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吾理,吾理自立
面对美国政府对中国高科技企业的打压,人民日报也发文,中国要“科技自立”。中国将来必然会在“四个自信”的基础上加上一个“科技自信”。
科技自立和科技自信,关键都体现在一个“自”字上。我们讲“文化自信”,也包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自信,但是似乎将传统和现代联系到一起的时候,人们并不是那么自信,甚至是更加地疑惑。譬如,在网络上看到人们讨论“文明的冲突”的话题时,谈到儒家文化的“和合”,就有人疑问,儒家文化能够和社会主义理论和合吗?我觉得答案应该是肯定的。疑问只是出于革命主义对新旧关系的认识。就如同现代西方哲学中有认为中国传统不存在哲学的认识是一样的。五千年不间断的文明,不存在哲学是一件完全不能让人相信的存在!其原因也许要归咎于古今文字表述上的差异,一些食古不化的解释,造成了古今文化不能够融会贯通。这是一个关于“明”的问题。譬如“道德”一词,古今文字的语境中,其意涵上是有区别的,甚至一段时期中,“满嘴仁义道德”是一种贬义,代表的是旧的腐朽的东西。如果用现代的词汇去解释古意境中道德,道是事物存在的科学的自然运行规律,德是人们对世界的认知过程中所获得的内在认识。在此基础上再去看儒家传统文化,人们也许会有一种温故知新的心得,会对传统文化有一种历久弥新的认识。
科技一词是一个近百年来的新词,是否脱离了这个词汇,中国传统文化中就没有对科技的认识了呢?古汉语中有“理”和“技”的认识,是最接近现代科技一词了,而且更具有哲学的辩证的认识。如果说道是本的存在,德是内在的认知,理是事物发展运行的规律,技是现实实践中的应用,这也就形成了儒家传统中的“体用本末”的认识。而这种认识更利于对现代社会中存在的矛盾进行梳理和认识。
现在人们对美国政府的一些行为定义为科技的霸凌主义,认为美国是在掌握科技的居高点上,打压和限制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技术发展,目的就是为了保持美国的技术领先。我曾经一度对技术专利的设立抱有反感,科学界也有“科学无国界”的共识,凭什么你先掌握了一种技术别人应用就必须要对所谓的知识产权付费?认知有先后,凭什么后知后觉就必须要接受先知先觉的制约?这不公平!但是有人说了,这是促进技术发展进步的一种手段,是对劳动付出的一种报酬,是公平原则的一种体现。这就似乎存在着天然不可化解的矛盾。
但是如果用传统儒家文化的认识去分析和界定,可能会清晰一些。道的存在,是自然的存在,不管人们是否去发现认知,它都是存在的,不是唯心地你知道了它就存在,你不知道它就不存在。而且这种存在是“自明”的,人们可以去求实验证,但是它的“正确性”和“真实”是不依赖人们的验证结果的。这种自然存在的“科学认知“是没有国界和先后的。人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对某一条“定理”或“定律”的发现去谋求专利的。“德”的存在是存于内而不居于外的,认知的获取应该说是内家功夫,取决于“智”和学习的方法。是科学认知的总合,只有在应用中才能表现出来。是人们的内在修养。人之德是有所不同的,但有人类共识的德是在道的基础上的理性认识。“理”应该说是对“道”与“本”的规律性的认识,或者说是认知的规律,是人们行事的原则依据,譬如制度政策法律的制定。如果说“道”是“自明”的,那么“理”需要在“德”的基础上去“明”,所谓的“自明吾理”,相对立的是“吾理自明”的霸权。“技”是人们对世界的认知在实践中的应用,它符合于理的规律,区别于“德”的修养。更加具有个像,会因为实施个体的不同而表现不同。技的掌握同时又是德的范畴。是需要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完善的。是所谓的“术业”。这才应该是专利设立的范畴。是所谓的“吾理自立”的“科技自立”。但是从道的认识,德的修养,理的建立的角度去看,科技自立都不应该是孤立自封的,反而是开放,交流,合作更利于科技的发展和进步。从中国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也可以实证这种认识。被封锁或固步自封的历史时期,基本上都是落后的,而开放和促进交流合作的历史时期,科技都是长足进步的。这也是道的根本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