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宝强事件看婚姻与理财

2016-08-18  本文已影响20人  陈诗霖

王宝强离婚事件是今天的热门,本来我一般不会追逐热点。

巧的是,可能是看到了这个事儿,今天也有姑娘私信问我,如果要离婚,自己攒的私房钱是否要交出来、对半分…

那就写写吧,正好是一个机会,说明下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属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在婚姻期间内,夫妻双方,任何一人取得的财产均被视为共同财产。

包括婚姻后双方买的房子,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但也将视为共同财产。

宝宝与马蓉早在2009既已经结婚,宝宝的大量影片,都是在婚后参与的,以及随着宝宝的身价一路上涨,结婚后取得的收入,很大程度上高于婚前。

这就意味着,宝宝这些年辛苦攒下的钱,大部分是要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旦被视为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就基本按着对半分的原则,分给自己的另一半。

我看了一些媒体的测算,宝宝这几年攒下来的财产,应该整体可以用亿这个单位计算。

嗯,依靠离婚,再次见证了一些漂亮姑娘的另类致富之路。

有人说,这个是马蓉有错在先,宝宝应该分得更多财产,但这只是一种想当然而已。实际中,法院不会因为一方出轨,而在财产分割上大幅度倾向于另一方。

当然,受害者可以用精神损失为由,申请赔偿。

但在过往的案例中,这种赔偿数额不会太高。

实际上,如果有倾向,法律也会倾向于抚养子女的一方。目前看来,双方很有可能会为了争夺子女抚养权大打出手。

其实,我个人觉得对宝宝来说,比较糟糕的一点是,他目前能否做好财产保全。

与马蓉的恋爱,是王宝强的初恋,初恋非常单纯,我感觉王宝强应当没有设防之心。这些年来,宝宝在采访中也说过,自己的钱都是交给老婆管的。

如果要分割共同财产,那么,宝宝对有多少共同财产,是否真那么了解呢?

现在需要赶快清点财产,做好保全甚至是冻结吧。

回过头来看,作为一个有些家产的人,如果实在担心结婚后,另一伴的背叛,其实可以考虑在婚前签署约定,约定婚后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就可以避开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对半分割。

还有一种聪明人的做法是,在结婚前,就把婚后收入锁定,变成婚前财产。

如京东的刘强东,在其与奶茶妹妹结婚前,做了个这样的事儿:

“京东董事会批准了一项针对刘强东的一项为期10年的薪酬计划,刘强东每年只拿1元现金形式底薪和零元现金形式奖金,被授予了涉及26,000,000股京东A级普通股的购买权,涉及股票规模约占京东总股本的0.9%。

在该10年期限内,公司不得再向刘强东授予额外股权。也就是说,刘强东提前透支了自己10年的薪水和奖金,价值26.5亿。未来10年收入=0。”

满满心机的boy,不过可以理解,强东哥这些年走下来,经历过的陷阱和人心暗战太多了。

但于王宝强来说,与马蓉的这桩婚姻是来不及了。

实际上,人与人之前的爱恋、婚姻,不是当事人,很难体会其中发生了什么。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如我,也就是站在外围看一看,属于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文章转载自越女读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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