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系列」《孟子》(告子上)第五节
前言:此节依旧在纠结“义”为什么是内在的东西,只是其中所涉及的人物不再是告子了,而是公都子、孟季子和孟子。
说明:此节内容已然完全丢失了对“义”的本意的分析,变成了对某种特定环境下的抉择方向。
赏析:
孟季子用“酌”字特殊了哥哥与年长乡人的身份关系,致使本应恭敬哥哥变成了对年长乡人的“酌”。而,在公都子对孟子的请求过程中,孟子所给予的回答亦是用“尸”字特殊了弟弟与叔父的身份地位,致使本应恭敬叔父变成了对弟弟的身份的恭敬。
其实,不难理解:在没有特殊身份的环境中时,可以按照普遍的身份认知给出自身的“义”(尊敬长者),此时更多的是由年纪、阅历来分辨;若正处于某种特殊的情况、情境之下,则按照此环境下身份地位的高低来给出自身的“义”(尊敬“上位者”,譬如,在礼节当中,上位者是为客,也就是为什么要先敬酒给年长乡人),此时需要根据特殊情境下所承载的人物属性做出自己的判断。
赏析2:也许是孟季子没有听懂孟子所谓的“在位故也,庸敬在兄,斯须之敬在乡人(平日恭敬的对象是哥哥,临时的恭敬对象是同乡)”,所以依旧给出了“敬叔父则敬,敬弟则敬”的言论。孟子的意思是不按照辈分来论的恭敬是其中的特例,这样的“义”是暂时的,临时的,并不是长久如此的。换言之,敬弟的条件是弟在某种情境下拥有特殊身份才致使先敬弟而后敬叔父。
提:此节中所谓的义,不管是孟子也好,孟季子也罢,都把“义”放在了某种特定的情境下,从而摆明自身对“义”的认知。
引申:孟子在“义”这个字上面从与告子纠结到了孟季子,似乎都只是要阐明自身的观点——“义”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然而,个人觉得,包括“义”在内的很多词语,都有其特定环境下广义与狭义的区分,并不是能够一概而论的存在——纯粹之时,“义”是外在;富含之时,“义”是内在。
这就好比一个人的表现与底蕴:当一个人的精神底蕴丰厚到一定程度之时,其所散发出来的气质能够让任何人在不与其接触的情况下就能感到心旷神怡,能够让人们自然而然的对其尊重与敬仰,这才是真正意义上对于“义”的内涵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