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稿?抄袭?新媒体行业乱象何时休
新媒体2018年第一撕,由大V六神磊磊打响,23日的推送,矛头直指另一大V周冲,扒周冲涉嫌洗稿,说白了就是抄袭。周冲自然不甘示弱,24日在推送中做了回应,通过逐段对比、发布手稿释疑反驳其洗稿的指责,表示拟起诉维权。25日,六神磊磊发布了更“劲爆”的《今儿就从头彻底扒一下周冲,看是什么成色》对周冲“扒皮”,起底她让其他公号开白名单后将文章改写并标上原创、盗用他人插画等“劣迹”。
这年头,文化圈“抄袭”的风声可谓一浪接一浪,远的有庄羽告郭敬明、琼瑶起诉于正,再到匪我思存控诉流潋紫,超级大V咪蒙被指洗稿……官司和争议齐飞。究竟什么是洗稿?为什么洗稿之风屡禁不止?
洗稿背后,利益作祟
百度百科这样定义洗稿:
简而言之,洗稿不是简单的Ctrl+V,而是高级的“抄袭”:盗用了他人文章的主旨、思想内核,用自己的文字进行重新叙述。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陌生,若没有把他人的内容换种表达方式,很多人的毕业论文都过不了关。
如果说学生的论文是象牙塔内标准化作业的产物,那自媒体大号/著名作家的“洗稿”就涉及到利益相关,不得不放上台面。作为自媒体大号,每天不止一篇原创的更新频率,是很正常的事情。然而,再高产的作家也不可能时刻文思泉涌,都需要大量阅读寻找灵感,看到了好的点子,难免会生出“这要是我写的该多好”的念头。
此外,一段时期的热点话题就这么几个,自媒体大V为求高流量、10万+,都上赶着追热点。可是,分析事情的角度就那么几个,你想到的别人未必想不到,万一更新晚了,就前功尽弃。放弃热点、另辟蹊径?不,阅卷无数的大V只要对某篇观点新颖的文章稍加修改措辞,就可以成为“原创”,何乐而不为呢?
做过公众号的人都知道,一个公众号的知名度大多是靠几篇“10万+”打响的,10万+的“爆文”带来的巨大流量和关注度,非普通文章可比。尽管“爆文”可遇不可求,但可通过“洗稿”的捷径得到。有媒体调查后发现,有的营销号通过洗稿能月入3万,甚至比原创者收入更高,在金钱诱惑及快捷的上升通道面前,“洗稿”之风屡禁不止也就不足为奇。
兴起的社交媒体,落后的法律法规
然而,大V们洗稿,就洗得那么心安理得吗?并非如此。得益于社交媒体的兴起,处于“食物链底端”的“小虾米”们也能通过微博、知乎、微信等社交平台发出自己的声音,让大V的洗稿行为暴露在阳光下。恒变酱在知乎上的问题“被咪蒙洗稿了,怎么办?”得到了80 个回答,她本人的回答得到了5000+赞,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还有2014年的“追气球的熊孩子”案,19岁的Niko一篇《少年不可欺》刷爆朋友圈,斥责优酷剽窃其创意,引起了广泛关注。虽然这个社会依然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社会,但“虾米”并非毫无反抗能力,甘心被吃,而是可通过社交平台发出自己的声音。
然而,仅仅依靠“虾米”的发声并不能解决实质问题,若拿起法律武器武装自己,又会面临新的问题:维权成本高、时间长、难度大,有很强的不确定性。而且,按照《著作权法》和相应法规及法律解释来看,法律并不保护思想和创意本身,而是保护独特的表达方式,即“思想的表达”。换言之,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作品中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即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不包括作品中所反映的思想或情感本身。
随着自媒体的蓬勃发展,低级的“剽窃”早被打入冷管,更高级的“洗稿”正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你说我侵权?拿出我抄袭你“思想的表达”的证据来!所以,虽然洗稿在道德上为人不齿,但在法律上,还真没太好的法子。而且文化作品本来就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并非非黑即白的判断题,法律上本就没有明确的标准。
没有明确法律条文支持、维权困难,难道原创者只能忍气吞声、任人欺负吗?不,时代每一点细小的进步,都需要每个人的不懈努力。这次六神磊磊和周冲2018年初的互撕,搅动了自媒体行业的浑水,笔者衷心希望他们二人能对簿公堂,对此案进行彻底的调查分析,为以后自媒体是否抄袭提供强有力的依据,而非二位你来我往激战数回、各说各话,只留下一地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