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动物:你努力合群的样子,并不丑
我们人一生下来就会去处理三件最重要的事:人生的意义、存在性的孤独和对死亡的恐惧。
1
我们为什么会害怕孤独?
这些年,我一直在做一件事。
一个人挥舞着大刀,对抗着千军万马的孤独。片刻不能闭眼休息,因为我害怕稍有疏忽,就再也没有反抗的机会。
小学的时候,家里穷,被邻居排斥;初中的时候,自卑害怕与人接触;高中的时候,发奋学习,除了高考,别无他途。
到了大学,依然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学不会与人交往,打字类的聊天总是词不达意。
内心的善意总是带着深深的刺,让人见了都纷纷掩面而去。
曾经我也很喜欢这样的心灵鸡汤「不必刻意去合群,你独立特行的样子很美。」「融不进的圈子,不必强融。」「孤独就对了,说明你正在成长。」
可是听得多了,也渐渐开始怀疑。
哪有人会不想合群啊?即使是像我这样喜欢享受孤独的人,也会渴望得到他人的认可,也会渴望他人的喜欢。
也希望能走进他们的圈子,去了解他们的独一无二,一起对抗这压抑的世界。
就这样,我在享受孤独和努力合群两者之间,反复徘徊,拉扯。
后来过了好久,我才慢慢懂得,人这个物种害怕离群。
2
合群是我们的天性
你不必怀疑,我们所有人其实都是害怕孤独的。
如果你愿意知道的话,请听我细细道来。
今天坐在书桌前,颓废不知所措,于是点开了最新的纪录片《王朝》,结果几度差点泪目。
纪录片的主角是只黑猩猩,叫戴维,从它和它的对手身上可以看到我们整个人类的影子。
一开始,戴维以强大的体魄征服了整个群体,成了它们的王。
但这个王并不是像我们古代的帝王那样安稳,他时时刻刻面临着其他雄性黑猩猩的挑战,尤其在每次雌性黑猩猩发情的时候,它必须死守王位。
戴维最开始是独立特行的,他不合群,也不愿意去合群,跟我们人类一样,觉得自己足够优秀,充满智慧,不屑与其他人为伍。
当他看到他的对手开始三两成群的时候,他感到了极大的威胁。
他开始慌了,妥协了,去结交了他人生第一个挚友克洛,替他梳理毛发。
遗憾的是,两个人的联盟毕竟还是太单薄,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他的对手合起伙来对他进行了一场疯狂的袭击。
当第二天拍摄人员醒来,看到戴维一个人倒在地上奄奄一息,拇指被打断,腿上、脖子上都是触目惊喜的伤口。
看得我鼻子酸酸的,曾经那么孤傲的王,就这么一下子走向了衰败,毫无还手的可能。
这个期间有趣的是,有那么一两个雌性黑猩猩曾过来帮他舔舐过伤口,这兴许就是我们所谓的感情吧。
但最后她们还是离去了,随之离去的还有挚友克洛。因为他们还要继续生存,把基因延续下去。
忽然想起了《十三邀》,许知远问王小川“人生存在元意义吗?”,王小川答“就是活着。”
“活着”两个字就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终极意义,如果让你三天三夜,立在寒风里不吃不喝,那些所谓的梦想、爱情、游戏都会变成一团浮云。
心里还仅存着的,只剩下温饱,那是基因的声音。
前两天迈阿密蓝在《我的第二辈子》里写「活着就已经足够美好,要啥自行车」。
是啊,活着就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其他皆是馈赠,当做感激。
回到戴维,过了几天,戴维从地上顽强的挣扎着站了起来,环顾四周,伙伴早已走远。
但是只要一息尚存,就决不放弃这美丽的世界。
他开始到处摘果子、掏蚂蚁吃,边恢复体力边去追赶早已走远的大部队。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喜欢孤独的王,他也不愿意脱离群体,因为那意味着永远的孤独和死亡的恐惧。
最后戴维追上了群体,并靠智慧重新夺回了王位,期间精彩便不细讲了,我们只看与主题相关的部分。
夺回王位的戴维又迎来了新的一季雌性发情期,这次我们的戴维学乖了。
他开始放下身段,去给很多黑猩猩梳理毛发,去赢得他们的信任和好感。于是戴维的盟友从一个变成了五六个,他们帮戴维赶走所有的竞争对手。
最后戴维成了群体里不可撼动的王。
有意思的是,这个期间战败的卢瑟曾向戴维表示过臣服,以期获得戴维的原谅。
最后被戴维拒绝了,但是卢瑟依然没有选择离开,他依然还是厚着脸皮跟在大部队的后面。
所以你可以看到,黑猩猩是有多害怕离群,作为人类的我们也并不好到哪里去。
我们的基因仍是智人时期的基因,我们身上的合群基因只会比黑猩猩更强,因为我们的协作需要更强。
我们上台演讲会紧张,因为我们害怕群体的嘲笑,害怕让群体失望。我们会做很多利他的事,就像戴维放下身段给同伴梳理毛发一样;我们会害怕被孤立,就像战败的戴维和卢瑟一样,依然厚着脸皮跟着大部队。
以上所有,我叫它“群体动物”。
3
我们为何害怕离群?
可是离群背后的动机是什么呢?
很简单,两个原因,孤独和死亡,离群就意味着孤独和死亡。
人文主义心理学家说,我们人一生下来就会去处理三件最重要的事:人生的意义、存在性的孤独和对死亡的恐惧。
在看《王朝》的时候,我曾幻想过,假如此刻我就是倒在荒野里的戴维,等我站在起来之后,我要不要去找那些曾抛弃过我的群体?
如果我不去找他们,我一个人能不能捱过余生的漫漫长夜?我能不能忍受那令人窒息的孤独?
羞愧的是,我不如一只黑猩猩理智和坚定。
戴维知道自己离开群体的代价就是死亡和无尽的孤独,所以毫不犹豫的回到了群体。
孤独好理解,可为什么脱离了群体就会死亡?
如果我们承认我们大部分行为都是出自基因的自发决策,那我们可以退回到八万年前,或者两百万年前,我们尚跟黑猩猩长相差不多时看起。
这里《人类简史》讲得很传神,我们智人这一支,之所以能够在所有的动物里脱颖而出,站在食物链的顶端,甚至能够以娇小的身躯灭绝剑齿虎这样的庞然大物。
一本好书《人类简史》
就是因为我们学习会了大规模协作,我们运用虚构的故事,灭绝了这个地球上的近乎90%的庞然大物。
但是脱离了大规模的协作,单独的一个智人在那个时代啥都不是,甚至连一只财狼都干不过。
也就是说,我们的智人必须要团结协作,才能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
一旦我们被群体抛弃,等待我们的就是周围一双双饥渴的大眼睛。
于是,老是不合群的智人被更强大的动物杀死,不合群基因被淘汰出局;而合群的智人获得了温饱和繁衍,合群基因被选择保留下来。
所以现在我们的基因里存在着的,全是渴望合群的基因,全是渴望团结协作的基因。
我们深深的忌惮被群体孤立。
最后结合《自私的基因》给全文做个总结,其实我们所有动物都是基因的机器,人类也不例外。
我们所做之事总是离不开基因、繁衍和活着。
虽然我们人类进化出了文化,可以与基因抗衡,但大多数人,至少99%的人依然逃不出这个魔咒。
如果你明白了“群体动物”这个思维模型,希望以后能够坦然接受“我们人是社会性动物”这个事实。
不要那么排斥社交,学会着与人交往。
最最重要的,还要学会与人协作,这是你人生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