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爱情的人
“爱是折磨人的东西,却又舍不得这样放弃,不停揣测你的心里,可有我姓名”。
一间昏暗的房间里,灯未点亮,只有一张旧式CD机在苟延残喘地旋转着自己的使命。整个房间内弥漫着莫文蔚那幽怨而又迷情的味道,我慵懒地仰起头望了眼挂在墙上的时钟,再看看身边像小猫一样蜷缩在沙发上酣眠的小山,我意识到我和小山已经相恋五年了,不,加上结婚后的日子,确切的说是七年了。七年对于一对恋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不敢妄下断言,但我清楚地知道初恋是什么滋味。
我把那段时光收藏进我的体内,它就像藤蔓一般缠络在我的五脏六腑,爱有多深,根须就下扎多深。七年了,我们的爱情早已枝繁叶茂,相互咬合萦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七年前,我们怀着不同的梦想来到南方求学;七年前,我们深陷感情漩涡之中难以自拔;七年前,我们从未想到会在象牙塔内相遇;七年前,我们意外相爱了。
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刻意去找女朋友,总觉得这事儿可遇不可求。在情窦初开的年纪为了不耽误学业而不去考虑,等到走进大学校园之后,又发现自己已经很难去和异性交往,甚至于连打招呼都会面红耳赤,于是乎室友总结说这是典型的“恋爱恐惧症”。而我为了缓解单身的尴尬,便美其名曰:独身主义。
和所有戏剧般的情节的相遇模式有所不同,小山的出现打破了我为自己粘贴的一切美好而做作的标签,也拉开了我情感绽放的帷幕。
追求爱情对于我来说是新鲜事物,我不得不从少年气的情感空白中跳脱出来,猝不及防地以一种生硬且笨拙的姿态,来接纳连自己都惶恐不安的一往情深。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祥云来娶我。”大话西游中的紫霞仙子向往如是。
我也曾经无数次地遐想过我的意中人会以何种面目出现,又会以何种姿态走进我的内心。
我认为在这方面男生是可以稍微矫情一下的。
然而想象终究还是想象,故事开始得出奇简单:一尾及腰长发,一袭白色斑点长裙,落落大方又仪态淡雅。这个出场足以让我铭记一生了,确切的说,见到小山的那一瞬间,我的内心是难以名状的悸动,甚于怦然心动的那种感觉。当时滑过我心际的是略有胡扯意味的八个字:非她莫属,非她不娶。
后来小山跟我提及此事时,说道:“爱情来的时候,就只是来了,毫无征兆,不容准备。就像李商隐的《锦瑟》中的那个词:无端。”
我记住了这句话,记住了说这句话的人。
小山说起这话的时候,我们已经在一起六个月零六天了,多么吉利的时间数字。指针在表盘上旋转很快,而我在表盘上却走了好久。
意外邂逅小山之后,当晚我就失眠了。辗转反侧得一夜没有合眼,我说不上来那种感觉是兴奋还是紧张,总之我一直在想一个人,一个长发及腰的女孩。
打电话给原来的大学室友,他说:“你这是发春了。赶紧去追呀!”
于是我匆忙打开班级QQ群,恨不得趴在电脑屏幕上地寻找小山的ID,添加好友时需要问题验证,就只有两个字:出走,面对这种让人费解的验证问题我一时慌了神,就在这时,背后似乎有一只无形的手拽着我的脖子朝书架上望了一眼,就这一眼,我仿佛找到了答案,对,就它了——目送。我早已忘记作者是何许人也了,只知道后来台湾有个作家龙应台出了本同名书,也叫目送。
从添加成功的那刻起,我便开始相信命运,我也开始相信了自己长久以来嗤之以鼻的“缘分”。
“睡了嗎”我双手颤抖着敲出四个字。
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有回应:“昨天睡得早,啥事呀?”
我连忙回复:“沒事啦 晚上睡不著 想找個人聊天 手一抖就發給你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习惯,编辑短信或者网络聊天习惯空格从不句读,碍于专业关系,也开始煞有介事地用起了繁体字——装作逼格很高的样子。
小山回复:“是嘛,就昨晚手机欠费了,没网络,就睡觉啦,奥,是一抖才发给我的啊……哈哈哈,欢迎下次一抖。”
没料到我偷偷加了小山的QQ之后,第一次壮起胆子闲聊,小山给人的感觉如此舒服。小山个性确实爽朗,像极了刚抽芽的柳条甩在地上的声音。
我中意这种怪怪的感觉。
“這麼不湊巧”
“是呗。”
“你这个也要用繁体字呢?不错!”
“你看著舒服嗎”
“很好呀。你写的倒是真不错。”
看到她似乎对我稍有好感,不禁一股暖流从心底流过。
就这样慢慢地和小山交流多起来,偶尔还会坐在一起吃个饭,她带上她的室友,我带上我的虔诚。
越来越熟络了,也就越来越了解她。小山人很漂亮,个性也好,追她的人很多,很多身边的女生都劝她选个富二代,她偏不,她需要的是真心疼她,能给予她无穷乐趣的人,她不喜欢的事情没人说得动。她自己说,她并不物质,只是想要追求更优质的生活,这并不矛盾,因为她更看重心灵上的契合。
物以稀为贵,这样的女孩确实少见,自然显得弥足珍贵。我默默疼惜着这个女孩。她胃不舒服——长期不吃早餐导致的,我就每天早起挤半个多小时的公交去十多公里外的商业街去买皮蛋瘦肉粥,还不忘去甜品店顺带铁盒饼干,即使台风肆虐,我也全然不顾,那段日子我像着了魔一样,朋友说,你可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呀。
并不是要博取感动,而是内心深处有个声音总在响起,这个女孩需要你去保护、呵护、爱护,不容许有任何差池。
我后来才慢慢察觉,这已经消融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苦等而至的爱不可失约,浸入骨髓的爱不可辜负,命中注定的爱不可亵渎。”
小山半夜睡不着,推荐你听一首歌啊,我说可以啊,莫文蔚的《爱情》,她说像极了你,越听越像当初的你,那个追求所爱的偏执狂。那夜我单曲循环了整晚,歌词沁进了我的内心,浑然就是我的心声,我落泪了。
我想起来每天傍晚死皮赖脸地站在小山楼下央求她与我共进晚餐的情景;我想起来小山负气出走,我委屈地尾随其后的窘状;我想起来假期每天都要充缴话费和留宿学校的小山通话至深夜的不舍;我想起了在雨天的路边摊,小山任性地把脚搭在我的膝盖上,引得路人频频回头啧啧而去的情景;小山总是不时地说起这些逗笑我,然后会抚摸着我的头,说一声你真不容易呀。
和小山去资料室查阅资料,平时也就电梯上下,不嫌楼高,不巧有次电梯故障,小山给我个眼神,我马上心领神会,俯身蹲下,小山顺势爬到了我的后背,于是楼道里满是我一步一吭哧的喘气声和背上小山的坏笑声,行至四层时,偶遇一老师,老师丢下一句“太夸张了吧”扬长而去,我不假思索地回了句“她脚受伤了”赶了过去。小山边夸我机智,边以掌为鞭督促我加速攀爬。
小山说,我就是喜欢欺负你,这辈子除了我,谁也别想欺负你。
她见我不语,问我在想什么,我假装深沉地说我想起了臧克家的那首《老马》:眼前飘来一道鞭影,它抬起头望望前面。
话音刚落,她俏皮地为我手搭一凉棚说,你望你前面的路,我挥舞我的掌鞭,嘻嘻嘻。
其实我想的是我要一直背下去,直到哪天我背不动了,我也要做你的拐杖,相扶到老。
小山是个极为感性的姑娘,有天晚上,她抱着我慢慢地抽噎,说她惧怕死亡,惧怕身边亲人离世,惧怕死亡之后的一切,我不住地安慰,可我除了安慰还会别的什么。后来我开始相信人在死后灵魂不灭,是因为我不想小山难过,更不想我们的爱情在生离死别的刹那终结。
毕业前夕,我们作了一个决定,去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教室坐一坐,去我们第一次吃的餐厅饕餮一餐,好多的第一次都那么值得缅怀,如果没有第一次也就没有后来的种种,人们总会时不时地想起某些第一次,却忘了如何走过来时的路。
我带她走了很长很长的路,去了她一直想去的云南。她整个人兴奋透了,像一匹脱缰的小野马投进了大草原,而我便是信马由缰的“始作俑者”。
她说:“旅行是检验一个伴侣本质的有效途径。”
我问:“我合格了吗?”
她说:“其实你在问的时候就有了自信的答案。”
我回复:“其实你在说那句话的时候就有了中肯的答案。”
我们相视一笑,我们相拥良久。此刻,我知道有一种爱情叫做心照不宣。
毕业后,我们租住在一居室的房子里,总算安定下来。我进入了一家报社工作,每天要写赶不完的稿子,小山工作时常更换,我们像这座城市里的幽灵一般在鬼门关与阳世间来回游走,在生存和生活的夹缝里苟延残喘。
小山出奇地乐观,每天都能找到快乐的办法,她的快乐就像晕开在水里的蓝墨水,我就是那徜徉在水里的藻荇。
周末午后她会把卧室门、衣柜门各种门都打开,我不解,她说这样会显得卧室很满呀,这才会有家的感觉嘛。
她总能不经意间给予我快乐,而我能给予她的浪漫就只有每月去电影院看场电影。每次小山都依偎在我的肩膀上看完整部电影,我的内心一半是愧疚,一半是幸福。
小山有次开玩笑说想吃巧克力的蛋糕,我攒了点钱,当我把蛋糕放在她的面前时,她的脸上除了欣喜还是欣喜,她小心翼翼地轻揩一小块放在嘴里,我看着她的表情从满足逐渐转变为鬼脸,我的心都化了。
小山说,原来一直以为我们所追求的幸福是整块蛋糕,其实一小块就够了。我问为什么,她笑着说,巧克力太腻啦。
慢慢地我的事业有了起色,从编辑到主任再到总编,位置越做越高,薪水越拿越多,应酬也越来越多,小山一人在家,总会做好晚饭等我,饭菜凉了再热,热了又凉。久而久之饭局桌上大都知道我顾念家庭,不与我过分计较,我总可以脱身回家。到家之后,映入眼帘的是小猫般蜷缩在沙发一角的小山和饭桌上余温尚存的饭菜。
我总跟小山说我不喜应酬,可每次我都让小山一人默默守着空荡荡的房子等我深夜归来。
我总是借口努力奔波为幸福,却未料想幸福一直在原地等待着我的归来。我仿佛错过了什么,小山又在竭力维持着那一丝光亮,指引我不忘家的方向,就像她将饭菜热了又热,为我解酒,为我去乏。
小山有次醒来,得知我刚到家后,抱着我说:“亲爱的,这个房子太大了,晚上我一个人害怕。”
我们早已从那间十几平米的小屋里搬了出来,住进了敞亮的大房子里。
我望着天花板、大吊灯、家具以及周围所有的一切,怀念起小山当初所精心营造的那种满的感觉了。
我仿若看见小山在房间里忙碌的背影,打开了一扇门,又打开另一扇门,门都开了,这个世界都满了,我的幸福也满了,像水溢出来了一样。
我说:“以后我回来陪你一起做晚饭,好吗?”
小山笑了。
我的思绪随着西山渐薄的夕阳缓缓着陆,小山蜷缩的身体舒展了个懒腰,惺忪的眼睛透着几分童真,十年过去了,她还是原来那个样子。
她顺势用手在嘴边发出呜呜呜的可爱的哈欠声,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我:“几点啦,亲爱的?”
“太阳都下班啦,你已经睡了一下午了。”
“啊?!我都睡过头了,哈哈哈哈”
“你还笑,小懒猫”,我轻轻地在她鼻尖勾了一下。
太阳的余晖从窗棂上映射过来,房间里恍惚有种晨曦的错觉,宽大的落地窗外极目望去,一条悠长的大江将这座都市一分为二,似乎是天上的银河跌落凡间,从高楼大厦间逶迤远遁似的,太阳渐渐西沉在了渐次提早亮起的霓虹灯之上。
“小山,你快过来看。”我招呼小山。
夕阳映射着对面楼顶的一尊雕塑,苍穹之下红白相间的地方也就在此了,天色在黯淡下去。我仿若回到了当初第一次看到小山的情境之中。我迷失在时空的错位里,我不忍走出。耳畔是小山的呼唤,我应着,应着,就这样回应了很久。
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难以改变也不容改变的东西,周遭的一切都已不复当年,我庆幸还有一隅风景让我找回当初的自己。值得我更加庆幸的是,小山一直没变,小山一直在我身边,而我一直守望着自己的过去,不曾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