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讲堂留影358
2025-5-16 三百五十八课
古文经典交流学习群 郭老师
郭志强,1996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历史系 ,中学高级教师。
14.12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语音整理
本章是子路和孔老师在讨论一个君子如何完善人格的问题。在孔老师看来,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君子,能够兼具“智”“不欲”“勇”和“艺”,并且“久要不忘平生之言”、“ 文之以礼乐”,才接近完美之人了。他提出的“见利思义”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比较大。
我们来看文本。“子路问成人”,这里“成人”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成年人,而是指“完人”。我们今天一般把“完成”作为一个固定词汇,它实际上是一个联合词组,“完”和“成”的基本含义是一样的,所以,“成人”实际上就是“完人”。
一个完美的人,它的标准是什么?孔老师面对这样的问题给出了两套“完人”的标准,一个高标准,一个基本标准。高标准就是要具有臧武仲那样的智慧,还要有孟公绰那样的清廉寡欲,还要具有卞庄子那样的勇敢无畏,还要再加上冉求那样的多才多艺,同时还要懂得用礼乐来加以修饰,这样才可以被称为一个“成人”了。
孔老师在这里提到的四个人,其中孟公绰我们在上一章刚刚讲过,冉求是孔门弟子,大家也比较熟悉。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臧武仲和卞庄子这两个人。
臧武仲,姬姓,臧孙氏,名纥,谥号为武,所以在《论语》里称他臧武仲。他是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在鲁成公的时候担任司寇,主掌刑狱。他的祖父是臧文仲,他的父亲是藏宣叔,在鲁国都是很有影响的人物。
孔子评价臧武仲只用了一个字——“知”。说明臧武仲为人足智多谋,尤其是在面对复杂局面的时候,常常能够急中生智,化解矛盾。另外这个人据说身材比较矮小,类似于侏儒。能够体现出臧武仲之“知”的事例,最典型的就是他在与“三桓”斗争失败以后,逃到了齐国,得到齐庄公的重用。齐庄公要给他田宅爵位,但是他敏锐地观察到了齐庄公君位不稳,面临的环境比较危险,就拒绝了齐庄公的赏赐。后来齐国内部果然发生了叛乱,崔杼弑杀庄公,但臧武仲没有受到牵连。
也就是说在孔老师看来,一个完美的人,首先是智慧的人。同时还要“不欲”,就是清心寡欲。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孟公绰,这里不再多说。同时还要有“勇”,孔老师为此提出了一个人物,叫卞庄子。他是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庄”是他的谥号。他在当时是非常有名的勇士,据说能够同时徒手制服两只老虎。《荀子》记载,“齐人欲伐鲁,忌卞庄子,不敢过卞。”意思就是由于他威名远扬,足以威慑对手,使来犯之敌不敢过境,这在当时成为奇谈。《史记》里记载了卞庄子刺杀老虎的故事:卞庄子发现两只老虎,本来打算凭借自己的勇力进行刺杀。但是被旁边的小孩儿劝阻说,你看这两只老虎正在共食一头牛,过一会儿它们肯定会为了争夺食物进行厮杀。两虎相斗,大虎必伤,小虎必死,这个时候你再从后面进攻那只受伤的大虎,就可以一举刺杀两只老虎。卞庄子觉得小孩儿说的有道理,就站在一旁观察。果然,过了一会儿这两只老虎就相互厮杀起来,结果大虎受伤,小虎被咬死,卞庄子此时出手,轻而易举刺杀了两只老虎。可见卞庄子的勇并不是像子路那样莽夫之勇,而是一种智慧之勇。
紧接着,孔老师又提出了第三个标准,“冉求之艺”。冉求,孔门弟子之一,他擅长政务,同时还多才多艺,尤其是擅长指挥打仗,给季氏做家宰的时候,多有军功政绩。总之,这四个人的智、无欲、勇和艺加在一起,再加上用礼乐来纹饰自己,这样的人基本上就可以被称为一个完人了。
孔老师说完这个完人的标准后,好像犹豫了一下,因为看到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是子路,这个标准对于他来说似乎有点儿高。随后又给出了一套标准,因为前面的这个标准对于子路来说太高了,根本做不到,与其这样,不如换一套新的标准。
孔老师补充说,“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受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孔老师的意思是说,现在的完人怎能一定要按照这个标准呢?能够见到利益就先想一想是否符合道义,国家遇到危险时肯献出自己的性命,处于长久的贫困而不忘自己最初的志向,也可以说是完人了吧。“久要”这个“要”有“约束”的含义,在这里引申为“贫困”。
这句话对于后世影响比较大,“见利思义”“见危受命”都是成语。当然,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后面这个“曰”的内容不是孔子说的,是子路说的。依据就是因为孔老师提的这个标准太高了,子路主动把标准降低。从逻辑上来看是没问题的,但是仔细想一想,子路这人向来都比较粗野,“见利思义,见危受命”这样高大上的话语似乎不像从他嘴里能够说出来的,所以我们依然认为这是孔老师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