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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事件:这不是义务只是道德层面的自我要求

2017-11-14  本文已影响97人  云掩月念

2016年11月3日,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

2017年11月12日下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及众多中国留学生志愿者,在东京池袋西口公园集会,为请求日本法院判决陈世峰死刑征求民众署名支援。

如今大家讨论最激烈的不是凶手陈世峰,因为他犯下的罪行无论论刑轻重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是江歌的闺蜜——刘鑫,那个和前男友闹分手纠葛不清、被闺蜜保护待在家里安然无恙的同乡女孩。

2016年11月3日的晚上,到底这场悲剧是如何发生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说清楚。刘鑫当天晚上到底有没有开门不得而知。其实,也不能苛求她一定要挺身而出,毕竟面对危险恐慌和惊慌失措是可以理解的,即使江歌是为了她才和陈世峰发生争执的。

不管事件发生的那一刻她有没有为了自保而懦弱地躲在了房里,其实多数人不是太在意。我们也不知道自己面对危险会不会选择龟缩,所以没有权利站在道德至高点要求刘鑫应该勇敢地面对危险。事件的焦点在于悲剧发生后她和她的家人的态度——对整个事件的撇清、对江歌母亲的回避甚至是粗暴的威胁。

面对失去女儿悲痛欲绝的母亲想要知道当晚发生了什么,刘鑫选择的是支支吾吾和避而不见;

面对网上关于“女儿私生活混乱”的猜测江歌母亲在无奈之下在网上表明事情可能和女儿的闺蜜刘鑫前男友有关,刘鑫选择的是撇清案件和自己的关系,并威胁江歌母亲,“你再出这种新闻,我就停止协助警察!”

江歌的葬礼,刘鑫没有出现,悼念会她也没有出现;

刘鑫和她的家人都拉黑了江歌母亲,甚至她的母亲认为江歌的死和自己的女儿无关而是江歌“命短”;

江歌死后294天,在媒体的协助下和舆论的压力下,刘鑫终于出来和江歌母亲见面了,但是她只是撒娇卖萌无关痛痒的几句话就想获得江歌母亲的谅解和理解。

作为凶手,陈世峰将得到什么惩罚很快就可以知道了,但是刘鑫呢?她有罪吗?她应该承担现在网上的众多谴责吗?

在法律层面来说,她没有罪。法律不能强迫她开门拉江歌一把,不能强迫她安慰为她挡刀而死的闺蜜的母亲,不能强迫她正视并证实事情的真相。

可是,这种自私与冷漠真的没有罪吗?网上铺天盖地的责骂是网络暴力吗?

我并不认同一些戾气过重的言论,例如刘鑫该不该去死的投票,例如希望陈世峰出来后再捅刘鑫几刀的言论,例如刘鑫应该以死谢罪的观点……我觉得“死”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一个人该不该死除了正常的细胞代谢外只有法律能判决,没有人有资格用舆论来判定一个人该不该死,所以不应该轻易说出“该死”这个词。

但是,道德层面她受到谴责是理所当然的。用一个可能不是很恰当的例子来比喻:小孩子做错了事情,如果父母不指出TA的错误,TA会觉得自己这么做是没有问题的,在以后的日子里屡屡犯同样的错误,熊孩子就是这么来的。刘鑫的这种行为也一样。超越了一定限度的道德和底线的行为,法律无法约束,只有由道德来补充。

“道德绑架”和“网络暴力”貌似屡被提及,被用得过于频繁也过于宽泛。这两年很多人将一些传统文化提倡的美德和对超越道德底线的唾弃直接等同于“道德绑架”和“网络暴力”未免过于以偏概全。该保留的美德应该坚持,该谴责的行为应该谴责,该遵守的道德准则应该遵守。

法律的回归法律,道德的回归道德。法律是底线,而道德是行为准则。大善未必有,但小善是可以做到也应该做到的。有些行为,例如给老幼病残孕让座,这不是义务,只是对自我和超我的要求。

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是最震撼人心的,一样是天上的星空,还有一样是我们心里高尚的道德标准。


【无戒365天极限日更挑战营】第23天第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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