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台湾如何应对“强拆”
中国台湾网5月30日报道,台湾建商29日私自拆屋,林家5口人吃完早餐回来发现家垮了。原因是,林姓居民报警后发现,原来是与建商谈不拢补偿方案遭到强拆,不过工人被逮时则辩称“拆错了”。“新北市工务局”指出,建商已依法取得执照,林家为“非合法房屋”,但拆屋前仍需双方协商。
网友多针对“强拆”发言意见。笔者以为,利益冲突是社会常态,“强拆”作为现象并非某地独有,关键是看不同地方如何应对。在解决之道中,既有应对突发事件的策略,也有平衡各方利益的智慧。社会治理的本地性、实践性很强,淮南为桔,淮北为枳的情况所在皆是,必须因地制宜,方能收到良好成效。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类似问题的解决之道当然不能生搬硬套,但也许可以作为有益的借鉴。
鉴于“强拆”问题刚刚发生,岛内的解决办法是三个方面:
一、应急关怀。居者有其屋。房屋没了,安置居民当然是最急之事。当地的解决之道是,“三重区公所”安排其先在附近旅社过夜。仅依据一则简单的报道,难以详细了解具体情况,但是第一时间解决了燃眉之急,对于矛盾产生而言,相当于釜底抽薪了。
二、法律程序。报道援引岛内律师说法,“地主、建商强拆房屋,若无地上物所有权人同意,造成房屋不堪使用,可依法重判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循民事侵权行为向建商、地主求偿以自保。”为此,警方将拆屋的林姓、吴姓工人逮捕到案,2人辩称要拆一旁的槟榔摊,不小心拆到林家房屋,警方讯后依公共危险、毁损罪嫌移送法办。
法律程序的迅速启动,使事件快速导入规范、明确、理性的司法渠道。
三、找准定位。该地方有关部门表示,“橙鸿建设”今年初已取得建照,林家为“非合法房屋”。至于地上权部分,由林家与屋主认定,“市府”不介入,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这一表态,厘清了事件的层次,即分为土地权和地上权两个部分。不同性质的问题要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对于土地方部分,林家为“非合法房屋”,此点已定,认定即可。而地上权部分,属于民事范围,应由双方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