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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与冲突相遇的另一种方式

2017-09-01  本文已影响0人  检小月成长记
谈判—与冲突相遇的另一种方式
兔小月按:最近读到有关谈判的书籍,虽然身在司法部门,但深感工作中的很多场合也离不开谈判,今天与大家分享一些所学所感,如果你读进去一二,那将是我莫大的荣幸。

文/兔小月

如果我们是两个孩子的父母,有一天回到家,看见两个孩子正在争抢一只橘子,你会怎么做?

在这里停下想一想,等你心中大概有数了,再往下阅读。

“都别吃了,一个橘子争来争去。”任性的父母和霸道的总裁有时候便习惯用这种“一拍两散”的方法来处理冲突。因为自己被触怒,然后掀翻了一整个桌子,让每个人都不愉快。这是最为遗憾的处置,因为你的加入,没有任何人收获资源。

“没关系,再出去足够的橘子,让你们吃个够”。资源稀缺是冲突最常见的原因,如果能够解决,冲突迎刃而解。但遗憾的是,很多冲突往往就是资源有限产生。

“一个人切,另一个人选,通过程序优化实现公平”。这是我们感觉最合理的,但细想一下,最后选的那个人拿到的永远是挑剩的。

“这样吧,哥哥吃稍微大一点的,你的车子弟弟一直想玩,你借他玩一会好不好”?退一步,看见更多的资源,从而重新整合局势,重新调度资源,呈现一种有可能让多方都感到满意的整全格局。

在生活中,冲突随处可见,实属世间常态。

飞机晚点,你希望能和值班的经理好好理论,争取到最好的照顾;租房时中介违约,你希望能够通过和对方来一次有品质的对话从而避免对峙法庭;和男朋友相处,你希望能够相敬如宾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矛盾;与磨磨唧唧的人对话,你希望能够知道对方到底有何诉求……

法律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生活中很多冲突都是通过非诉渠道解决的,如果通过谈判等非诉方法解决冲突,一方面有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在生活中学习管理、处置、转化冲突,既是一门学科,也是一门修行。在一些谈判类型的书籍中,主要总结以下几点供大家借鉴:

1.做好情绪管理

很多人身处冲突之中,往往会情绪失控。但正如美国知名沟通专家道格拉斯•斯通所说,情绪是谈判中最重要的因素,如果我们无法对情绪进行控制,我们便会被情绪控制。而对情绪有效管理的第一步,便需要我们首先承认和觉知,我,或者谈判对手正在情绪状况之中。解决情绪失控的一个有效方法:创造时间间隙。时间是激动的天然敌手,不妨先缓一缓。

2.区分利益与立场

利益,指在谈判中“对方”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立场,则是指在谈判时“我觉得”对方需要什么。利益与立场之间有一层隔膜,这层隔膜就是自以为是。我们会天然的觉得对方的利益我门其实是知道的。甚至有时候,由于对方的一些措辞,我们误解了其中的含义。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整个谈判的过程处于信息不畅的不平等地位,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3.永远先释放善意

“囚徒困境”的理论告诉我们,如果在一场博弈中,双方都互不相让,最终的结果一般都是两败俱伤。如何在连续多次的博弈中获胜?计算机研究者设计了运算程序,不断地、反复地模拟博弈情景,发现其中一个策略可以在长期博弈中保证胜出,这个策略就是:以牙还牙。永远先释放善意,以合作的态度开始,并且不第一个背叛对方,之后的动作和对方保持一致。如此,或许你不会是赢得最多的那一个,至少,你都会是收益还不错的那个。

4.创造选项

所谓选项,就是双方都愿意接受的解决方案。在理论上,选项的数量是无限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总觉得力有不逮,似乎总缺乏更好的方案让双方都满意。我们下意识地认为,我们能够进行处理和分割的利益总量是有限的。既然总量有限,诚然是此消彼长。而事实不是这样的,即使在商业情景中,价格诚然可能是最重要的问题,但不是唯一问题。如果我们能拓展谈判的范围,议题越多,我们的选项就越多,满足双方利益的可能性越大,我们合作的可能也会越大。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自由竞争,而自由竞争就是一个永恒的谈判情境。所有的法律行为本质上都是人的行为。或许很多人眼中的公检法机关是通过冷冰冰的法律来惩罚犯罪分子,殊不知我们也促成了大量的调解、和解案件,也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我们不想通过冷冰冰的司法手段让大家惧怕,更希望通过有温度的执法司法过程让犯罪分子能够真正的悔悟,从而避免再次危害社会,更好的保护我们国家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谈判—与冲突相遇的另一种方式
这里有一个90后法律人。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以梦为马,一起遇见未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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