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老友记之一 (friends六人行)瑞秋
其实老早就想写一篇关于六人行的文章,但是一直都没有理清思路。毕竟这部长达十年的经典展现了非常复杂的人生百态。顺带提一句,正是这一点也可以让我们作为一个外国人去了解一些美国本土的文化。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你必须承认这部片子要比近几年的一些美剧以及一些好莱坞的电影更真诚。它从来都不掩饰矛盾,不强迫人按照某种特定的路径思考,因而也就无所谓存在某种价值主导的问题。或许这个才更接近生活,我很欣赏六人行的编辑们这种尝试,尽管没人能够保证这种尝试成功。
谈六人行就不得不谈剧中的六位主人公,他们分别是瑞秋、罗斯、菲比、莫妮卡、钱德、乔伊。毋庸置疑他们六个人各自代表了六种不同的人生(而不是六种价值),这一点很重要,毕竟人是复杂的,人生也是这样。价值只不过是锅里的米,人生的过程与结果只是取决于烹饪的方法而不是米本身。我试图多谈一谈这种方法。
瑞秋在我看来是老友记里最成功的一个角色,不是因为安妮斯顿的性感漂亮,而是因为这个角色在我看来是最具时代特色的。我想高尚,纯真这些美丽的字眼在瑞秋看来恐怕只是过眼云烟。就像她对菲比说的,她根本没有什么原则。事实上她只是在一个比较窄的意义上使用原则这个词。这和一般人的理解是相符的。她并没有什么可以使得她的意志变得强大的价值观念,所以意志薄弱的现象很容易在她身上发生,不是因为她生性放纵,而是因为归根结底她对所谓的一些重要的价值的绝对性不感冒。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怀上艾玛前的她的责任观念也并不强烈。这也是为什么编剧们在第一季中给了她那么拉风的一个出场——逃婚,后来我们通过她妈妈的话可以确定瑞秋的这个行为是值得赞赏的。因为她逃掉的不是一场婚姻,而是一种宿命,有一集专门给出了这种宿命。事实上,瑞秋值得赞赏的并不是她的行为,而是她追求自由的个性,这种自由带有明显的美国文化的烙印,我认为它更倾向于一种消极意义上的自由。与之相关的那种古朴的盎格鲁撒克逊式的自尊在瑞秋身上都有所体现,转换到现代语境中通俗的讲就是“你要尊重我,不是因为我选择了什么,而是因为这是我的选择。”,根据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理解瑞秋和罗斯第一次分手的原因,服装公司的业务员对于罗斯来说是个无足轻重的职业,但是在瑞秋看来却意义重大,这主要不是因为她多么的热爱时尚行业(当然了,这可能是她最喜欢的行业),而是因为这是她自己选择生活的一个结果,她需要一个证明,自己固执于自由是有回报的,尽管这只是一个结果。所以当罗斯无视她的工作得时候,她居然能够做出分手的决定,这在很多女孩儿看来恐怕是难以想象的,至少莫妮卡不会这么做。但是她就可以,正是因为没有什么“原则”所以自由的原则就显得格外的重要,在此处它甚至可以和爱情分庭抗礼。事实上,瑞秋并非不负责任,实际上这恰恰是过于重视责任,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她对艾玛的爱看出来,那种负责的态度甚至可以达到某种神经质的程度,或许这样的一种解释会有所帮助:或许一般理性主义的价值之所以对于这样的自由主义者缺乏吸引力,正是因为这种东西在当代的幻灭,或许只有像菲比这样的有着特殊经历的人才会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或者说极端的方式)持有这样儿的价值。这一点我们还可以从连罗斯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他应该不算是自由知识分子)都并没有把这种理想主义的东西落实到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点上得到证明。所以瑞秋这样的自由主义者往往是比较高傲的完美主义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事情她们是不会办的,除非她已经放弃了对任何价值的信心,或者压根已经习惯了对于这些东西的不信任。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我指的是得过且过的随性生活的结束,比如当她成为一个母亲的时候,她就不得不停止把这种对自己的不负责任生活延续到母子生活当中,因为她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完美的,不受任何损伤的。因此她就会把自己所有的精力和心血都放到艾玛身上。从而也就放弃了自己以前的那种生活方式,尽管这并不是绝对的,甚至可能会有反复。
另外一点,我认为在瑞秋身上我们可以发掘一种最具美国特色的女性主义。与多丽丝·莱辛笔下的女性相比,瑞秋这种女性的生活更加烂漫不羁,更加随性自然没有很强的悲剧主义色彩,当然了这也可能是喜剧基调所造成的假象。我甚至可以把《革命之路》中的爱波看作是在美国的50年代中这种女性主义者的代表,当然了她的命运也自然可以反应他们的命运。但是瑞秋显然更加积极,她敢爱敢恨从来没有在潜意识中承认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并且积极的把这种理念付诸行动,而且赢得了尊重,从第9季中罗斯对瑞秋的一次称赞我们可以看出这一点。关于女性主义的话题的确是一个比较富有时代气息的话题,特别是当其与美国特有的自由主义传统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这就格外的具有新意。正是因为这一点,我首推瑞秋为老友记中最成功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