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森林论如何整合资源

关于利用已有模型经再整合后销售而获利的可行性分析

2017-08-22  本文已影响1人  独立意识生命体

在解释此分析之前我需要先解释一下另一个我认为很重要的概念。

传销

传销是害人的,这是无需质疑。

但如果深究传销的发展历史就会发现,传销在诞生之初本来是一个很优秀的模式。

今天的传销之所以走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完全是被某些邪恶份子给带跑偏了的结果而已。

抛出传销中那些不好的现象,我们可以发现,传销之所以让人着迷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其“多层次”的结构。

  1. 一级代理发展了10个二级代理,10个二级代理又分别发展了10个三级代理。
  1. 三级代理卖一个1000元的产品盈利300元,二级代理则要再其上抽取40%的收益即120元,二级代理有10个三级代理,则总共可抽取1200元的收益。
  1. 而一级代理又要从每个二级代理的收益中抽取40%的收益即480元,10个二级代理可以抽取480元的收益。

啧啧,看看吧,仅仅一个3级代理的多层次结构就这么厉害,那要是再来几层的话又有多少人经得起诱惑呢。

嘛,这里不谈传销,重要的是背后的模式带给我们的启发。

互联网时代最要命的是什么,有很多,但其中一个就是版权如何保护,小说、图片、视频、文章、音乐等等。

不久之前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中国的3D动漫开始发展,然而,不管是在中国还是世界上,虚拟模型的创作对于产品来说永远都是一个极其要命的问题。

如果可以让大家将自己的模型出售出来,而其他用户可以购买他们来自己用,同时也允许其他的创作者将别人的模型下载下载下来经过在创作后从新出售。这里的一个问题就是版权问题了。

利用传销中的思想,每一个模型都有一个唯一的编码,当他人整合了你的模型后销售获得利益后需要根据层次给予原创作者一定的分成。


独立意识生命体

比如说你设计了一个人物模型,另一个设计了一个树模型,又有人设计了一个石头模型,又有人设计了一个地形模型,如此这般,然后又有人直接将前面的模型整合在一起做成一个游戏地图模型,一旦其获得利润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享给元模型的创作者。

嘛,我觉得吧,靠技术解决盗版根本就没什么卵用,因为利益对于攻守双方都是同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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