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挂牌成功,「双监合璧」的前世今生
4月8日上午8点30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揭牌仪式在原银监会南门举行。
这意味着原来的金融街15号门上悬挂了12年的两块横幅已经变成了历史,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
而其实国务院机构的改革远远不止保监会和银监会,而是进行了大量的合并和重组。
身处行业内会有一个错觉就是我们行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大变化,而其实变化的远远不止我们行业。
聊聊历史
1984年 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统一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
1992年 国务院证劵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
1997年11月 原来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划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1998年11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将人民银行承担的保险监管职能划出去,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全国商业保险市场。
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统一监管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
2018年3月13日,中国全国两会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其中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内容是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撤销,合并成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把部门立法权移至央行。
从混业监管到分业监管又回到混业监管,金融监管体制变化历史和德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变化颇为神似。
我们就以类比的方式来讲讲其中的逻辑。
第一阶段1962年以前,金融监管处于萌芽状态,由于没有成型的金融监管体系,德国中央银行德意志银行同时承担了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责任,类似于1992年以前的央行,由于体系和制度的不成熟,最初的监管模式都是使用的混业监管的模式。
第二阶段1962年到2002年,这段时间德国开始实行金融分业监管。成立银行监督局(BAKred)、联邦保险监督局(BAWe)和有价证券交易监督局(BAV)对各类金融机构进行分业监管。这类似于1992年至今的中国金融监管的局面,用分类监管的模式更好的促进行业平稳发展,同时促进了监管制度和法律建设的成熟。
第三阶段2002年5月至今,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宣告成立,将原来的银行监督局(BAKred)、联邦保险监督局(BAWe)和有价证券交易监督局(BAV)三局合并,实行混业监管,目前我国走出了第一步,银监和保监的合并,相信未来三会合一才是终极目标。
总结一下,监管的发展逻辑,大致就是:
萌芽阶段——混业监管
发展阶段——分业监管
成熟阶段——混业监管
为什么我们需要混业监管?
无非两个方面:
一、发展
二、安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货币与资本市场部副主任拉特娜·撒海说
“以中国现有的金融监管资源,恐怕很难充分应对规模巨大且日益复杂的金融体系,中国大型、复杂且被低估的金融领域存在较高的金融风险。”
而她同时认为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部门合并是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现就展望其后续效果,还为时尚早。
无疑混业监管的必要性,在防范系统性风险这个角度是更为关键的。混业监管的最大问题就出在部门协调和大型的系统性风险之上,由于过于关注局部的风险往往会忽略大型的、系统性的风险,而目前金融业亦或是我们国家最大的课题就是防范系统性风险。
「安全」这个课题已经高过了「发展」。
同时大型的金融企业和金融领域的交互使得原来的监管模式已经落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拥有全金融牌照的平安集团,这样的大型金融集团的产生也使得监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如果维持原来的监管模式,势必无法跟上行业发展的潮流。
德国从分业监管转化为混业监管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超大型的金融服务集团(Major finance conglomerate)——安联集团的出现
在德国保险巨头安联集团收购第三大商业银行德累斯顿银行之前,德国并没有出现过超大型的金融服务集团(Major finance conglomerate)。
没有出现超大型金融服务集团之前,混业监管的迫切程度并没有那么高,但是市场一旦发展的过于迅猛,而监管无法跟上他的节奏的话,势必会反逼监管去升级。
而在中国,更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急需解决的监管空缺在于互联网金融,这是一个高速发展却又混乱无序的地域,由于监管无法触及,几乎会引发出金融行业的灰犀牛,必须提升监管的水平和深度,这也是另一个角度的倒逼。
对我们的启示是?
1.防范系统性风险已经成了大趋势,每个家庭也应该组建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投资策略。
当大众消费者还在沉醉在追逐投资收益率的泥潭中的时候,国家的政策已经悄然变成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而银行和保险无疑是金融业稳定的最重要的两块基石,银监会和保监会的合并正是为了共同抵御风险,化解金融风险做的最重要的举措之一。
同样的身处在大环境中的每个家庭也应该有相应的防范系统性风险基础的认知,在追求收益的同时可以配置一些安全系数较高的金融产品类似于银行定存或者储蓄型保险。
2.应当增强对于保险公司安全性的信心。
从任何一种维度上来说,保险公司的安全性都是所有金融机构中最高的,甚至高于银行(中国银行已有2家破产的案例,而保险公司还没有)。但就安全性问题,大众向来是缺乏信心的,到现在为止还有不少人会问我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的问题。可见在信任度上,保险公司是远远远远及不上老大哥银行的。
混业监管其实就是一剂强心针,现在我们连监管部门都是一家了,可以信任了吧?
最后
监管的目的永远不是阻止发展,而是能够规范金融业健康发展,这和每个老百姓的利益都息息相关。
监管体系的合并走在了风险和发展的前面,有了监管为基础,才能保证整个金融系统正常、平稳、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肖筱林,舒晓兵(2008)从“分业监管”到“混业监管”——德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
蔡颖莉(2018)IMF官员评银保合并:担心“各自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