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愿你生而逢时,居有定所
by:米娅
0.
苏苏与师仁相识,是在位于簋街的一家灯红酒绿的平价小酒楼。那是2013年七月,天光如洗月如勾,热浪汹涌而至,一波赶着一波。
我从布拉格回家过暑假,在北京转机。刚走到机场星巴克门口就接到了苏苏的电话,她当头一阵嘘寒问暖,紧接着说:“姐,要不今晚上咱俩去喝大酒吧,我请客,麻小配花甲!”我随之朝着大腿一通乱拍,说,隔山跨水就等这顿了!转身,将行李塞进后备箱。
苏苏小我三个月,一个处女一个摩羯。星象书上说,我俩携手共进时是难得的天人绝配,可一旦分开来走,谁都逃不过各自拧巴各自落魄。我俩信以为真了,于是有事儿没事儿就凑在一起,八卦往事,饮饮小酒,小心翼翼地踩着承重大半个人生的高跟鞋,深怕被命运背弃似的。
苏苏学酒店管理,整个儿漫长的青春期都在桀骜不驯中度过。大学毕业,她从青海一路旅行到北京,途径几次男欢女爱,最后安定下来,开了家名叫“居有定所“的小店。店面生意不错,白天卖咖啡,晚上当酒吧开张,不定点儿供应烩饭、炒肝儿、杂酱面,沙发拼起来就是廉价小旅社。
因此,苏苏被朋友们称作名副其实的文艺大杂烩,姑娘挺招人喜欢,大家赞赏她是一颗红心闯天涯。
1.
那是簋街中段的一家餐厅,不高不矮三层楼,座位是苏苏选的,在二楼走廊的尽头。
我问苏苏:“往左里拐是后厨往右里拐是厕所,鱼龙之地,倒有什么可宝贝的?”
苏苏将啤酒分入塑料杯,说:“姐你不知道,这位置可是人人称道的风水宝座儿。这家虾馆儿大有名气,屌丝们不惜千里一瘸一拐腿儿着来,高富帅们开着保时捷载着小妞儿来。往这里一坐,整个儿大厅前前后后一览无余,帅的丑的猥琐的,形形色色尽收眼底。”
苏苏说罢,招手要了二十五只五官诱人身材姣好的小龙虾,又斜眼看了看邻桌的两位天津大哥,他们埋着头,正热火朝天地吃着一盆水煮牛蛙。
师仁出现的时候,大家谁也没注意到谁。我戴着塑料手套一面擦汗一面数虾头,苏苏喝得有点多,将去了壳的虾球一个劲儿往我碗里拨。
师仁搬着音响和高脚椅轻车熟路般在过道一端坐好,姿势摆正,拨弦调音,随之奏起了忧伤的小吉他。
打头全凭一曲丽江街瑶《一瞬间》暖场,似是江湖规矩,然而效果相当不错,听众们纷纷开始摇摆不说,余音未落,身旁的天津大哥腰包一拍说是要点歌。
大哥要师仁坐近一些,说“唯我独尊”的架势还是要造到位的。他先是叫了首清唱版的《茉莉花》,跟着旋律哼哼唧唧,红油从嘴角顺流而下。
一曲终了,大哥伸手擦去嘴边的油渍,抽出竹签剔牙,说:“哥们儿,这儿是一百块,不用找零了,会唱《好久不见》么?给我们来首《好久不见》吧。”
师仁扶了帽檐开口道谢,特别腼腆地将钱收入口袋,清清嗓,仰头,一口气喝光面前的茶水。
他唱歌的时候喜欢眯着眼睛,和苏苏吃东西时的习惯像。我问过苏苏好多次,难道黑洞洞的眼帘那侧还存在着另一种天马行空?
苏苏笑着不说话,端起一杯豆汁儿往我嘴里塞。
彼时,酒过三巡。苏苏喝得七晕八素,满脸开起大红花。小曲儿听罢,两位大哥操着满口极具天津特色的下滑音把酒谈天——
胖子对驴脸儿说:“要不,让他给咱整首嗨的?”
驴脸儿喝了口酒,说:“这些都不能嗨,这要是一嗨,满哗哗的人把桌子都给你掀了!”
胖子很是沮丧地转过身来添啤酒,一回头,正正撞上苏苏哭花了的脸。他很吃惊,相当吃惊,而惊讶之余,半条牛蛙腿从嘴里滑落到了桌面上。
驴脸儿手头的动作也慢了下来,将牙签从嘴里抽出来,说:“小妹妹,你没事儿吧?别看哥哥们长得凶,我们可都是好人啊!” 苏苏肿着眼睛不摇头也不说话。
也是等到那会儿我才知道,苏苏失恋了,就在几个月之前,和那孙分得彻彻底底潇潇洒洒。
2.
谈起旧情,凄风苦雨,心消损,最难将息。
苏苏意识涣散之下说换个场子继续喝,我将她从虾馆儿拖出来,身后跟着刚认识的外围小歌手师仁。至于他是怎么和我们志同道合走到一起的,这还得追溯到不久之前,在他唱出最后那句“好久不见”的时候,在苏苏为此哭得肝肠寸断的时候。
就是那当口儿,苏苏突然起身,走到师仁面前,硬睁着一双桃子眼儿,抽出张金卡往他手臂里塞。她摆出一副特别气壮山河的样子,说:“你,就你,跟我走!今晚上唱好久不见!我要往够的听,你就按单曲循环的模式唱!”
师仁仔细看了那张金卡,笑了一下,揣进裤兜,将吉他收回到琴盒,扶了帽檐跟着我们往出走。
在路边打电话叫计程车的时候,我们将苏苏放到水泥花坛边。师仁背对着苏苏,将那张金卡递给我,我照着路灯看了看,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哪是什么24k金纪念版银行卡?——金多多宠物美容美发。
凌晨十二点半,我拖着一身酸痛将苏苏扔进了“居有定所”门背后宽大的旧沙发。店里人不多,播布鲁斯,如泣如诉。师仁很自觉地走上小舞台,不声不响,撩拨琴弦,唱起了爵士版的“好久不见”。
新来的服务员将“墨西哥日落”和味道浓烈的“情迷曼哈顿”端上桌,苏苏坐在我对面,喝一口哭一声,之间穿插着小段脏话。我的目光在她和师仁之间游离,无能为力地啃着一只泡椒凤爪。
3.
那孙与苏苏的爱情故事,发生在几年之前。这形容也许是对往事最美好的诠释——想起来远在天边,想起来近在眼前。
2011年冬天,我决定出国留学。因为使馆面签以及出国前的语言培训,我不得不在北京停留了两个多月。
那期间,我认识了一群臭味相投的小伙伴。一月十三,小雪,在莉娅姐的丝袜吧,我们第一次遇见。
丝袜吧坐落在民族大学背后的某条小街深处,小店儿名字听上去灯红酒绿挺惹眼,实际上跟丝袜全然不沾边儿。老板娘莉娅姐学舞蹈出身,不幸在日本演出时遭遇车祸。由于骨盆损坏无法完全愈合,只能另辟蹊径,从香港学了手艺,回来北京苦心经营,出售最醇正的热可可和味道奇特的港式丝袜奶茶。
每天晚上七点半,总有一行人裹着花花绿绿的羽绒服钻进小店儿,站在吧台前,一成不变地点上几杯“原味、抹茶、西番莲”。有时人数不定,红色的没来,绿色的暂缺,看久了,整个儿世界五彩斑斓相当抢眼。
大家天天都要演上一场偶遇,遇上就笑,笑够就聊,次数多了,买奶茶成了一种习惯,而我,顺理成章地变成了他们中的一员。
也是在几次相聊甚欢之后我才弄清楚,打头的那只光头叫那孙,尾随的几位都是他的乐队成员,那孙是吉他手兼主唱,队尾的小跟班儿叫苏苏。苏苏不玩儿乐队搞后勤,是那孙的女朋友,由于为人处事特别宜人,大家都亲切地唤她“金灿灿”。
苏苏和那孙在一起的时候,才刚刚二十出头。她说那孙的人生看上去挺波澜壮阔的,除了不务正业的浪荡劲儿之外,她还钟情于他的“一副烟嗓挡风暴,一把吉他走江湖。”
然而在和那孙在一起之前,苏苏是个名副其实的小纯洁。穿纯洁牌连衣裙,扎纯洁款麻花辫,找了个纯洁牌台湾小男友杰瑞李,后来经历了一场痛彻心扉的生离死别。
起因是杰瑞李念完大学在台北找到了一份房产营销方面的工作,结局是对前女友回心转意,来了场穿山越岭似的小团圆。
遇见那孙,是在杰瑞李飞打道回台没多久。苏苏是一挺痴情的姑娘,没事儿就去坐几趟和杰瑞李坐过的公交车,走几遍和杰瑞李牵手走过的路。
她说自己的心被杰瑞踹了一个大窟窿,就要血流成河了。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偶尔感怀伤事,该望穿的望穿该看破的看破,时光是补药,慢慢也就痊愈了。
有一天凌晨,苏苏独自一人行至魏公村儿天桥,被一首“好久不见”堵住了去路。她扶在栏杆上停顿了很久,后来有人拍了她僵硬的肩,说:“姑娘,我要收摊儿了。今儿太晚,明儿再来成么?”苏苏盯着远处的万家灯火,不吱声也不回头。
等待片刻,那人看小妞没反应,也拿不准她是聋了哑了还是傻了,就又试探性地问上了一句:“那……我现在去大排档,吃羊肉串儿,你要跟着来么?”
苏苏吸溜着鼻涕,马不停蹄地跟在吉他手背后。没错,那孙,就是天桥上的吉他手。
一锅羊蝎子,苏苏成了那孙名副其实的女朋友。后来我也问过苏苏,还未相知就相恋,当初怎么就能那么有眼无珠?
苏苏回答说,想来那时算是一时冲动,残存下来的感情过剩却又无处寄托。那很可能并不是爱情,只怕是惯性。恐惧情伤恶化,只好将希望预支在下一个人身上。她觉得自己内心有些自私,决定也有些潦草,甚至觉得自己的人生会因此产生动荡。
可是仔细想想,这种感觉,我们又何尝不曾有过?!
那时候,乐队刚刚组建,处于入不敷出的起始阶段。最不济的那段日子里,那孙伙同整个儿乐队外带苏苏租进一家朋克酒吧的地下室。他们吃水煮的茄子与青菜,苏苏每天在超市打烊之前抢购因快要过期而打折出售的水果和鸡胸肉。
大家都说孙子不务正业,不思进取,都心疼苏苏过得艰辛而清苦。可只有苏苏站出来,辩解说,每个艺术家都曾有过一段萎靡不振的蛰伏期,有的甚至是精神病或者抑郁,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统统都是国际惯例好吗?
有一次,乐队鼓手阿毛喝醉了酒,一面放肆自嘲一面指责那孙窝囊。难听的话讲了很多,那孙坐在原地聋了似的灌着二锅头,一句话都来不及反驳。当时苏苏也喝了一点酒,情绪使然,抓起桌上的玻璃杯一阵乱舞。
她对准了阿毛一通炮火连天,说:“就算那孙一文不值还有我爱他,可你看看你自己呢?你又有什么资格说他?”
阿毛先是一愣,半天答不上一句话。他晃晃悠悠向后倒退了几步,随后坐在沙发上吃花生,只是剥开一粒就顺口稍上一句“弄死你丫的。”
也是在那个时候,苏苏才特别深刻地体会到: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人们需要的往往不是善意阻挠祈求安稳,而是你站在我的身后对我说,燥起来吧汉子,就算行至穷途末路,鸡飞蛋打,至少我还能为你撑起一个家。
乐队建成的第二年,大家风雨无阻兢兢业业,兴许是触底反弹,那孙确实赚到了一笔小钱。他从朋友那儿转来一辆蹭破了皮儿的二手桑塔纳,有事儿没事儿开着兜风。
车的后备箱常年搁着一套折叠式桌椅和一只保温水壶,那孙走哪儿停哪儿,原地将家伙从车里卸下来喝喝香片儿吹吹黄城根儿的神来之风。
苏苏说:“咱俩挺有生命力的两颗种子,怎么就提前步入了老年生活?”
那孙打开折扇,光头一甩,特别郑重地来了句:“没错,咱俩这就是提前预演四十年后的生活!”
苏苏总能将画外之音拿捏得准确无误,她一个猛子回过身,使劲儿往那孙的怀里蹭。
4.
一首《好久不见》也不知到底弹弹唱唱了多少遍。师仁从吧台那边走过来,他示意自己有些累,朝吧台要了一杯红茶。
苏苏抬起眼睛冲着师仁笑,说:“小伙儿你可真老实,你看我都醉成这样了,数不清数儿的!你就再唱个两三遍吧,多多少少糊弄过去就好。”
师仁笑着不说话,添了两次水,一个劲儿地喝茶。
后来苏苏问师仁:“北京这座城,抬头一看秀色可餐五光十色,低头一看机会遍地唾手可得。可真的要往里头摸索,水深得跟悬崖峭壁似的,要想立住脚跟可比登天还难,你一个轻如鸿毛的不入流小歌手,哪来的勇气往这儿闯啊?”
师仁放下手中的茶杯,特别认真地看着苏苏的眼睛。下一秒,他说了一句令我至今都没能忘却的话,他说:“在这里,你的梦想不一定会如愿以偿。可北京,是一个说起“梦想”不会有人嘲笑你的地方......”
苏苏一瞬间就湿了眼眶。因为师仁讲出的这个理由,和那孙跋山涉水赶来这里赌人生的理由如出一辙。
5.
那孙特别擅长于在苏苏的耳边凭借蜜语甜言画大饼。打一开始,他就信誓旦旦地说未来的某年某月要娶她回家,同她花前月下一辈子。因为他知道小姑娘都期待着一个过程颠沛流离结局却是花好月圆的完美故事。
然而苏苏爱上那孙的时候,并不知道他在老家有女友,青梅竹马,早在来京城之前就已经许诺给彼此三世三生。一直等到苏苏入爱七分不可自拔,那孙才逐渐松口,吐露一二。
苏苏要他们分开,那孙便屡屡搪塞,说,他和那姑娘一年联系不到两次半,关系有名无实罢了,没必要过分纠缠的。
苏苏听罢,咬咬牙,不再追究。
孙子经常对苏苏说,自己是爱她的,不然不会和她守天守地守在一起这么久,自己与家乡女友只是逢场作戏。他认定了苏苏不会轻易撒手弃暗投明,认定了百般敷衍胜过一针见血。
有次在ktv,大家闲来无事聊八卦。大家要求大宗哥讲个含沙射影的歇后语,大宗喝掉半杯黑方漱了口,眼望天边张口就来:“那孙划船从来不用桨——风里雨里全靠浪!”
我们愣了好一会儿才听出弦外音,接下来的一刻,在场的所有人都大眼儿瞪小眼儿地倒吸着凉气。只有苏苏摆出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咧着嘴呵呵直乐,然后跟着大屏幕上的范晓萱哼着:“哎呦,哎呦,哎呦,哎呦,哎呦,哎呦……”
兄弟姐妹们都觉得挺奇怪,也不太方便问,推杯换盏之间,这事儿很轻易就被抹了过去。
大宗私下里才跟我说,其实苏苏早就明白了那孙是哪路货,她只是一面自欺欺人一面不叫不嚷不吵不闹地硬撑着。
后来有次国庆日大聚餐,我借着酒劲儿半晕不醒地问苏苏这一切隐忍都是为了什么?
苏苏轻点着脚尖,说:“我觉得,做女人最理想的生活以及心理状态是:在外所向披靡,在家做个快乐的小傻逼。”苏苏说着便红了眼睛,将一大坨冰淇淋塞进嘴里。我无意捅破,我知道,她并非无坚不摧,只是想要放宽心,让自己看上去高兴而富有生命力。
傻姑娘都会遇到大灰狼,傻姑娘都是好姑娘。
没错,苏苏是个好姑娘。
5.
爱错了人,悲催的日子天天都过。这句话是真的。而苏苏的经历,也都是真的。
除了整日厮混的乐队成员之外,那孙还拥有一群借文艺之风躲现实之大浪的朋友。他们个个儿仙气浓重,张口马尔克斯,闭口弗洛伊德,一掏口袋,几枚硬币丁零咣郎掌中落。
那种云里雾里的生活方式,对那孙而言很是受用。乐队风生水起的那段时间,他常常拎着电筒,在小区的绿地上搭面帐篷。被保安罚过几次款,后来只好挪回到家中。他将帐篷原封不动地支在客厅正中央,满地甩着破书破谱破吉他。有时候会唤上三五个狐朋狗友,喝酒、唱歌、玩儿纸牌游戏,留苏苏一人在厨房里忙得像只嗡嗡打转的小蜜蜂。
撞上刘莲那次,就是在那面塌了一角的文艺大帐里。
苏苏从老家探亲返程回北京,买错了车票,提前一晚回到家。她刚将大门打开半条缝便看到一双腥红色驴蹄高跟鞋狐假虎威般站在脚毯一侧。苏苏预感不妙,跨大步冲进客厅,开灯,掀开帐帘儿向里望,只见半截儿大白腿耀武扬威地架在那孙黝黑黝黑的躯干上。
苏苏一把甩下背包,明知故问地来了句:“你们在干嘛?!”
那孙当下慌了神儿,牛头不对马嘴地答道:“她……她是从我老家来的。”
苏苏憋着一肚子火,不声不响不狂躁。她从厨房里提来一把菜刀,惊得帐篷内的两人抱在一起直哆嗦。
苏苏当时的语气别提有多哀怨,她将手举过头,冲着那孙直眨眼,说:“你不爱我了吗?我给你洗衣做饭擦地板,你怎么就会不爱我了呢?”话音没落全,呲牙咧嘴地将帐篷劈开了花。
6.
苏苏有间自留咖啡馆,这个那孙一早就知道了。他将刘莲遣回老家,苏苏一忍再忍,最终还是原谅了他。
苏苏生日,那孙很早就准备了礼物。他花高价买了南非的红酒和薰衣草蜡烛,用三角旗和彩色灯泡一丝不苟地装点了他们的小窝。为表忠心,还买了一只高仿Tiffany手镯。
苏苏喝多了酒,在黑暗中用力咬了他的耳朵,要知道,这些日子以来,她压抑得有些过头。正当苏苏问起对未来的打算时,那孙从背后掏出一纸合同。接着,他特别深情地吻住苏苏的额头,以昭告天下的姿态说着:“亲爱的,如果咖啡馆一半归我,我就不会再和刘莲藕断丝连,这辈子死心塌地只爱你一个。”
片刻之间,苏苏觉得头痛欲裂。她攀上床,说自己得先睡一会儿,其他的事儿醒来后再说。
那天晚上,苏苏彻夜无眠,与那孙之间发生过的一切如同大浪滔天般袭击着她的胸口。他们也曾有过很美好的日子不是么?比如说上一个七夕,那孙攒了两个多月的烟酒钱送给苏苏一只价值不菲的森海塞尔耳机;比如说生活最不济的那个夏天,那孙买来一只西瓜,将瓜瓤挖成球状端给苏苏,自己在垃圾桶旁啃着红里发白的瓜皮……
前进一步凄凉,后退一步沧桑,前人后事扑朔迷离,没错,这就是苏苏当时的处境。
7.
据说苏苏决定和那孙分手,是在几次惨绝人寰的泪水宴之后。大家轮着场子聊天、劝酒、说笑话,只有苏苏只身一人从头哭到尾,再从尾哭到头。后来大宗哥拿她没辙了,只好在每场聚会的开始给她放上一盅白酒,说:“你随意啊,拿着筷子自力更生!想吃吃想喝喝想哭哭,别怕,我们都跟这儿陪着,不走!”
苏苏从那孙家搬出来,正好是个小长假开头。她将“居有定所”托付给大宗哥,自己说想去云南看看苍山洱海听听情歌。
打车去机场,翻开手机上网,wifi没来得及关,还显示着那孙的热点链接。苏苏忽而怔住,试着点下去,来不及看,屏幕弹出“拒绝加入”四个大字,硌得她内心生疼。那名字似昙花一现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刹那间蒸发,好像从来就没出现过。
苏苏记得,他们最爱喝的酒是长岛冰茶,最爱看的法国电影是《这个杀手不太冷》,衷情陈奕迅胜过周杰伦,做爱的时候喜欢播林志炫的《单身情歌》……
苏苏下车,绕到后备箱取行李,不料脚踝一崴,跌坐在水泥地面上。猝不及防的伤感奔腾而来,她突然觉得这双高跟鞋穿起来有些磨脚,这段情路走得流离而坎坷。
8.
师仁不再上台唱歌,苏苏拉他在沙发上久坐。她一手端高脚杯,一手攥着师仁的衣袖,和手机屏幕上的范晓萱比着赛地喊着“哎呦……哎呦……哎呦……哎呦…….”。
他们一个劲儿地碰杯、仰头,师任也毫不退缩,像是要将这辈子的酒喝够,像是萍水相逢,擦肩而过之后,今生就再也不会重逢。
月色被蠢蠢欲动的伤感打湿,夏天里的一切响动貌似戛然而止。
师仁抽烟看向苏苏,一脸疲倦。他说:“乐队解散了,之前的龙兄虎弟们下海的下海,成家的成家,有一个还去做了老师,真他妈可怕!总觉得大家一起赶场一起吃喝的日子还是昨天,没想到一个个都已经成家立业。”
“那你呢?离家还有多远?”苏苏眨眨眼睛,故意将冰块儿咬得“咔咔”作响,半脸好奇半脸不解。
师仁没有正面回答,他伸了大大的懒腰,说:“有时候,我觉得这辈子实在是过于漫长,低头想想凄风苦雨了这么久,也该差不多了吧?可再抬头往前看,还有几十年。实在是远得可怕……”
这话题,至此打住。苏苏不追问,也罢。
9.
很久很久之后,在一个天寒地冻的夜晚,苏苏做了场梦——
一段盘山公路,她摇下车窗,手臂折叠起来,将头探向窗外吹风。苏苏长发飞舞,一脸逍遥。她像个电影演员,七十年代初期的摩登女郎。
道路望不见尽头,她的身边坐着一个男人,眼神深邃向远方。苏苏看不清他的轮廓,感到陌生却也心安。
车子一路向着山顶盘旋,车速越来越快,几乎要飞起来!苏苏轻瞥一眼身边的男人,接着回头去望天边几近焦灼的夕阳。男人先是迎着她的目光笑得热烈,他作出拥抱的姿态,突然松开了方向盘。
下一秒,车身飞了出去。苏苏想要挣扎却什么也喊不出来,强烈的下坠感令她感到窒息。翻滚之中,她终于看清了那男人的脸——是师仁。
苏苏在落地的前一秒惊醒,四肢僵硬,余悸未定。她坐在床上,与死一般的黑暗面面相觑,伸手摸过床头柜上的水,喝了大半杯,这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那是2014年的冬天,苏苏从宗哥那里打听到师仁驻唱的酒吧,连夜坐火车赶往西安。
10.
除夕夜,爆竹漫天。师仁醉了,轮着番儿地给大家发红包,发到苏苏的时候,有人打头放了声尖哨,他俯下身子吻了她。所有人都开始鼓掌欢呼,苏苏轻轻地笑,笑着笑着就红了眼眶......
11.
我爱过这世上最烂的人,饮过这世上最烈的酒。我来到你的城市,只为趁余热未尽,再爱你一次。师仁,这世界上的红男绿女这么多,可你知道恋人之间最幸福的状态是什么吗?
山一程,水一程,心中有你,脚下有风。
你看,我们的故事,就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