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儒雅作者~011~我为军人代言

《道德经》:“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该如何理解?

2019-07-31  本文已影响7人  路寻写作创富

“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出自《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原文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意思是:有一个物体是混沌的、无限的、无象的、无声的、完整的,它早在世界开始之前就存在了。独一无二,无与伦比,遵守自己的规律,永不改变,运转的循环永不停止,它可以作为世界万物的根,甚至是天地之源。

我不能准确地描述它的真面目,只能用道来泛泛而谈,勉强地形容为“大”。“大”是指不断的运行和变化,即无处不在、遥远、穿越过去和现在、八废六乱、达到极限的距离、回归事物的本质。

因为道是无限的,所以道是非常大的,所以天地和跟随道的人都是非常大的。宇宙有四个“大”。人就是其中之一。人必须遵循地球的规律和特点。地球的原则是服从天堂。天堂是以道为基础的,道是自然的,不是人造的。

​道是很难用语言来言说的

《道德经》开篇就说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用语言可以表述出来的和可以命名的事物都是是有限的。很多事情根本无法用语言描述,但《道德经》主要讲的又是“道”,所以勉强用这样的名字来称呼它。这其实和佛经中的“佛说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有异曲同工之妙。名字本来就是空性,为了教育的方便就勉强给它取个名字,我们不要太执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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