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134:身体只有绝对属于自己,才谈得上保护身体、爱惜健康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
曾子病重,他把门下弟子们叫来说:“看看我的手,看看我的脚,都好好的还在吧!《诗经》说‘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从今以后我知道我的身体不会受到损伤了!小子们!”
曾子(曾参)是孔子的学生,也是相当有名的一个,以孝闻名。孔子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教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儒家文化非常强调保护自己的身体,这个在今天依然是对的。
然而,儒家的逻辑是这样的:因为自己的身体来自于父母,所以说这个身体并不是自己的,所有权是父母的,所以我们得保护着,相当于是替别人保护身体,最后还得还给父母。
这不是扯淡吗?
一个人一旦脱离母体,就是独立的个体了,身体自然不是属于父母的,而是属于自己的,自己拥有自己身体完整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和父母已经完全没有关系。
如果还把自己的身体和父母有所联系,那就像是婴儿一样还有一根脐带和父母联系在一起,人格上还没有真正的独立,人也没有真正长大。
事实上,很多人不知不觉地伤害自己的身体,比如说莫名地有很多的皮肤病或者磕碰伤,都是在潜意识层面,他们和父母其实还融合在一起。甚至于一些人,在潜意识地驱动下去做一些伤害自己的身体的事情,或者让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就是对于父母拥有自己身体的一种反叛。
当一个人从潜意识就深刻地体验到,我是完全、完整地拥有自己的身体的,我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手指头、每一根头发都是自己的,我对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有绝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伤害自己,或者置自己于危险当中。
只有当体验到身体不完全是自己的,才会不把危险当回事、不把健康当回事,去糟蹋自己的身体,因为人的天性——谁会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多加爱惜、珍惜呢?
所以儒家的这个逻辑虽然说得通,但是不合乎人性:人们只会珍视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对于别人的东西,谁又会花精力去珍惜呢?
从人格发展的角度也是一样,人格发展的起点,就是身体和精神(也就是大脑)和父母的分离,然后你说你的身体还是属于父母的,那怎么成长起来?怎么长大?也许这也是大儒曾国藩有严重皮肤病的缘故吧。儒家文化所提倡这个逻辑,其实就是把儿女和父母毫无边界地融合在一起,这是反人性的,要么造就伪君子,也就是虐待父母的人;或者就是像曾国藩一样,用身体的疾病来抗议这种和父母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