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和私人物品怎么办?
2021-03-12 本文已影响0人
安徒生丢了童话呢
许某在一家私营企业公司工作。前不久,许某合同到期,不准备再续约。
但该企业一直借故不肯将许某的档案交还给他,许某几次催要均没有结果。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及私人物品怎么办?
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险、组织关系紧密挂钩。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及私人物品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若因用人单位行为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务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