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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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也可以说,除了不缺钱,什么都缺。
有钱的好处是可以任性,比方说,可以选择自由职业,可以没有老板,没有同事,过天马行空的生活。
比方说,不必朝九晚五坐班,可以随时出行,不必讨好谁,也不必看谁的脸色。
我不漂亮,脸上有雀斑,皮肤不白,胃口不好,所以脸色暗黄,身材纤瘦。每一次接到妈妈的电话,都是同一句开头,同一句结尾,“要多吃啊!要吃胖。”“你啥时候回来?”而爸爸总是在旁边喊一句“没钱了,记着说一声。”
我承认,他们是爱我的,我也爱他们,但说到底,我是爱自己的。我不能按照他们的意愿,按部就班地工作、结婚、生子。我喜欢自由,渴望自由,陌生的环境,更给我安全感。
他们是爱我的,并未对我多加干涉。但是我清楚地知道,他们是隐忍的,硬生生忍下谴责和规劝,最后只剩下一声叹息和长久的沉默。
这沉默里更多的是无可奈何。
在某一个陌生的城市,我会诅咒很多束手无策的事,以及很多讨厌至极的人,但当我离开的时候,我又会选择原谅。
我会随时更换城市,一旦让我感到心烦,我便会背起行囊,毫不犹豫地离开。
我有时想,我是一个绝情的人吗?怎么能毫无留恋,决绝至此?
不,我只是没有遇到一个可以留恋的理由。
看到这里,不要认为我是一个典型的,不折不扣的寄生虫。我有收入,我也有自由。因为有收入,所以才有自由。写文最大的好处,便是如此,随处可以工作,工作可以随处。
我是一个码字的人,一个把大地当鼠标,把天空当键盘的自由写作者。
我的文字像我的人一样,虽然称不上太漂亮,但足够有灵性。简简单单的事情,流过我的笔端,文字便像调皮的精灵,让人喜欢。
我写随性的文字,投稿于专栏。灵感来自于一路旅行和随处可遇的意外,这恰恰是常人生活里缺少的,因为缺少,所以更容易感兴趣。
因而我的文章颇受读者喜欢,有着一批固定的死忠粉。
我有时想,我是一个投机的人吗?不,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之所以读者喜欢,是因为我是她们潜意识里也渴望的自由。
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可以持续到什么时候?也许某一天,遇到生命里的良人,便会一夜之间将自己嫁了。
如果遇不到,也许会就这样孤独终老。
爱情是自己的事,婚姻是社会的事。我自私,我只关心自己的事,所以爱情为上。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可耻的。是对自己,对对方,对家庭和社会的极度不负责任。
结婚是一件容易的事,而爱情是一件难办的事。随时可以找一个结婚对象,只要你想的话。但爱情犹如大海捞针,极难遇到两情相悦的另一半。
爱情需要缘分的介入,而缘分又是一件奇妙的事情,你很难知道它何时会出现,出现在哪一个路口。
所以,遇到和遇不到,对于一个个体来说,都是生命中的百分之百。
我并不认为只有走进婚姻,才是完美的人生。因为在柴米油盐的浸泡中,再美的爱情,都会在婚姻中褪去颜色。区别只在于,那些爱情渐旧的婚姻,走到底,都是有爱情基础的。那是一种融进血液,刻进骨子里的情感。但要记住,再汹涌的波涛,最后都要归于平静。
人生是孤独的,并不因为身边有无陪伴。曾经看到过一句话,越是在熙攘的人群,越是感到孤独。
所以,不是为了抗拒孤独,而去找一个人。而是,因为遇到一个人,暂时忘记了孤独。
(二)
我在都市和山村之间游走,没有固定的方向和路线。去一个地方,全凭当时的心情和偶然的机缘。综合城市和山村作比较,说不出哪一个更好。就像有一句话叫:旅行,不过是从自己呆腻的地方,到别人呆腻的地方。
都市呆久了,便想到山村换换环境。
记得有一次在一处山村呆了小半年时间,一直到深秋时返回。那一次出行非常偶然,纯属心血来潮。只因在一段文字里看到一个地方,百度查找有关资料后,拎包出行。
那次很幸运,入住的地方是一个老人家,属于空巢老人。小村不大,所剩无几的几户人家,皆是年迈的老人。年轻人都搬到山下去住了。
村子依山傍水,夏季的时候,雨季来临,大雨会从山上哗哗流下,汇入村口的河道,整个夏季都有水流。
山上灌木丛生,树木像一个个沧桑的老人,树皮皲裂,让人想起山下老人的手。
晴天的时候,我会上山溜达,幽静的树林里有啁啾的鸟鸣,抬头看,却看不到鸟的身影。鸟鸣山更幽,真切地体会到那是怎样的一种况味。
我会对着一朵野花拍上半天,不用任何滤镜,拍出来的效果却像一桢大片。大自然的魅力便在于此,它让你感觉到生命的渺小,又体会到生命的伟大。
我把拍到的照片和录下的鸟鸣,拿给老人看,她眯着眼听,眯着眼看,阳光照在脸上,让人看到慈祥最美的样子。
她说,姑娘,你是有灵气的孩子。我在山里住了一辈子,从没发现山里这么好看,鸟叫也这么好听。年轻的时候常在林子里讨生活,两眼一睁开,就是干不完的活儿。
老人的儿女现在都在山下的小城居住。老人曾经下山给儿女带大了孩子,孩子们大了,她便坚持回了山里。在山里住了一辈子,说不上对这里有多热爱,只是因为熟悉,便觉得踏实。儿媳和女婿再好,总觉得有一些隔阂的,不如自己在山里自在。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她看着长大的,她看着它们长大,它们看着她变老。只有和它们在一起,她才是踏实的。
老人话不多,喜欢静静地看着,笑眯眯的。我问老人,自己在山里,不闷得慌吗?她说,不闷。然后,指指院子里跑着的鸡和狗,说,鸡和狗,算一口。你看我这院子里,好几口呢!院子里是老人养的一只狗,两只鹅,五六只鸡。鸡跑狗跳鹅叫,也是蛮热闹的。
那只狗最初对我很凶,住了些日子,渐渐地也把我当成了家人,偶尔上山时,我也会唤上它。我给它起了个名字“钢镚”。那是我曾经养过的一只狗的名字,那只狗后来莫名其妙地失踪了,我很是伤心了一阵子,后来再没养过狗。
这只“钢镚”和那只“钢镚”长得很像,都是土狗,黄色的皮毛,一副憨厚的样子,但遇到陌生人时嗓门也是倍儿响的,那虚张声势的样子,倒是能唬住陌生人。
钢镚口头不刁,老人吃什么,就喂它什么。一副好养活的样子。偶尔也会调皮地去和鸡们抢食,当听到老人的呵斥时,常会讪讪地低着头摇着尾巴离开。
和钢镚相比,那两只鹅倒是一副当家作主的样子,每天仰着头高傲地在院子里溜达。一副半理不睬的样子。我对它俩是敬而远之的。我喊它大白二白,一直住到两周后,这俩白才对我消除敌意。看到它俩,就会想起最初进到小院,冷不防看到它俩伸着脖子,支棱着翅膀向我扑来时,一边跑一边喊“救命”时的狼狈样。
和那只狗相比,我更害怕大白二白。养过狗的我深知狗的虚张声势,你只要不去攻击它,它一般不会下嘴的。倒是这鹅,那可真是举着嘴来的,小的时候被鸡啄过,深知这一嘴巴下去,那力度可不是说着玩的。
那天,还是老人听到外面的人喊狗叫后,出来给我解得围。狗看到主人出来,被呵斥了一声,便摇着尾巴不再生扑。鹅,也被老人驱赶到了院外的河塘。不过那惊天动地的一幕,我却心有余悸了好几天。
还好,随着入住的时间越来越长,这狗那鹅也慢慢接受了我这个外人。相比它们,那些鸡们倒是对我没有多大意见,该吃食吃食,该下蛋下蛋。记着第一次在简易鸡舍的柴禾窝里捡起一枚热乎乎的鸡蛋时,满满的,皆是对生命的敬畏,对这只母鸡的敬重。
那一段时间里,专栏的文字里皆是这农家小院的鸡们、鹅们和狗的故事。主编有一次留言说,不错,加油!妮子,文字越来越有味了。
有味儿?这你也能闻到?是挺有味儿的,青菜味儿,青草味儿,瓜果味儿,当然还有浓浓的鸡粪味儿,淡淡的花香味儿。
(三)
几乎每个周末,老人的儿子和女儿都会轮流过来探望,像是说好的,轮流来,从不碰面。每次来时,定会带些吃的喝的用的。我也曾让他们捎过一些日用品。之所以能在这里呆了小半年的时间,更多的原因便是基于此。如不,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饶是我耐得住寂寞,却耐不得生活用品的短缺。
老人的儿子是一个憨厚的人,和媳妇在山下的小城租着两间门市,卖些装修用的材料,生意还不错,最初买了一座二手房,后来生意越做越好,又买了一处单元房,小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的。儿子一直劝说老人下山一起住,说如果嫌一起住不方便,就收拾一下以前的那个独门独院,让老人住,离得近,也好照应。老人看到孙子大了,再也不需要她带了,便坚持要回山里住。儿子拗不过,只能隔三差五常回来看看。哥哥和妹妹商量好了,两人轮流,每周回来一次。
每当他们过来探望时,大多时一整天我会耗在山上,抑或是小河边。也有时,接受他们的邀请,一起聚餐,那时,恍惚间,我也成了他们的家人。人和人待久了,便也有了家人的感觉。这种家人的感觉,不光我有,他们也有。
所以不单是老人的儿子,还有老人的女儿都很高兴我在这里小住。他们说,母亲身边有个人,他们更放心。他们留了电话,说缺什么就说,回来时一并捎过来。谈到房租和伙食费时,他们兄妹一起表示,房子闲着也是闲着,收什么费,能和老人做个伴,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至于伙食费,他们说山里吃的都是家常便饭,大地收的粮食,不在乎这一口。
我知道,他们这样,无非是源于对老人的一片孝心。当然,于我来说,不能白吃白住,在我最后离开老人,车子启动后,我拨通了老人的电话,告诉她,我住的那间房间的抽屉里有我留下的食宿费。
当然,这是后话。
在和老人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我慢慢地知道了老人的一些事。老人一生进了两家门。儿子是和前夫生的,女儿是后来丈夫的。
聊起从前,老人很是平静,从大风大浪里走过来的人,大抵都是如此吧!尤其是岁至古稀,回头望,所有经历的,不过是一个故事而已。
老人十八岁嫁给第一任丈夫,最初的几年,丈夫对她还好,但后来开始酗酒,摸牌。每次醉酒后便开始殴打老婆和孩子。清醒后,又各种忏悔。
在无休止的家暴中,老人从没想过离婚。离婚于她来说,那是丢人的事情。
直到有一年夏天,下了三天三夜的雨,河水暴涨,男人在又一次喝醉后,跌进了河里。发现时已是第二天中午,人已经被水泡得变了相。
那一年儿子7岁。
前夫过世后的第二年,老人嫁给了现在的丈夫,再嫁后的第二年,女儿出生了。
第二任丈夫是一个木讷的人,话很少,但是对妻子很好。只知道埋头干活,从不对妻子高声一句。
可惜的是好景不长,女儿10岁那年,丈夫下山卖山货,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人就这么走了。
老人从此再没改嫁,虽然邻居也有劝她再进一家门的。但她说,不了,我命硬,不去祸害别人了。
从此,老人独自拉扯两个孩子长大。现在两个孩子都已成家立业,小日子虽不是大富大贵,但也吃喝不愁。
人的一生,几十年的坎坎坷坷,也不过几句话便可说完,而这几十年走过来的路,酸甜苦辣,唯有自知。
不管是苦也好,甜也罢,此去经年,再大的风雨,也都化为过往的风景。而现在的老人是安宁的。穿过人生的风雨,有什么能比身心的安宁,更让人感觉到岁月静好呢!
(四)
在山村生活的日子,时间似乎已经停止。满山的颜色,除了苍翠还是苍翠,像绿色的潮水,漫山遍野。
花也有,但需要走进山里。路边杂草里会突兀的伫立着一朵或一簇花来,纤弱又有力量。
生命的样子,镶嵌在不同的植物身上,有着相同的蓬勃。
我有时会和一株花对视很久,似乎能听到它的声音,它是愉悦的,像一个可爱的姑娘。它没有烦愁,因为它在这世间仅有这一季的停留,它不舍得把这有限的光阴让坏情绪糟蹋,它要尽情地开心,哪怕是那场雨曾经伤掉它的一片花瓣,或是一阵狂风推得它东倒西歪。
我有时会待在小院,看着那只狗无聊地将下巴耷拉到地上,偶尔抬起头瞟一眼远处趴在竹椅上的我。
那时是中午,老人在午睡,鸡们也停止了无休止地刨食,寻了阴凉处卧着。鹅们自然又去了水塘,定是扑棱着翅膀在水塘里扑腾。而我,没有午睡,趴在竹椅上看着远处的山峦发呆。
竹椅是我托老人的儿子从小城捎来的,泛着青色的竹皮,可以折叠成椅,也可以拉开成床。通常我喜欢拉开成床,趴在上面,光洁的原竹,和裸露的皮肤接触,有着如水的清凉。
翻一个身,可以看到巨大的树冠,像一把绿色的巨伞,将炽热的阳光阻挡在伞外。天蓝的霸道,云白的张扬,山风吹过,一阵凉爽。想来,城市里的温度,应该是如火如荼中,而在山下的一角,却有清凉的风刮过。
我通常是在晚上写字,一般写到过了零点,有时也会写到黎明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钻进房间来。所以,我的皮肤通常是暗黄的,典型的夜猫子的样子,像足了熬夜店的人。
我知道这样的习惯并不好,但又无意调整,我喜欢夜深人静时键盘敲击的声音,思绪如水般从指尖流出,化成一个个方框字,在屏幕上排成长长的城墙。
那是我的城堡,我是这城堡里的王。
我会在每天的近中午时醒来,洗漱,然后陪着老人做午饭。
午后我会出去转一转,山上的一草一木都是打开灵感的小钥匙,那一段时间写出的文字是跳着舞步的。主编说,叶子,你的文字里能嗅出阳光的味道。
在这之前,我喜欢写些晦涩的文字,像夏日小巷里发霉的青苔。终日潮湿,带着霉瘢。主编曾说,年纪轻轻的小姑娘,怎么文字里总是阴雨天,来轮太阳不好吗?
我不会写忸怩的文字,更不会粉饰,也不屑粉饰,就像我不喜欢化妆,即便我知道化妆会成功遮盖鼻梁上的小雀斑。
我喜欢真实的东西,文字和人一样,随性,随心,自由自在,我手写我心,悲伤和欢乐,阴雨和天晴,不遮不掩,一览无余。在这个世上从没觉得有谁值得我去取悦。如果一定要找一个,那便是我自己。贴心贴肺的朋友是有的,但从不用刻意去取悦,需要取悦的人,自然也成不了朋友。
就像我辞职,我远游,我写字。我喜欢,我便这样做。
我是自私的吧!
谁又不是呢?只不过说与不说罢了,伪装和不伪装罢了。
我喜欢喜宝的坦诚,她说,"我想要很多很多爱,如果没有,就要很多很多钱。"
我没爱,也没钱,那就要很多很多的自由。自由地行走,自由地写字,自由地去和一朵花对话,一片云对视,自由地在自由里直面生死,淡对得失…
老人对我的这种作息习惯从最初的疑惑,到后来的熟悉,但从没有问过什么,这便是一个年长者的智慧吧!
(五)
我本以为,我会这样平淡地在这里度过一季,当冬天来临时,再平淡地离开。
但是,坤的出现,打破了这小院的宁静,也打破了我心海的宁静。让我刚刚平复的伤口,再一次被撕裂。
坤是老人的孙子,一个很帅气的大男孩,比我小五岁。正在上大四。
那一天的午后,像无数个平常的午后一样,我正躺在树荫下的竹床上闭目养神,睡意朦胧间,突然觉得有小虫爬过鼻梁。
我本能地耸了耸鼻子,但并未睁眼。
鼻梁上依旧痒痒的,我伸手揉了一下鼻子,却碰到一根柔柔的什么东西,我睁开眼睛,却对上一双含笑的大眼睛。此时,他的手里正拿着一根细细的草茎停留在我的鼻翼上。
我被这一幕惊了一下,猛地坐了起来。
他站直身体,向我伸手,说:“你好,我是坤,我来看我祖母。”
说着,他向身后的老屋指了一下。
哦!原来是老人的孙子。
我站了起来,伸出手,轻轻握了一下他的指尖,回了一句,你好!
你叫什么呢?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坤看着我。
坤长得很好看,身材挺拔,目测应该有一米八五。皮肤泛着健康的小麦色。眼睛很大,单眼皮,五官单看并不太好看,但组合起来,却带着一种野性的帅气。荷尔蒙很足的样子。
我看着坤,有一秒钟的发呆。
坤在我眼前晃了晃手,喊道,嗨嗨,想啥呢?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连忙说道,不好意思,走神了,我叫叶子,是你祖母的房客。
你就是那个作家吧!我听我妈说过,说祖母的老房子住着一个作家。没想到你这么年轻,还这么……漂亮。
我脸又红了,赶紧岔开话题说,你祖母在屋里午休,你可以去看看。
他爽快地应了一声,好嘞,我去看看祖母。
坤转身走向老屋。而我看着他的背影发呆。他的背影幻化成了另一个人的身影。那个身影也是这样高高大大,也是这样的小麦色,也是这样帅气。然而,那个身影已经离开我四年,也让我痛了四年。
四年前的那个深夜,当我在他的楼下,看到他搂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去时,我惊呆了。
那一刻,我知道,我同时失去我生命里最爱的两个人。一个是我的爱人,一个是我的闺蜜。
那一天,我站在他楼下的树荫下,看着他们上楼,看着他的窗户上投下他俩拥吻的剪影,看着他房间里的灯光熄灭,我泪流满面。
当晚,我像行尸走肉般回到家,在记忆里搜索着我们仨在一起时的蛛丝马迹。他俩是什么时候背着我走到一起的?我怎么一点没有发觉?
她是我最好的闺蜜,我曾和她不止一次分享他对我的好。也曾向他谈起她有多好。我让他在他的朋友圈里给她物色对象。我告诉他,她的身世有多好,家庭背景有多雄厚,她父亲的事业有多成功。现在想起来,我好悔呀!我对她的赞誉,都成了他背叛我的筹码。
我当晚写了辞职信,从邮箱发给了我的主管。我又给房主打去了电话,结束了租赁。押金肯定是不给退。算了,我也不要了。我只想尽快离开这个城市,离开让我伤心的人。
第二天,我去买了新的电话卡。新卡换上,旧卡丢进了垃圾箱。
办完这一切,我拎着行李箱登上了回家的列车。
父母看到我突然回来,第一反应是高兴,但马上就感觉不太对劲。晚饭后,妈妈一脸狐疑地看着我,小心地问,怎么突然回家了?
我停止啃指甲,从电视收回目光,看向妈妈,突然间泪盈于睫,我抱住妈妈的脖子,止不住地抽噎起来。
妈妈有些惊慌地拍着我的后背,没有说什么。等我的情绪稳定了一些后,捧起我的脸问,失恋了?
我一脸泪水地点点头,然后把头埋进了臂弯里。
妈妈轻轻抚摸着我的发丝,轻声细语地说道,人与人的缘分,有长有短,也许你与他的缘分只有这么长。
我没有答话,很久才停止哭泣。
那一夜,我是和妈妈睡的。躺在妈妈的身边,闻着妈妈身上的味道。我在想,要是不长大该有多好。想到此,不由得长长叹了口气。
妈妈翻了个身,拍了拍我,轻声说道,睡吧!别想那么多。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你值得更好的。
会吗?会有更好的吗?有更好的又能怎样?会不会也背叛我?
(六)
辞职后的我,一度萎靡不振了很长时间,不出门,不化妆,不跟外界联系。
最初,父母并不说什么,知道我心情不好,由着我的性子在家窝几天。
但后来看出一直这样下去,我整个人都会废掉。
有一天,妈妈给我拿来一本关于旅游的书,书的作者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是一个抑郁症患者。
整本书记录着他行走在路上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悟。文笔清丽,所述风景引人向往。
妈妈说,你或许也可以出去转一转,走一走。等你哪一天累了,就回来。我和你爸在家等你。
听完妈妈的话,我的眼眶热了。俯在妈妈的肩头,轻轻说了一声,谢谢妈妈。妈妈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背。
一周后,我带着我的背包踏上了旅途。
我不用担心费用问题。妈妈在我出发前,曾给我转过一笔钱做路费,但我没收,把钱退了回去。
我工作的这几年,有一笔积蓄,虽然不太多,但足够我零花一段时间。另外,平时工作时,我有一个给专栏写文的兼职,稿费不算多,但足够我路上花销。
就这样,我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
我去过很多地方,一边走一边看一边写。新奇的旅途见闻,源源不断地从笔端流出,让我的读者数量成倍增长,稿费收入也自然水涨船高。稿费的金额已经让我不再有经济压力。既然能养活自己,为什么要坐在写字楼里朝九晚五呢!
我不知我的旅途何时会结束,也许会一直走下去,直到在一个喜欢的地方,孤独终老。
至于爱情嘛!那是小概率可以遇到的事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怕了!
(七)
看着坤走进老屋,我从竹床上爬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衣衫,走出了小院。
傍晚的时候,夜幕四合,寂静的山林里凉风习习,不知名的鸟儿在枝头啁啾鸣叫。
我坐在山坡上,静静地看着逶迤的山峦一点点将夕阳吃掉,只落下余晖在一点点变淡。
这时,只听到身后有窸窸窣窣的声音,我扭头一看,是坤。
他看到我回头,举了一下手,说道,嗨!我要走了。天黑了,祖母看到你没回,让我出来找你。女孩子,不要回去的太晚。虽然这里没有坏人,但山里晚上会有野猪。
我站了起来,从山坡上向下走。下面坑坑洼洼,我一个没站稳,身体趔趄了一下,坤马上向前一步,伸出手托住了我的手臂,我才站稳。
我谢了他。他看我站稳后,抽回了手。
我们一起回家。
坤走后没几天,就又来了。
他很热情,围着我搭话。他热烈的眼睛里,有一簇火焰在燃烧。我懂他的眼睛,也懂他的心思。
但我不敢去探索,我害怕。害怕开始,是因为害怕有一天它会结束。
但坤似乎并未因为我的淡漠知难而退,而是依旧陪着我在林子里散步,给我讲他在大学里的趣事。偶尔也谈未来,谈他对就业的规划。
有一天,我们坐在林中一块大石上看夕阳西落时,坤突然摸了一下我的头。我惊讶地转头看他。
他手指捏着一枚落叶,看到我看他,说,你头上有一枚叶子。
我“哦”了一声,转过了头。
他的手指再度抬起,轻柔地撩起我耳边散落的一缕头发,轻声说道,有没人告诉你,你长得好特别!
他的呼吸清晰可闻。空气一下子变得暧昧起来。
我慌乱地站起来,脚下趔趄了一下,坤连忙扶住了我。我语无伦次地说,该回去了,你不是说晚上有野猪吗?
自从那天之后,坤表现的越来越热情,而我开始变得不知所措。
就在我不知该怎样面对坤时,有一天,坤接了一个电话后,匆匆走了。临走时,他说,父亲住院了,妈妈要我回去陪护父亲。等事情忙完,我再来看你。
我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坤没有再来。他父亲的病有些不太乐观,辗转了几家医院医治。等病情缓解,回家静养时,坤也到了开学的时间。
但他常给我发信息,告诉我的近况。我只是静静地听着,偶尔回复一下。
我知道,他不属于我,他那么年轻,有着更广阔的天地。
我是一个无趣的人,外面的世界色彩斑斓,时间久了,终有一天,他会慢慢忘掉我。
(八)
我是那年深秋离开的。
之所以决定在深秋时离开,是源于老人有一天问,姑娘,你怕冷吗?
怕冷,很怕冷,我是那种在寒冷里能体味到痛苦的人。
老人说,不是我赶你走,到了冬天,这里很冷,只有土炉取暖,我一辈子用惯了土炉,就怕你身体单薄,会顶不住。
于是我在落叶飘零的深秋开始动身启程。来时是一个包,走时依旧是包一个,那些后来买来的东西都留给了老人。
临走时,老人说,明年天暖了,再来,这个房间给你留着。
我抱了抱这个善良的,像家人一样的老人,告诉她,要保重身体,冬天太冷,就下山和孩子们一块儿住,集体取暖的房子冬天很暖和。还有,若是大雪封山,孩子们来看你,也会不方便。不如下山住上两个月,解冻后再回来。
老人“嗯嗯”地答应着。
至于那个冬天,老人是否下山,我便不得而知了,因为再后来的春天,我再没去过。而坤也渐渐断了联系,消失在人海里。
曾经关于那个夏天的旖旎,像是一场幻影。
而这一切在我的旅途中,像无数的花开花落,绚丽之后,便随风凋落。
我终究是一个爱上漂泊的人,像一叶浮萍,在湖面上随风漂浮。
我怕孤独,但我更怕热闹。我可以在孤独里榨出一丝甜味来,但在热闹的人群,我却痛苦得要死。
我喜欢在陌生的街头,面对陌生的人群,因为陌生,我可以不虚伪,不伪装,笑哭由我,不用装出一副开心的模样。
我在生活里属于白痴,很多时候看不懂很多事,很多时候不愿看懂很多事,很多时候装作看不懂很多事。
我惧怕虚伪的客套,我有社交恐惧症。
所以我更喜欢一个人生活。
人的一生,要怎样度过,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活法。没有哪一种是最好的人生方式,因为在这世上每个人都在羡慕着自己做不到的,不能拥有的东西。
我不知道我这样的方式,到底好不好,对不对?但就目前来说,是我喜欢的。也许某一天累了,或是某一个小镇住得适宜了,再或是遇到一个能让我停下脚步的人,或许我会就地生根,停止漂泊。
我会和众多烟火里的女子一样,相夫教子,柴米油盐,将琐碎的日子过成白开水。
一切都很未知,一切都很恍惚,一切都很虚妄。未来的事,谁知道呢!人生如一场巨大的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