豢养
在上海也有几年了,因为一直不太喜欢在房子里呆着,就花了很多时间在外面转呀转的,也就转了不少地方,但至今,都没去过动物园,也没趣野生的动物园,我喜欢动物,很喜欢,我非常明确不喜欢的是那个“园”。每次看到动物园和植物园都有一种很荒诞的感觉,觉得人是有多无聊,本来人家动植物好好的在一起,非得隔离开,还各为它们弄一个园,而且果然,植物园里植物花草纷纭且茂密,动物就寥寥,但看过去太像展览了,太人为了,故意的亲近反觉疏远,进去一点儿都没有亲近自然的感觉,竹林之间,既没有小老鼠,也没有小兔子,也不会有什么鸟飞出来吓人一条,而且为了摄影更好的原因,连竹子的颜色都是搭配好的,哪里有自然?还有些为了保护植物花草的生长,把动物赶去,剩下一下标准温室里面的月貌花容,能有多自然?自然,有时候是天然出芙蓉,有时候表现为更为平常,或者杂乱无章甚至有时候还表现为潜伏一些危险,自然从来都不需要华丽丽。但植物嘛,不管怎样,只要活着,终归很好,多一点绿草红花,躲在温室里也添生机,所以有时候逛逛植物园,森林公园什么的,还可以忍受,植物天生爱静,生在园里想来也不觉委屈,我看着也舒服些,但动物,如果又不能救出来它们,实在觉得无颜以对,所以,一直到现在,心理上都忍受不了动物园和水族馆,总觉得那是在是华丽丽的高科技的监牢,每次走到陆家嘴看着水族馆的招牌就发愁,然后祈祷上海平安,生怕那天万一有什么不测,万一有点什么变故,水供应不上,电供应不好,或者人员供应不专业,你可让那些珍稀的鱼们怎么办?鬼知道是谁的鬼主意,这么害它们。
人在人创造的世界守着人的各种秩序就已经很是无奈了,何苦还这么害不相干的生灵?所以,想也不去,用想去的时间逛书城,畅想一下它们的生活总是比看它们关在笼子高墙内好些。
今天书城是路过,图书联展,过去逛逛,路过那些写给儿童的精彩故事,忍不住的想看看,怀念一下当年所爱,顺便也瞧瞧有没有什么小书推荐给我家小小读书人。
拿起来一本沈石溪叔叔的《野马归野》,前后翻翻,想着应该应该是《野性的呼唤》和《白牙》的结合版,中国题的,少儿化的,不过把故事里的狼与狗换成野马和家养的马,应该是一匹家养的马跑到了狂野做了野马王,一匹野生的马王被呼唤或者逼迫到了人家做了家马,如果当真如此,做为为孩子看的读物,也已经有足够的丰富和吸引力,更何况沈石溪叔叔的故事本来就通俗流畅引人入胜,而且里面写那种动物的故事还会自然的加上那种动物的习性,真实而又科学的知识,放在故事里无比生动。
不去的情况下,在书里看看草原的故事,在文字里呼吸一下自由的风也很好呀。随手翻过,看完最大的感受是写给孩子的书其实真是写给给孩子讲故事的家长的。
这本故事书,并不是我看开头和结尾猜出来的那样,至少不仅仅是这样。
书里的奈木扎是一匹家养的马,生活在现在的内蒙古草原,有着几种优良野马的混合血液,又是青春年少英俊潇洒的年龄,有着一匹马最为上镜的容颜,而且他做的就是一份明星的工作,有商业头脑的老板让他做为草原上上的观光马,客户来骑一下,合一个英姿飒爽的影,迎着威风小碎步跑一跑就生活无忧,他有着野马的矫健,油站战马的影子,做这份活,闭着眼睛不用大脑也是里面的明星。
但它做为马,显然有自己的心思,它不喜欢这种锦衣玉食很多吗羡慕嫉妒恨的生活,它向往自由,于是反抗,于是撒野,其实也不能说撒野,因为它本来就是野生的动物,它不甘心被合影的都市女孩子们的胭脂渲染和都市死胖子们的无理取闹,终于发火,它要逃跑,因为逃跑未遂被主人几乎用鞭子打死,于是只好装作顺从,伺机再逃。终于功夫不负有心马,它用自己的勤劳和温顺换来了主人的奖赏,奖赏是一套金光闪闪的华贵马鞍,就在主人对它放心之极,在新旧马鞍交替瞬间暂无束缚的短短一瞬间,它抓住时机,一去不复返,从此成了野马,并且在马群里秉着自己的智慧和野性一步步走向野马之王的位置。
白鹰是那匹被奈木扎夺了位子的野马之王,做为那群野马的领袖,它并不喜欢野生的生活,它从小受过人类的庇护,它向往的是人间衣食无忧的生活和温暖,而且做为一匹野马的王,它虽然矫健,虽然雄姿英发,但未免有点婆婆妈妈的,面对黑熊,面对野驴面对敌人不够凶狠顽强,对自然的残酷警惕性不足,做为一个领导又不是很英明的,该凶狠的时候不凶狠,该顽强的时候不顽强,该残忍的时候不残忍,它不忍心赶跑病马,不忍心把从狼群里好容易逃出来的兄弟马再丟进狼群,对公路的危险认识不足,它不是优秀的野马之王,被取代很正常。
那匹马都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人,寥寥出现几次就彻底决定了马的命运,打破了所有的正常和精彩。救过白鹰的人叫做曹人杰是以为野外专家,白鹰被他救过以后一直想到他身边,一直想跟他亲昵,一直在寻求帮助,可是那位专家级别的曹先生说,它是野生的,要自生自灭才对,于是拒绝任何帮助,拒绝它回到人类的世界,可白鹰不甘心,于是,就走进了奈木扎原来的家,被打上了马蹄,被挂上了金鞍,做了一名观光旅游的马。
同样是那么明察秋毫专业无比的野生动物转接的曹先生,发现了奈木扎是家养的马,为了不破坏野马种群的完整,它用麻醉枪打晕了它,在它尽享自己争取的自由和荣耀,正要品尝甜美自由和爱情的时候,打晕了它。骄傲的野马之王奈木扎绝对不情愿回到原来的生活,绝对不甘心跟野熊跟野驴跟沙狐拼起来都游刃有余的自己要去给人磨豆腐,于是,用做为一匹野马之王最后的智慧用缰绳缠死了自己,自杀了。
那个曹先生,是因为专业科研工作者,它明察秋毫的发现了奈木扎不是他们的野马群,他火眼金晴的发现了奈木扎是一匹家马,他要保护普氏野马群的种族纯良性,那实在一个巨资打造的项目。
他是没有错,他是很专业,他是科学家,是专家,可他真是一个混蛋,也只有人,才可以这么混蛋!!他就这么害了两匹草原上优秀的马。生命与尊严。
马,这种动物,与人本来也不十分相互排斥,即便是伴着人也可以有马的英姿,比如战场上的战马,因为情谊在生死之间,又加一层高贵,野马更有一种气势,若这是马们自己的选择,选哪一种都不啻为一种明智,丝毫不会有损马的形象。
自由,不是在狂野上茹毛饮血吃风喝雪才是自由,不是在暖洋洋的沙发上舒服的躺着就不叫自由,自由不是用鞭子把白鹰赶到狂野,或者抛弃到荒野,而是,它想走可以走,想回来可以回来,魂在何妨身归何处才是自由,若有强迫,外面随便是多大的天空多辽阔的大地都是逼迫,哪里有自由可言?
野马群不是一个名称,不是用多少钱维护起来的多么纯种的血液,野性,才是野生动物最为优良的品种。做为一名野生动物专家,他的眼睛能明察秋毫的看出来野生的马和家养的马,却看不出来野性的灵魂和家养的灵魂。
他以为,只要把一群马赶出去马圈不用人工来喂青草便是放马归野吗?他以为会有真正的野马能允许人工定期检查和编号吗?他所谓的优良野马连一匹家养的马的野性都没有,还有什么保持优良野马种群的必要?
很多事情,真的是人类自以为。
以为把老虎放归森林,它就还是野生虎,以为定期去看看它还活着就是它已经适应了野生的生活,就是野生实验的有一个成功,难道就不知道,所有实验都是人类的行为,有实验在只有试验品,所有的试验品都是小白鼠,只不过在野生的实验里,那些小白鼠是老虎狮子大象蟒蛇而已,但作用和功能毫无变化,竟然还梦寐收获回来野生的百兽之王?
有观察,有记录,有计量,有改进,有保护,有干预,有目的,有专业的放生,即便是打着保护动物的旗帜,即便是带着爱护动物和自然的悲悯,那终究是一场更为彻底的豢养。
在"放生“之前,在”野生动物回归自然“成为科研项目之前,杰克-伦敦告诉过我们一条狗还有机会成为狼群的领袖,如果是现在,《野性的呼唤》里的巴克那里还会有这样的好机会,它会因为影响野狼的血统被人为清除出去的。
保护,也是人为的手段。
人但凡沾染,都是驯化。
赶狮子入丛林,和赶狮子钻火圈一样,都是驯化。野性,难道能靠驯化得来??所有驯化,都是豢养的手段,即便是把场地划大了一些,即便是场地里多了一些动植物,即便是放归的马可以跑的快一些,看起来自力更生一些,即便是放归的狮子老虎看起来凶猛一些,可以咬死一只鸡或者兔子什么了,那种野性也只是人类以为的野性。人以为老虎完成一次捕猎便是完成一次野性回归,实际上也可能只是完成一次表演,而且更可能是完成一次按照人类意愿进行的表演。
真正的野性,是有选择空间的,是想去狂野猎杀的时候就去,是具备时刻保持战斗姿势的警惕和心愿,是可以按自己的喜欢选择自己的环境至少不必要被逼迫到一个环境里。
真正的野性,是骄傲的,是有尊严的,是有空间的,是有天高地远可以容得下的,是有水源清澈草原鲜美可以养得起的。
我们现在的生态环境养得起真正的带着自然尊严的野性之美吗?我们真的有福气看到真正的野生动物吗?
我们共同的地球,正在变成人类主宰的豢养的家园,因为破坏的原因,也因为保护的原因,慢慢的变成全球性观赏性的动物园和植物园。而那种被人类定义了野性,只是观光内容的一种。
------2014年9月21日阅读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