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丢了
2022-10-14 本文已影响0人
浮云DL
看到一则新闻,甲一时因资金周转不开,向朋友乙借了十万元急用,并打了借条。十个月后,甲归还了乙十万元本金的同时,并多付了一万元当做利息。乙欠条还给了甲,甲当面撕成四片扔进了垃圾箱。
本以为皆大欢喜的事,没想到两月后甲竟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是乙拿着破损的四片欠条重新粘接起来去法院起诉甲借钱不还。乙把借条损坏的理由归罪于五岁的儿子,年龄小不懂事无意中撕碎了借条。
一审法院判决乙赢,原因是欠条上有甲的亲笔签名。
甲当然不愿意当这个冤大头,当庭据理力争,问起诉前有没有催款行为。乙说没有。最终法院以乙起诉前没有催款行为不符合常理为由判定不予受理。
一开始认为,能一把手借给朋友十万元的朋友还真是朋友,后来看这朋友的做法真让朋友心寒。钱少了什么时候都可以挣,朋友丢了可再也找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