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香港签证后,家属一定要在港生活和工作吗?
香港是一座世界级城市,是全球最安全、富裕、繁荣的地区之一,也是国际和亚太区重要的金融、航运枢纽和最具竞争力的城市之一,有“东方之珠”、“美食天堂”和“购物天堂”等美誉。香港一向是内地人移居的理想目的地,只要一人获得香港身份,其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都能以受养人的身份申请来港,逗留时间和主申请人的准许逗留时间相同,皆可享受与香港公民相同的教育与医疗福利。
办理香港身份可谓“一人申请,全家移居”,家属持受养人签证在港通常连续居住不少于7年,便可申请永久居民。不少朋友疑惑获得签证后,家属是否需要连续7年在香港生活和工作才有资格申请永居?
银河专家来告诉大家答案:
申请永居,不一定非要住满7年!
银河专家介绍说,大陆居民如果想取得香港特区护照要先成为永久性居民再申请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和护照同时申请,申请资格如下:
永居申请资格
1、在香港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定居;
2、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3、在香港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香港有居留权。
我们一般意义上的香港移居,无论你是以何种形式取得香港合法居留权的移居客户都适用上述第二条途径来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证,简单说就是要在香港连续居住生活工作7年以上,即要时刻体现出和香港的紧密联系,这样在7年之后申请永久居民时才有可能被批准。
▲香港护照
对于大家关心的“申请永居”问题,银河专家解释说,从字面上看," 连续通常居住于香港 " 与 " 必须只能居住于香港 " 意思截然不同,这意味着申请人是可以离港的。也就是说,香港所要求的 " 通常居住 ",是指申请人应以在香港生活为中心,但是对于申请人在港居留时间长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与限制,这样的灵活性事实上给予了申请人一定的自由。
事实上,申请人大多数都是工作繁忙,工作生活重心仍在内地,很少有时间能到香港长期定居。银河专家提醒,申请人可视情况提供以下几种类型的证明,让香港入境处信服自己确实是“通常居住于香港”。
1、子女在港就读证明(成绩单、学生手册等);
2、惯性住所的通讯住址(自购、租赁或亲友住址皆可);
3、在港购买车辆、上牌及香港驾照证明;
4、香港手机在香港电话网络的入网证明;
5、公用单据(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等);
6、金融机构单据(银行月结单等);
7、香港信用卡及按时还款记录证明;
8、在港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9、社群服务(慈善集团、商会、私人会籍等);
10、香港公司委派雇员于外地工作的相关证明;
11、聘请专业人士证明(家庭医生、律师、会计师等)。
以上方式供您参考,具体情况,根据家庭自身情况而定,如果前几年无法达到条件,7年后的每一年都可以递交永居申请,然后入境处会从您递交时往前推七年看您与香港联系的紧密情况,还是相对有弹性的。
7年之后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证以及护照时提供以下材料即可: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表》及《香港护照申请表》;
2、香港身份证明书;
3、彩色近照一式两张;
4、在香港曾连续通常居住满七年的证明文件,如就学文件、工作证明、正式收据、银行单据等等;
5、其他辅助证明的资料。
需要办理香港身份的朋友可以先来帮自己做一个测试,看看是否符合香港移民的条件:条件:http://www.galaxy-immi.com/obscure/assessment/1.html?pla=sq&spreadword=jians 通过这个通过这个链接就可以知道自己的积分 是否满足基本的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