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和传奇的代名词--《阿甘正传》
电影《阿甘正传》是一部励志片,多年前本着教育孩子的目的,我和儿子一起看了这部电影,当时我的企图是:如果儿子能看到如阿甘一样智力低下的孩子,也能一步步走向成功,儿子能心有启发,能凭借努力完成自己的学业。当时的我特别希望,儿子能看到阿甘成功最重要的因素,不是因为他笨,而是因为他心无旁骛。电影看完了儿子呼叫着去玩了,没有看到任何的感触和希望,我心里很是失望。
最近跟随读书会开始看《阿甘正传》这本书,阿甘是一个智力相当于7-10岁左右的孩子,这在常人眼里相当于养了一个白痴,这对于父母是痛苦的。在他的成长过程中,父亲的早逝让母亲独自承担养育他的任务。阿甘的正常小学生涯很快被学校淘汰,送入特殊学校,和很多智力障碍的孩子一起学习如何穿衣,如何系鞋带等等,一次偶然的机会被教练看中,上了高中参加了学校的美式橄榄球队,阿甘不能理解橄榄球的所有要求,却用快速的跑步运球在队里站住了脚。阿甘是幸运的,他异于常人的特长总是在紧要的环节中救了自己。
因为阿甘的白痴不能被征入伍,又因为善于跑步被选入大学足球队,在足球队的生涯里阿甘听到布巴吹奏口琴,阿甘被迷住了,不停歇的练习让阿甘学会了吹口琴,这口琴给了阿甘许多机会,阿甘从小暗恋的珍妮在乐队里,当珍妮听到阿甘的口琴声时,欢喜的邀请阿甘也成为自己乐队的乐手,能和珍妮在一起阿甘很是幸福。随后又因为口琴演奏在土族部落中得以逃生,当布巴在越战中去世后,阿甘一遍遍的吹奏曲子祭奠他,表达自己的哀伤。最后口琴的演奏也让阿甘找到了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一个街头口琴演奏者,用音乐抚慰内心。
书中也提及了阿甘参加越战的凄惨,许多如阿甘一样的年轻男子,并不知道自己为何去越南打仗,并成为美国侵越战争的牺牲品,一个个的战友死在哪里,也有很多变成了残废,他们莫名其妙的就死了,到临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死。统治者所造成的战争悲剧贯穿了阿甘的大半个人生,最爱好友布巴的死,截去双腿的甘,以及如珍妮一样的反越战人士一次次被捕。可这么多的经历好似过去了就过去了,阿甘不再追忆过往,而是开始了新的生活。为了布巴的梦想阿甘学会了养虾,希望能用养虾过太平的日子,自食其力,这也让阿甘成为了一个富翁。
阿甘传奇的一生在于他独特的擅长,很多常人能做到的阿甘做不到,很多常人做不到的阿甘一学就会。最为神奇的是,所有的擅长都能成为顶尖选手。优秀的乒乓球队员,代表美国与中国交流比赛;与土族人学了四年的象棋,打败了国际大师的象棋,参加区际锦标赛;简单的练习口琴就成了一名乐手,书中这些经历的确是很励志,阿甘的智商让他背一篇文章到最后放弃也背不会,可是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阿甘会全力以赴去做,他并不墨守成规,应招拆招的能力也很强,这到底是为什么么呢?怎么解释这个现象呢?
看完整本《阿甘正传》,好像在穿越一条隧道,这隧道起起落落,绝望之处又见生机,阿甘经历了美式橄榄球员,足球运动员,越战军人,口琴乐手,乒乓球员,象棋选手,摔跤手,宇航员以及最后养虾成为富翁,这一切中的某一项可能智力正常的人都要穷尽一生去追求,也不见得能达到如此辉煌的成绩,可阿甘做到了,对于一个智力只有7-10岁左右的白痴,实在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
阿甘因为白痴能够放弃,能够专注,在阿甘所有从事的职业中,阿甘从没有回头,当一件事放弃后,他只是往前走,·正如文中最后所说:
唔,那又怎样?我或许是个白痴,但是,无论如何,我多半岁月都在努力做对的事——梦想终究只是梦想,不是吗?所以,撇开其他的不谈,我认为:我永远可以回顾过去,然后跟自己说,起码我的人生过的并不乏味。
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真的不明白,的确阿甘的人生过的不乏味,可以成为励志和传奇的代名词。可在日常生活中,真的有这样的人吗?莫非这是温斯顿、葛鲁姆杜撰的?可这本书却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改编的电影获得六项奥斯卡大奖,七项奥斯卡提名,两座金球奖奖杯,累计上百项电影界奖项,如此傲娇的成绩是由智力正常的人评判出的,足以见人们对阿甘这个人物的喜欢,人们喜欢阿甘的单纯,喜欢阿甘的执着,甚至喜欢阿甘的白痴。正如德莱顿所说的:“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