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的好!狗狗犯错,主人担责!
全网叫好[鼓掌][鼓掌][鼓掌]狗狗犯错,主人担罪!
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狗伤害了人,狗主人不仅仅要有民事赔偿,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鼓掌][鼓掌][鼓掌]如此好的建议,必须支持,在评论区里网友们也是一边倒的拍手称快!纷纷夸赞这个建议提得好!
在网上随便输入“狗咬人”,出来的信息多不胜数,随意摘写几则:
[伤心]河南安阳,八旬老人在小区遛弯时被两条大型犬(贵宾犬icon)咬伤 ,当时两只大型犬是在主人手里牵着的。
在小区监控面前,狗主人家中的一位男士表示从不相信监控,甚至还表示要起诉被咬老人的家属,告她诽谤罪。
[伤心]河北邢台侯口三村,一对六旬夫妇被5条狗追咬,最后农妇丧生,其丈夫受重伤。死伤者家庭环境不好,儿子在外打工,还有小孩需要照顾。
[伤心]河北邯郸峰峰矿区,一名男孩被4条狗咬死。男孩家属称,在离家1.5公里处发现孩子的遗体。
[伤心]遵义市红花岗区康海花园小区后山道路上,一位早起晨练的老人,被路边一苗圃蹿出的两只杜高犬icon咬伤致死,拖行10余米远。两只咬人恶狗好像是主人训练用来斗狗的,因主人有事,几天未曾喂狗,然后就酿成了如此惨案。
[微风]有人喜欢狗狗,喜欢各种小动物,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既然养了它,就有了连带责任。出了事,绝对不是一句“我不知道,我又没让它咬人”,就能撇净责任的,也不能够只是用钱就能解决的。
[加油]人命绝对不应该如此廉价!
不仅仅应该把狗伤人写入刑法,弃养动物也应该写入。既然负不起养育动物的责任,就不要去养。既然养了,就必须一养到底,中途弃养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和做人一样,责任感必须是第一位,如果犯错的成本足够高,就能够起到约束的作用。
所以,对于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的建议,我举双手赞成!无规矩不成方圆,倘若素质不够,就只能法律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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