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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伴一生的挚友:伊尔斯

2017-06-11  本文已影响0人  婴儿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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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记忆起,我这一对伊尔斯(Ears的音译),虽说比不上刘皇叔垂肩之势,却也肥嘟嘟厚墩墩长势喜人手感颇佳。摸过的七姑八姨三叔六舅都说,我和爷爷这部分生得很像,是个有福气的人。

我也这么认为。

从小到大吃了不少苦,可到目前为止还算一帆风顺,是不是这两耳朵的功劳,我敢肯定地说:不是。不过它们真不容易,从初中开始就扛起了艾斯的放大镜支架,夜以继日,不眠不休。上学上课要支着,大晚上不睡觉在被窝里横躺竖卧也要支着,好容易不架着腿了,又开始塞上了耳机,关键是,很多时候既架又塞。

我发现我的伊尔斯好像有残疾。

别人带入耳式耳机,几乎很少用套的,那种和黑丝袜一般的效果,鱼眼网状的性感。可我必须用,否则连一秒钟都保持不了,一点儿面子都不给地往下掉。别说走路跑步,站着不动都塞不住。

因此相当长的时间,我只买挂耳式耳机(还有包耳式的,因为太贵,所以不买)。伊尔斯自己素质不高,只有承担更多的挑战。上大学晚自习,两个小时下来,耳朵恐怕是最累的。

我对它也有犒劳奖赏的时候-掏耳朵。曾几何时,咬指甲、抠脚、撕手皮、掏耳朵、挠头屑,是学生党打发无聊时光最环保的五大运动。其中掏耳朵是唯一需要工具的高端技术活,所以频率也是最低,每天顶多一次。小时候不讲究,工具一般就地取材,火柴棍用的最多,还最喜欢用红色圆头那端。后来什么钥匙、牙签、手写笔、别针、发卡,只要够细,都伸进去鼓捣过。长大了,生活品质开始有些要求,于是在路边摊一下买了5-6个不锈钢的耳勺,分别放在家里、办公室、背包、洗漱袋的什么地方,确保自己在任何环境下,都可以随时来一次耳朵马杀鸡。

我的耳朵爱出油,所以清理工作需要的频繁一些。每每兰花指动,在耳穴中摸索寻宝的时候,感觉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只剩下脑海中刺啦刺啦,耳勺摩擦的声音。最有成就感的事,莫过于满载而归,甚至有“货物”私逃跌落的尴尬,从耳垂、肩头或者附近的床畔地面发现踪迹,一个个捡起绝不放过。

有一个朋友送的木质耳勺,是我最喜欢的。香烟长短,面条粗细,勺阔柄轻,尾巴还带着一束红穗,开始周身有什么花纹水彩,时间长都磨颓了色。可有天,我眼睛不眨就扔了它,就是有个串门的家伙连问都不问就用它搞了一下。不纯粹了,仿佛看到它在别人手中挣扎嚎哭的绝望。

我对伊尔斯其实也挺够意思的。小学守着半导体不放,中学怂恿妈妈买了双卡录音机,大学省吃俭用入手爱华的随身听,毕业了DIY电脑选的都是独立声卡。成家立业改造过汽车的音响,在汽配城站了一下午,看小工对爱车上下其手,从心疼心伤到麻木无感。更是买过各式各样不下100条的耳机,从手机配件、MP3配件、MP4配件、MP5配件到单独采购。什么爱立信、诺基亚、飞利浦、三星、苹果、小米、锤子、黑莓、联想、HTC、酷派、SK都用过,什么创新、Bose、JBL、缤特力,什么有线、蓝牙、2.4G,什么入耳、耳挂、头戴、后绕。

现在需要安静码字的时候较多,没法儿关门让它休息,于是有了团购3M入耳的防噪音耳塞。可惜自己油性不改,没多久就一个个由黄变黑,偷偷洗了也不见改善。而且伊尔斯经常瘙痒异常,仿佛有了炎症,怕是不洁接触太多导致。

现在选择了3M的工业降噪耳罩,除了有点儿勒头,耳朵太大略显拥挤外,其他甚好。写东西文思泉涌,留点评笑骂淋漓,这篇短文也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接近尾声,着实需要推荐。

恰好我们也带出了下期的猪脚-汉德,这兄弟故事可就更多了,敬请期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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