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十二岁

2018-08-29  本文已影响0人  林屿真

/林屿真

1

十二岁,我还住在一排水杉树下,有一个可以晒太阳的院子,院子前面有一块用来种平时吃的蔬菜,屋后是一条小溪。有时候二叔家养的“洋子”会来这里洗澡,它是那时我玩得最好的土狗。我们家不养这些动物,因为除了我假期在家,其他时候都没有人能够照顾。我曾经想在暑假养鸭子,看到毛茸茸的黄色肉团就觉得甚是可爱,把它们养在院子前的空地里,没事赶到旁边的小溪里看他们游泳,吃岸边的青草。可是一只又一只的离去让我感到难过,到了之后它们黄色的毛换成白色的褐色的毛之后,也不爱去吃青草了,而是在泥里哒哒哒地走来走去,散发着粪便味,把羽毛弄脏,我便不再愿意养了。这时候我妈总会为我收拾这烂摊子,我忘记了后来的鸭子是被煮来吃了,还是不幸全部莫名其妙地死掉了。可是每年到了暑假,草色浓郁,我又会让妈妈给我买,并且保证着今年我一定会善始善终的假话。

2

班上转来一个白白净净的男生,那年地震把他家吞噬了,于是和我做了同桌。我记得那个时候我的成绩很好,字写的也漂亮,老师常常让我和一个女生在黑板上抄板书,画每学期的黑板报。他很久没上课,落下的课就只有借别人的笔记来补,于是我成了老师钦点的那位“世纪好同桌”。我隐隐约约记得他把我的课本拿回家抄,我们约定假期中的某一天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见面,把课本还给我。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水泥路横在一片田野之中,人们从泥土里出走,带来泥土走到水泥路上,都变得泥泞不堪,我们没有联系对方的方式,可是我还是踏着流淌的雨水举着雨伞到那家小卖部。我不记得我等了多久,我也不知道后来小卖部老板有没有赶我走,不过我只记得他没有来。昏黄的雨水,以及坐在小卖部门口老板娘的脸,实在无聊买了一包小零食,所有的记忆都变成片段,在烟雾弥漫的田野里若隐若现。

3

所有的美好都在夏天发生,我和老妈常常在充满荷花香味的路上散步 。我记得我会跑到妈妈的背后,用双手从后面围住她的腰,然后脚步一致的跟着她走,她身上有刚刚洗完澡的香味,那条绿色小碎花的长裙柔软的触感。我记得这件事发生在小学,我初中的时候为这番经历写过一首诗,我以为这是我的天赋所在,但其实不过是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我喜欢这些美好被记住,在难过的时候拿出来宝贝着。后来我妈就不和我散步了,随着我长大离家求学,儿女越来越像个父母的客人,很长时间我才回家一次又匆匆地回学校。自从她喜欢上广场舞和舞伴们一起玩之后,便取消了饭后散步这种娱乐活动。我写的东西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少关于他们。有时候我觉得就算我哪里也去不了,什么也做不好,这个地方总会为我在深夜留一盏灯,锅里总有热饭菜,饭菜的味道是来自记忆深处又实实在在在被感受,我觉得这种踏实的安全感给我带来的力量是无法用其他物质拿来相比的。

4

小学的时候我是所谓的好成绩,他们两个男生是差成绩,但是他们教我打羽毛球,乒乓球,滑滑板,打老虎机,钓龙虾,捉蝌蚪,骑自行车去领初中录取通知书,一起在高高的草丛里搭建小伙伴们的秘密基地,爬到柳树上唱歌,折柳枝做帽子…我像个男孩子一样和他们一起调皮冒险,却觉得那是我最快乐最本真的样子。

有个冬天的下午,我们约出来打羽毛球,黑色的树枝在灰色的天空张牙舞爪,白色的羽毛球在树枝间跳动,我们在没有车的水泥马路上跳着,叫着。旁边有一条大河,很小的时候他们在里面游过泳,现在河水脏的很,也枯竭了。我们练习技术,又奈何没有比赛的劲头,于是我们打一排子,数一个数,看能坚持到什么时候。那个时候,另外一个没有考上实验班的男孩子没有来,我们也很久很久没有见过面了,我们两个打着羽毛球也聊着最近自己的经历,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初中的带有等级色彩的班级分类可以把要好的人变得有隔阂,我们也不知道这个世界将来会有更多的阶梯与高墙分割开更多的人。我们那天下午只是沉浸在单纯的快乐之中,没有去管快暗下来的天空。

5

“你和她玩,不和我一起,我不开心。”

“那就一起玩呗。 ”

十二岁后半段,我和很多小学同学进入初中做同学。邻居阿姨都说,上了初中的小孩,和小学完全不一样,不管是穿衣服风格还是做事上。但“青春期叛逆”从未出现在我身上,只是偶尔借着青春期的旗号和家里闹脾气。但总体来说平平稳稳、乖乖巧巧,是大人口中的“别人家孩子”,但是现在我多么希望自己拥有着“叛逆青春期”的那份独特,可以去反抗也可以去不一样。

初中一起玩的朋友走到现在,已经进入第十年,可贵的不是一两个人还在一起,而是七八九十个我们,还能在一起,我才觉得不可思议。

“只有和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我永远十二岁。”

“你们拥有我毫不保留之信任。”

“你们弥补了作为独生子女的我们,关于兄弟姐妹的缺憾。”

6

六年级的班主任很超级无敌十分严格,但正如她所说,现在的我们很感谢那个时候的她的高要求。改写命运的一次经历可能就是遇到这么一个老师吧,我们才会有那么好的升学率与未来发展。练钢笔字和粉笔字成为我对她最深刻的印象。右手中指因为那个时候的苦练,肿起的茧成为我们班级的群体特征。

暴风雨来临前,放我们去看天空云层变化的那位老师,第一次让我感受到寓教于乐。那篇叫做《变脸》的作文现在我还记得。

随堂测试提前交卷就能够提前出去玩,等考试正式结束之后,又可以去帮老师改试卷,这是最荣耀的时光。

数学老师开奇瑞QQ来我们村小上班,我认识那车,是因为每天早读时间里从二楼看到那辆车停靠,就赶紧领着抄作业收作业的大家一起早读。我现在想起来突然不明白,为什么数学还要早读。

7

十二岁的我喜欢。

我喜欢大家一起扫操场时,用手去捧风吹下来的金黄色的梧桐树叶。

我喜欢上午十点过和大家一起做早操,校门外很多大人小孩来看,他们看到有认识的学生还要大声叫他们的名字。

我喜欢数学不喜欢语文,却喜欢语文老师表扬我今天的字写得真好看。

我喜欢老师把我们留下来一起做家庭作业,因为回去也是一个人,不如和大家一起写作业好玩。

我喜欢我们的家还没有搬,同学们每天早上从我家路过的时候,叫我一起走,可我还没有收拾好自己,急忙忙地收拾,也埋怨爸爸为什么不可以送送我。

我喜欢那个时候我们在课间去买的冰淇淋上课了还没有吃完,正要打算全开火力时,被老师叫到回答问题的尴尬,那时全班同学都看到了我放在课桌右边的冰淇淋,大家藏住偷笑的眼神听我结结巴巴地回答老师的提问。

我喜欢玩得很好的女生给我写的圣诞贺卡,里面仔仔细细画了好看的爱心,而且只有我一个人画了,其他人都没有。

我喜欢我们惹班主任生气,他让我们举手,举了很久,以前教过我们的数学老师路过教室,偷偷地背着班主任让我们休息一会。

我喜欢学校小卖部和我买不起的五块钱零食。

我喜欢一起和好朋友走路回家,路上聊天聊地。

我喜欢镶着金边的云和来不及躲的雨。

我喜欢那里不到两百米的操场,春天的青草与野花。

我喜欢夏天凉爽的风,与秋天的梧桐树叶。

那时候的我很喜欢你,你应该也知道的吧。

@Laurenz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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