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 Vim编辑器基本操作
i :光标所在字符前插入
Esc:退出编辑模式
u:撤销
x:删除
v:选择内容
y:复制
yy:复制当前行
nyy:多行复制
dd:删除光标所在行
ndd:多行删除
p:粘贴
:w 保存
:wq 保存并退出
:q! 强退
vim /tmp/test.txt:vim 编辑 tmp 目录下的 test.txt 文件
进入文件后并不能够编辑文件,需要按 i 键(左下角有 INSERT 提示)进入INSERT 插入模式才能编辑。
u:撤销,编辑完内容后需要撤销,Esc 退出编辑模式,按 u 键就可以撤销。例如,输入完一段文字,Esc 再 u 就会撤销刚才的输入,返回未输入时的状态。撤销是根据上次操作来作考,如果上次操作是删除,撤销则可恢复没有删除时的状态
x:删除,Esc状态下,光标定位到需要删除的内容中按 x 即可删除。
v:选择内容 ,Esc模式下按 v 键左下角提示 VISUAL 提示,移动光标可以括起内容。选择的内容可以进行删除、复制操作。
y:复制,例如6564,把光标移动至6564开头或末尾按 v (左下角提示 VISUAL)操作光标左右括选需要的内容,按y进行复制(复制操作后会自动退出VISUAL 模式)。
p:粘贴 ,把光标移动至需要粘贴内容的地方,按p即可粘贴内容。
yy:复制当前行,Esc状态下,把光标移至需要复制的行中,按yy就可以把整行内容复制。
nyy:n为输入的数字,如5yy,既由当前开始往下复制5行。
按 p 即可往下开新行粘贴刚才复制整行的内容。
dd:Esc状态下,光标移动至当前行,dd可以删除当前行。
ndd:n为输入的数字,如5dd,既由当前开始往下删除5行。
Esc 状态下按 :w 保存不退出、:wq 保存并退出 、:q!不保存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