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上学记(第64天)|我们将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东西

2024-12-04  本文已影响0人  韦志学写作

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儿子上学的第64天。

01

请假

儿子真是要处于“自学成才”的状态了,今天早上刚上了一节课又请假回来了,说是肚子疼。

回到我办公室,用老师给的“蓝天”“白云”“草地”“小明”“小月”等五个词写三个句子。炳仁是这样写句子的:

•小明和小月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尽情地奔跑。

•小鸟在天空中尽情地飞翔。

•在蓝天上,白云像棉花糖一样自由地飞。

看这三个句子,就好像看到了炳仁热爱自由的潜意识——“尽情地奔跑”“尽情地飞翔”“自由地飞”,孩子对“自由”的渴望是多么强烈呀!

语言文字的组合和表达,是可以体现一个人的感情的,有时就是无意识地流露出来的。

写了句子,就是画画。炳仁先是粗线条地勾勒出一个奥特曼,还特地在奥特曼的右手上画上一把剑,并给它涂上了颜色。

然后画了一个大猩猩面具,并找绳子把它绑了起来,戴在脸上。他还叮嘱我,如果我要亲他的话,对着大猩猩的嘴巴亲下去就行了,那是他精准量过才确定的位置。

02

带上三本课外书放书包

写完了作业,儿子自己钻研了一会儿围棋书,,然后自己收拾书包。他往书包里放进了三本课外书:《父与子》《围棋入门》《秦始皇》。他问我:“妈妈,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带《父与子》去吗?”然后他告诉我:“我最喜欢这本书了,如果我不开心了,我可以看看它就会很开心了。”

03

做手工

儿子会做扇子,我夸他厉害,他说:“妈妈,如果你以为我只会做扇子手工,那你就太小瞧我了。我还会做戒指。”他随即做了一个纸戒指戴在我的小指上——孩子甚至说等到周末回家他教爸爸做,这样爸爸就能给我送戒指了。

04

打羽毛球

儿子的羽毛球课后服务课他是不去上了,我给他买了一个羽毛球训练器,但是他不是很喜欢。因为比起这个沉默的“训练”,他其实更在乎的是跟人的互动——所以,我觉得,他之所以不想去上这课后服务课,是因为他不喜欢这个互动方式。

比起这个高效的训练器,他更喜欢两人拿着球拍,在户外你来我往地玩。虽然捡球会浪费一部分时间。

后来,我们约定,他练习室内羽毛球二十拍,我陪他在户外打两百拍羽毛球。

05

总结01和04

我儿有一个特点——独立意识比较强,他喜欢自由。

“喜欢自由”的背后是孩子的玩心重,追求做事的娱乐性。

由此我想起了我看过的一本书《娱乐至死》,这本书出版于1985年,是美国作家尼尔·波兹曼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描述了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和行动比严重失调的时代,在空前便利的电子传媒时代,我们比任何时候聪明,也比任何时候都轻飘。尼尔·波兹曼声讨了电视文化——电视上的一切都是为了给我们提供娱乐,而不是为了教育、反思或净化灵魂。

而毁掉我们的,不是我们憎恨的东西,恰恰是我们热爱的东西!换句话来说,我们将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东西!

“学中玩,玩中学”,这个提法没错,但如果一个孩子在学习中追求的是“娱乐”,那么他就会无法适应并习惯于“孤独”和“枯燥”;从来没有经历过孤独的人,没有在训练中体会过枯燥的人,那么他的成长速度是很慢的。

发现了问题,就要解决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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