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义的开心更重要?还是有用的知识更重要?

2020-02-13  本文已影响0人  澄明的宁静

说出来难免有点气馁。

先说抖音吧。

从抖音问世开始就没怎么关注,只是知道有这么个东西,并且身边人都在玩儿。偶尔会在公共场所看见有人对着手机不是狂笑就是从手机里传出特别让人反感的嘈杂声,还一遍又一遍的重复。

一贯对大家都痴迷的东西都保持足够的警惕,这大概也是我“不合群”的原因吧。倒也真的没有自恃清高,如果我们一起讨论一个案件、一部电影、一本书或者一次旅行都可以,但让我跟你一起对着手机隔着屏幕傻傻的痴笑,我是拒绝的。因为那样,实在是太蠢了。

笑的人难道不知道,他(她)其实已经被“绑架”了,他(她)的时间,也被偷走了。

还有比时间和专注力更宝贵的东西吗?

不过去年下半年,我还是下载了抖音。目的只有一个:上传普法小视频。

反响还算不错。

微信里有法官、检察官和警察,办理案件时见了面,对我的评价都还算不错,对我的普法工作也表示支持,大部分还成为了我的粉丝。

到目前为止也有二三十段了,平均都在一分钟左右,点击量从一两百到五六百不等。然而就在前几天我上传了一段前年在安徽旅行时走在乡间小路上随意蹦哒了十秒钟的视频,且还是同事偷录的,点击量却是所有普法视频中最高的。

对此我感到无比失落。

一段段精心制作的普法节目竟然还不如一段随便扭扭的十秒视频,可见大部分人想要的东西,只是短暂的开心和快乐,并不在乎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内心一阵悲凉。

再说我的微信个人公众号吧。

本来开通个人公众号也是为了普法的,一开始写了一些常见的案例,然后附上相关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看的人非常少。

其实也不难理解。

一来现在法律公众号非常多,信息过剩;二来这些文章都比较一板一眼,相当“无趣”,自然无人理睬。所以我就转变方向,改写一些我的读后感、观影感或者是游记,别说,还真的比法律文章有吸引力,打赏的金额也有六七百元了。

但是浏览量也只在几十之间来回波动,惊喜的是自从写了一篇《潘金莲:我努力挣扎的一生,你们却叫我“淫妇”》,一个晚上的浏览量就到了一百多,且微信留言也最多,虽然跟十万+的文章差了很远,但相比我其他的文章,这个已经算是很高了。

我又崩溃了。

金莲果然比法律文章更有号召力。

综上所述,“扭扭”战胜了普法,案例败给了“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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