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流一致”你以为就安全了吗?
2017-08-30 本文已影响47人
祥顺财税俱乐部
随着金三系统的上线,越来越多的虚开发票单位落网,牵扯到的下家不计其数。大家都知道税局在查虚开发票的时候,首先要看的就是四流是否一致。
四流是指“合同流”“资金流”“货物流(服务流)”“发票流”,很多虚开发票的单位也开始注意这四流一致的问题,虚开前签订合同,接受虚开方,公户打款至虚开发票方,虚开发票方扣下税点后,将剩余资金转至个人卡。很多人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我四流一致了。殊不知,税局检查的一个新重点来了——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就是看你单位的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看你单位正常的现金和银行流水额,“例如,发票票面价税合计100万,银行余额30万,法人个人打款到公户70万,合计100万金额转到对方账户后,其他需要资金事项,法人或股东继续打款到公户。公司注册资本到位后,正常的收款和付款资金扔均通过法人个人卡。”此时,税局会要求提供法人个人银行卡的交易流水记录。
很多中小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状况往往是,应收账款比重大,应付账款比重小,其他应付款金额只增不减,此种情况,税局会怀疑该公司有帐外收入或者虚开发票情况,导致法人有充裕的资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