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诗论》之《诗与乐——节奏》

2021-10-22  本文已影响0人  远裳

闻一多先生提出诗歌要有“三美”,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其中“音乐美”就是强调诗歌“有音尺、有平仄,有韵脚”,同时,闻一多先生也指出“世上决不能有没有节奏的诗”。这与朱光潜先生的一些观点不谋而合了。

朱光潜先生认为节奏就是诗与乐的共同命脉。诗、乐、舞等一些艺术表现形式的本源都是自然生活,自然变化更替都有其规律性,将这些规律性归纳总结,就构成了节奏,因此,节奏不仅是诗乐的基点,而且是自然中的基本原则。从微尘的浮沉,到动植物的一张一翕,次到季节的冷暖更替和昼夜的转化,再到宇宙星体的有序运转,何曾脱离了节奏。不过是节奏的表现形态不一样而已,会因物体的本身特性和周围环境特点而改变。

音乐的节奏在于曲调的高低长短缓急,这样的变化也与听者的主观节奏密不可分。《礼记·乐记》记载:“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因此,音乐的客观节奏和主观节奏相共鸣就和谐,若不符不中就会成为身心感受的负担。白居易《琵琶行》中提到琵琶曲与听者的心灵节奏的呼应:“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最终使得“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故先生总结,“每种音乐都各表现一种特殊的情绪”,其实真正有魔力的是节奏。

语言和音乐相同在于声音。音乐的节奏或许只体现在形式上,无需理解其中的意义。而语言的节奏既表现为抑扬顿挫,也受到意义的影响。

《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劳动生产场面通过如此语言呈现,“断竹”应是短促有力的,若换作悠远,如何能将竹子砍下?“飞土”的节奏应该是如此:先强顿音,后停歇五六秒,再悠远长音。为什么是这样的节奏呢?因为“飞土”过程是用制作的弹弓装上土丸,进行射击。利用节奏感受语言触发的情境。

之后,诗歌与音乐、舞蹈分立,它专取语言为媒介,更趋重意义。因此不理解意义,就无法准确把握语言的节奏。《诗经》的四言,《楚辞》的“兮”,《古诗十九首》的五言诗,以及五七言律诗绝句,都会依照具体意义去确定格律特点。词曲也会通过所填内容意义来选择合适的词牌曲牌。苏轼的“大江东去”一词,不会选择《虞美人》的词牌。

后世认为诗歌创作是“戴着镣铐跳舞”,而沉重的“镣铐枷锁”就是声韵格律,所以很多人屡次要挣脱镣铐,要杂碎镣铐,但是这样做会破坏节奏,无视意义,如此与只重形式的音乐又有何不同?

叶嘉莹先生吟诵的《将进酒》,音乐曲调的回归,为诗歌增色不少,此时此刻,节奏跳跃于音乐与语言中,也生长于音乐和语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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