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电视与文化研究
文化研究的中心是大众文化,大众文化的中心是媒体文化,特别是电视文化。以下对电视在大众文化研究中的形象演变和研究视野的开拓作一简述。
阿多诺——电视是典型的大众文化意识形态,思想控制的工具。
1. 电视充满了形形色色的原型和程式,但意识形态意义是其一成不变的深层结构。
2. 电视的目标是通过伪现实主义让观众身不由己的认同屏幕上的东西。
威廉斯——电视的“流程化”代表现代文化发展趋势。
1. 威廉斯比较了英国电视公共服务模式和美国电视商业模式,前者重教化,后者重幻想,难分高下。
2. 传统的传播研究聚集在单一的、不连续的文本上面,但电视体现了公共交流的变化性与多样性。
3. 电视“流程化”体现了社会发展的“速度”和“变化”的新趋势,这种动态文化观可能更能适合现代人。
霍尔——电视的意义不是生产者“传递”的,而是接受者“生产”的。
1. 霍尔将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生产、流通、交换、消费阶段与电视话语意义的生产和传播联系起来,将后者划分为三个相对独立的阶段。
(1)制码阶段——电视专业工作者对原材料的加工,文化研究的任务是打破代码将意义释放出来。
(2)成品阶段——意义被注入电视话语,且可以有多种解释,电视作品变成开放多义的话语系统。
(3)解码阶段——占据主导地位的是观众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观众消费电视产品的意义,其行为本身就构成社会实践,可用于再生产新的电视话语。
2. 霍尔认为有观众有三种解码立场。
(1)“主导—霸权”立场——即观众的解码立场与电视制作者的制码立场完全一致。
(2)协商立场——承认主导意识形态的权威,但涉及到具体的层面会制定自己的基本规则。
(3)对抗立场——观众了解电视话语要传达的信息,但选择截然相反的立场来解码。
3. 整体评价。
(1)意识形态被传送不等于被接受,电视观众的接受并不是消极被动的。
(2)文本解码是一种社会谈判过程,观众可以采取任何态度来应对。
洪美恩——电视是观众与占主导地位的“大众文化意识形态”谈判的领域。
1. 洪美恩的电视文化研究采用的是民族志的方法,即调查、归纳、总结的传统方法。
2. 大众文化意识形态将责任、批评、审美放在中心,却忽略了主体的情感与快感。
3. 观众为给“快感”辩护而采取的谈判策略。
(1)假装顺从大众文化意识形态,从语言上批判电视。
(2)通过“反讽”,显示自己能够支配电视,而不是被电视支配。
(3)与大众文化意识形态对立,确认电视“有内容”。
费斯克——大众通过生产电视节目的“意义和快感”与权力结构展开抗争。
1. 大众文化的三种研究视野。
(1)将大众文化视作礼仪性的社会差异,是一种精英式人文主义的民主观。
(2)用权力模式研究大众文化,因过于强调宰制力量,以至于真正的大众文化无从谈起。
(3)视大众文化为斗争场所,在承认宰制力量的同时,注重研究大众的抵御策略。
2. 两种电视经济。
![](https://img.haomeiwen.com/i16662308/b99dbc8b975b6aa5.png)
3. 费斯克电视经济理论的实质。
(1)强调文化工业的资源特点——既是物质资源也是符号的文化资源,所以文化工业研究必须超越金融经济领域扩展到文化经济领域。
(2)大众文化由大众所创造——不是单纯与权力合谋的文化工业的产物。同一节目有不同的解读,大众文化的消费者同时又是生产者。
(3)大众文化是符号战场——大众文化日渐成为对支配文化的一种抵制力量,而且属于符号式和社会式抵制中的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