吞眉头紧皱:“不够?你还有什么要求?只要你不进橘城。”
年青人望了一眼远处矗立的橘城,回过目光,道:“公孙门主既已收了我的挑战信,那便请他出来一战。”
王气吞的语气马上变了:“你这么做可就坏了规矩咯。”
“什么规矩?”
“我再说一遍,你掉头走人,银两我双手奉上。”
“我……不走。”
王气吞怒极反笑:“很好,那就让你见识见识长兴门的规矩。”
人群突然动了起来,往两个方向,我本来也想加入橘城冲刺队,无奈我的脚深爱着脚下的土地,不愿轻易离开,我被撞得东倒西歪,脑袋昏昏沉沉,只隐约听到周遭的惨叫声。
不知过了一刻还是一个时辰,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撞上一个人,在撞倒他后,我又昏了过去,昏迷前的刹那,我听到有人在喊“二当家!”
醒来的一刻,肩膀钻心的疼痛让我恨不得没有醒过来,好不容易熬过最开始的一阵,当我逐渐习惯疼痛后,我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完全陌生的房间里。
“总算醒了。”一个小脑袋的人从床边冒了出来。
“咦!”
这个小脑袋不就是刚才的年青人么?他看着我,和身材极为不符的脸上露出两排雪白干净的牙齿。
“这是哪里?”我问小脑袋。
“长兴门。”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看看四周,又摸摸身下的软被,然后瞪着小脑袋:“你怎么在这里!”
小脑袋笑了笑,道:“你救了二当家,长兴门自然要管你的死活,至于我嘛,我为什么不能来这?”
“你杀了长兴这么多人……”想起那些惨叫声,我就不寒而栗。
“你哪只眼看见我杀人了?”小脑袋眨了眨眼,道:“我不过是刺了那些人大腿上的肥肉让他们栽栽跟斗,就连二当家我也是吓唬而已,哪里知道冲出你这么个蠢蛋。”
“那你也不该来这,你不怕报复吗?”
小脑袋又眨了眨眼:“报复?报复谁?我么?这个长兴门新任的三当家。”
“你说什么!”我明明是肩膀受了伤,怎么耳朵出了问题。
“哈哈,你不会懂得。”小脑袋的眼珠骨碌碌的转,露出高深莫测的表情,“有时候打败不是为了打败,打败是为了加入。”
“这就叫规矩。”
在被小脑袋莫名其妙教育了一番后,我又莫名其妙成为了一名真正的长兴门弟子,虽然我对长兴门的一切依然过敏,但还是欣然接受,毕竟过敏忍一忍就过去了,没钱再怎么忍也过不去。
日子按着黄历上写的一天天过去,今天宜干什么,不宜干什么,写黄历的人都替我们安排妥当,我们只需遵守就行。
除了黄历,我还必须听王气吞的话,因为我救了他,所以我现在是他的小弟,而王气吞在长兴门主要负责将橘城产的橘运送到洛阳,我跟随王气吞每隔七天便要往返一次洛阳,每次看着绵延不绝的运橘车队,我总会不禁感慨:“车厢里的橘难道真的比王母娘娘的蟠桃还要好吗?”
这是一件很吊诡的事,原本人人可吃的橘,经过达官贵人们的咀嚼后,平民就失去了吃它的资格,仿佛是他们的唾液高尚,我们的唾液低级。
由于经常出差,我很少待在长兴门里,因此也较少见到小脑袋,可每次遇见,小脑袋总要拉着我说上好一阵话,从他嘴里我获悉了御橘的味道。
“甜!甜到心尖尖上去的那种甜,一口咬下去,汁液在味蕾流淌,你就感觉到手也酥,脚也酥,最后连魂也融化。”
小脑袋绘声绘色的形容让我不由得吞了吞口水。
“可是——”小脑袋突然变得很严肃,“你不要吃,千、万、不、要、吃。”
看来小脑袋的唾液也变得很高尚,我有点不开心,小声嘟囔道:“我知道没资格。”
小脑袋摇了摇头,目光变得凌厉,盯着我道:“会上瘾的。”
“别开玩笑了。”这个理由太瞎扯了,我当然不会相信,“橘城其它的橘我也吃过,怎么就没有上瘾,难不成咱们长兴的那几座山是仙山?”
小脑袋没有说话,脸上又露出高深莫测的表情。
再次见到小脑袋是我刚从洛阳回来时,这回是他主动找上我,我刚喊了一声“三当家”,他就使劲地摇头。
“叫二当家。”
我的嘴没来得及合上,王气吞就走了过来,他拍了拍我替他挡剑的肩膀,道:“良禽择木而栖,你倒是挺机灵。”
“疼、疼疼疼……”王气吞的耳朵似乎聋了,捏着我的肩膀不放,幸好小脑袋抓住他的手腕把他的手移开。
“三当家既已归来,那就快去歇息吧。”
王气吞的脸像是被扔进颜料盒里的变色龙一样,一时之间不知道变哪种颜色合适,他只能看看小脑袋,再看看我,皮笑肉不笑地道:“是巨木还是树苗,咱们日后慢慢来!”
王气吞走了,连带着原来那些运送御橘的人也走了,唯独留下了我,从那天以后负责运送的换成了小脑袋的人。
我很庆幸自己的生活没有发生改变,我还是更喜欢出去走走,而不是长久地呆在橘城。
当上二当家后,小脑袋变得很忙,有时候忙得抽不开身运送御橘,这时候他就会让我负责,渐渐的我的地位获得了提高,可我始终记着小脑袋的话,没有吃过一瓣橘子。
有一回我和小脑袋同行路上,我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想了想,说:“大概是愧疚吧。”
九月初六,晴天,宜出行,忌婚葬,我如往常一样带着车队出了橘城,浑然未察身后大祸将至。
屈威堂,长兴执行家法的地方,小脑袋急匆匆地从屋外走进来,看见大当家公孙优良正在自己心爱的虎皮凳子前来回踱步,王气吞则规规矩矩地站在旁边。
“快!骑我的追风去!”
公孙优良光秃秃的脑袋上甚至都急出了汗。
“出什么事了?”自从加入长兴门以来,小脑袋还没见过公孙优良有过慌张的时候。
“有几箱橘子出了问题,里面的摄魂散加多了,朝廷要是查出来的话……你快去把他们追回来!”
“谁在造谣?”小脑袋大声呵斥,眼光瞟向王气吞:“大哥将制橘之事全权交由我,要是有问题,我一定是第一个知道。”
王气吞抿着嘴,点了点头,慢条斯理道:“二当家说得极是,正是你的人亲口将这件事告诉大哥的,你若不信,要不请他出来对质对质?”
“对你妈的!”公孙优良大啐一声,瞪着王气吞:“都什么时候了!对簿公堂这一套回去跟你娘们玩!”
王气吞吓得立即闭嘴,公孙优良转而握住小脑袋的手,悦色道:“快去吧,全靠你了。”
看来是真有此事,小脑袋也一下变得心急如焚,恨不能变生双翅而去。
“等一下!”王气吞突然又开声道:“贸然召回运送队伍,朝廷不会怀疑么?倘若调查下来,人多嘴杂,指不定哪个不懂事的家伙就走漏了风声。”
“你想干嘛!”问的是王气吞,公孙优良的眼珠子却在偷偷观察着小脑袋的脸色。
尽管小脑袋的脸色很难看,王气吞还是要说:“没什么,近来匪多,二当家还是多带点人好。”
“这……”公孙优良迟疑着,长叹一声:“也罢,你们一起去。”
“遵命!”
看着自己的二当家三当家一同出了门,公孙优良长出了一口气,拿出一条手帕擦掉脑袋上的汗。
“妈的,演的比我还好。”
出了这片树林就到洛阳地界,我却突然感到一股杀气,按理说类似杀气这种高级别的放射性物质,我这种只会抡棍的人是不可能感受得到的,然而树林里惊起的鸟以及胯下焦躁的马都预示着危险即将来临。
密密的树林里忽然刮起一阵风,风从队伍的侧面吹过来,林木发出噼啪噼啪的声音,一柄又长又亮的剑从十米多远的一棵树后伸了出来,轻轻一划,我的马叫了一声,往前冲出几米,栽倒在地上,我爬起来一看,只剩四只翻涌着鲜血的马蹄还留在原地。
“快走!”我翻身上了一辆马车,载着一车橘子,朝洛阳的方向疾驰。
我之所以叫的是“快走”而不是“迎战”,不是因为我连一战的勇气也没有,而是那柄又长又亮的剑令我害怕。
在我说话的间隙,树林里又冲出一群黑衣人,他们从脚底到头顶都笼罩在黑服后,只露出一双眼睛,他们一出现,立即就从手里射出暗器,上百枚暗器飘荡在空中,乌压压一片如同蝗虫。
我没有回头看同行的人,此刻我们都是被困在深渊里的人,找到阳光才是唯一的出路,出了这片树林,到了洛阳就会安全了!
风嗖嗖地灌进我的耳朵里,马车与地面的速度让林木不再那么具象,我的脑袋也乱成一团浆糊。
“小脑袋究竟是什么人?他是强盗么?不然他为什么要半路阻截。他也可能是长兴的某个竞争对手派来的卧底,借此搞垮长兴……”
要想的事情太多,以致于我完全没注意道路中间站着一个人,五百多斤的马车加上我这个一百多斤的人一同撞了过去。
在我被撞得七荤八素,身体在空中打转,准备以完美的抛物线掉到地面之前,我又看到了那柄又长又亮的剑。
我被人用巴掌拍醒,打醒我的人是小脑袋。
“这是怎么回事?”我朝小脑袋大喊道,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毕竟此刻他的手里正握着剑,而且刚才还用这剑切了我的马蹄,或许我还当他是几天前的小脑袋吧。
小脑袋直勾勾地盯着我,剑负在身后,隔了一会,突然叹了口气:“多说无益,多问有害,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
“骑我的马,我的马快。”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很愿意相信小脑袋的话,尽管我的好奇都快溢出脑袋了。
“什么时候能再见你?”离开之前,我坐在马上问小脑袋。
“大概不会了。”小脑袋笑了笑,一掌拍在马屁股上,“以后不要再替人挡剑了。”
“上次我是不小心……”
目送我走后,小脑袋望着我留下的马车,目光闪烁。
一年后,在南方的一座小城,我见到了小脑袋,那是在一张官府告示上,长兴门因为私用违禁药物制橘,所有门人被秋后处决,而小脑袋则因为检举有功,当上了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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