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世同堂的老人想要一间自己的房间为何这么难?

2021-08-09  本文已影响0人  以书之名

四世同堂的李新元老人早年因为中风,加之前几天因为在家中不幸摔倒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由于抢救及时,她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并转为普通病房。在某天夜里,护工像往常一样走进病房查看病人有什么需要。然而,她却听见了一声声清脆的声响,于是,她走进去看,结果却发现李新元老人正用绳子缠绕着自己的脖子,准备上吊的样子。她赶紧上前阻止,还问老人这是干什么。而李新元却说,你拦着我做什么,让我就这样一走了之算了。

李新元老人为何如此想不开呢?已经四世同堂的她,按理说应该非常珍惜自己的晚年生活才对,可为何会做出这样欠考虑的事情呢?原来老人说自己住院子女都不来照顾自己,也不愿意出医药费,儿子又冤枉她,说她把钱都给了两个女儿,种种事情促使老人一时想不开想就这样一走了之,才能获得解脱。

对于母亲的说辞,大女儿张玲承认说自己的确是有三天没有过去看母亲了。为什么?因为她就是气,气自己唯一的弟弟对母亲不闻不问,还冤枉母亲把钱给了自己。她说,母亲并没有把钱给自己,自从母亲生病住院以来的医疗费都她们两姐妹出的,至今张玲已经出了有四万五的费用,而弟弟张强一分钱都没出过。

不仅如此,还总是与母亲发生争执。这一次母亲摔倒也是因为与他吵架不小心摔伤的。因为前不久,张玲才把母亲的病治好,可如今却不幸摔伤了。听到姐姐对自己的指控,张强矢口否认。他说母亲有二十万的存款,如今连工资卡,银行卡什么的都不见了,他怀疑是在两个姐妹那了。姐姐张玲却说自己没有拿过母亲一分钱,她没有拿那所谓的二十万存款。

姐弟俩两各执一词,到底在母亲心中,儿女对她是怎么样的呢?李新元透露,早在老伴在世的时候,张家祖屋征收补偿了四套房子,老伴重男轻女,李新元没有文化又不识字,老伴就瞒着她把补偿的四套房子都过户到了唯一的儿子名下,并把第一湾的房子留给独孙。

老伴的做法让李新元很是不满,也让她觉得对不住两个女儿。她想和老伴沟通把其中一套房子分给两个女儿,但是老伴不同意,她做了很久的思想工作都做不通。而今,自己生病住院都是两个女儿为自己忙前忙后,出医药费,买床铺和其他用品。现在的她,唯一的诉求就是想住在第一湾的那一套房子,那么儿子会同意吗?

老人为什么执着想要住第一湾的那套房子呢?原来当时房屋装修购家具等事宜都是李新元一手包办的,可是房子弄好之后,她却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现在是她的孙子在住。她表示不介意与孙子住一起,但就是想住在那里。可张强却不同意母亲住那里,他的理由是那套房子是父亲留给独孙的。

两个姐妹听到张强的拒绝心里满是不悦,她们觉得既然父亲把四套房子都留给了他的这个儿子,那么理应母亲的赡养责任就要负主要责任,母亲不过是想住其中一套房子的其中一室而已,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都不能满足吗?枉父母对他如此宠爱有加,小时候父亲还说只要儿子不犯法就养他一辈子。

妈妈李新元是个女强人,在开饭店的时候,他也总是问妈妈要钱,却从没有给过家里一分钱。父母对这个儿子百依百顺,有求必应,百般宠爱,可到了父母晚年之际却没有一处自己的安身之地。每每想起,总让人不禁觉得心寒。都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可是张强这个儿子却这样对自己的母亲。

现在,李新元即将出院,出院后的她又该何去何从?她能如愿以偿住进第一湾的房子吗 ?为此,老人的三个子女找来调解员进行调解此事。起初,张强提出一个人四个月,三个子女,每个人照顾母亲四个月。而是,两个姐妹就表示不同意,第一她们觉得张强得了征收的四套房子,理应由他对母亲负主要赡养责任:第二,住她们家里确实不方面,而母亲也不会愿意这样麻烦两个女儿,再说了她们家里还有孕妇,且马上就要临盆了。调解员也表示这个方法行不通。

最后,他们终于达成了一致共识:由张强负责找房子给母亲住,房子租金由两个姐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他一人承担。

@文字空间:血浓于水的亲情是世界上最亲近的情感之一,怎么能对其他姐妹时常猜忌和怀疑呢?兄弟姐妹之间应该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互相包容,就像伴侣一样。这样的兄弟姐妹情,才能维系的长久稳定:

父母养我们小,我们养父母老,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这个责任与义务不应与其他父母是否对自己好坏有关联,不能说父母对我不好,我就可以不赡养好,没有这样一说。毕竟,父母生养我们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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