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拯救你?深圳科技创新
作者:二亩半
作为“民族科技企业”的一面旗帜,华为在备受打压的恶劣环境下,曾经屹立在世界科技创新的最前沿。华为走出的不仅仅是深圳科技创新之路,也代表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创新的一条新路。如今,华为背后的身影越来越少;在深圳这片热土上,同行队伍日益寥寥。曾几何时,华为以一己之力,承担着苹果、谷歌、高通、博通乃至台积电、OpenAI的多重角色。是华为太能干?是华为科技牛人太多?还是华为已经发展成为科技卡特尔、科技托拉斯?我觉得都不是,而是因为深圳科技创新已经出现了结构性矛盾,科技创新范式落后于科技创新实践。七大结构性矛盾拖了深圳后腿结构性矛盾表现之一。科技创新理论是科技创新不可或缺的要素,它决定了技术范式与技术轨道,也决定了科技创新的“马拉松赛道”,这实质上就是科技治理能力问题。这方面本来应该是深圳的强项,但由于科技产业走在前列,与国际科技产业体系联系紧密,所以一直以来都被忽视、甚至忽略,即使在中兴、华为先后受到制裁后,也没有从自身的角度率先应对、构建规则和提升科技治理水平。在前沿科技的治理尤其是规则治理、推动科技治理与全球科技治理的接轨,为中国参与世界科技治理的规则制定提供重要的话语权基础,等等方面,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没有做出应有的探索。结构性矛盾表现之二。纵观全国,曾经在科教兴市方面做得最好的,非深圳莫属!在探索科教兴市的实施路径、在科教兴市的战术选择等方面,曾经都是最成功也最有成效的!然而,科教兴市的问题确实解决了,但在谁兴科教、怎么兴科教方面,深圳并没能解决好,或者说解决的路径出了问题。深圳在产业化上实现了赶超和引领,但却没有把握其中暗藏的科技规律,并对成功的技术范式进行总结、提炼,导致没有实现技术范式的转移(也称技术范式升级)。结构性矛盾表现之三。在华为、中兴、腾讯、大疆的科技光环下,深圳暗藏着无人察觉、早已蔓延但无人敢公开承认的深圳科技创新问题,比如后劲严重不足,技术轨道方向不明,最值得警惕的是深圳创投行业的空心化趋势。我们可以看到,深圳创投存增量呈现颓势;母基金、引导基金发展不及预期,母基金增量减少导致深圳创投基金增量减少;本地机构管理资本平均规模急剧下滑且已落后京沪,管理规模超 500亿的创投机构与北京、上海差距越来越大,深圳创投机构平均管理资本规模从 10年前的16.19亿萎缩至近年的10.58亿;深圳投资强度也不及京沪,投资金额仅为京沪的41%和 54%;深圳本地GP空心化,我了解的很多创投管理机构“注册在深,基金在外”,创投机构在深圳以外设立基金规模约为深圳基金规模的3倍;过度金融化、叠加政策性支持服务缺失,一方面让创投超前“天使化”阻碍了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另一方面让初创企业过早面对市场化导致“缺血早夭“阻碍了创新成长。结构性矛盾表现之四。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美国硅谷、台湾竹科、广东深圳三大科技创新引领模式,一度在全球形成三足鼎立之势。虽然硅谷如曹魏般始终占据绝对优势地位,但2010年前的深圳与竹科相比,类似蜀国还稍占优势(很多深圳科技人曾骄傲地认为,竹科已不在话下),但最近十多年,大家公认曾经的三足鼎立,深圳已渐处在下风!结构性矛盾表现之五。高成本是科技创新的克星!这一点早已被证明,深圳近年来越来越高的营商成本,对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产生了越来越严重的挤压效应,高房价、高地价导致了深圳以科技产业化为代表的实体经济空心化,同时也阻碍了深圳的科技创新。连华为都无法忍受高成本而去了东莞松山湖,那么科技型初创企业怎么可能生存下去?要知道华为、中兴、腾讯当初的起点都很“寒酸”,国际科技巨头苹果、微软、美光等都是以“车库企业“著称,即使是目前最耀眼的 OpenAI,尽管衔着金钥匙出生(包括马斯克在内的豪华原始投资人),也是诞生在旧金山的一个废弃不用的物流仓库。否则,硅谷越来越高的地价、房价、商业生活成本,哪里有初创科技企业的安身之地?结构性矛盾表现之六。在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产业发展、科技政策和政府科技投入方面,深圳一直是探索典范和实践典范,曾经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法规。但目前出现了科技管理“内地化”、“三项经费化”、市场在科技创新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弱化等苗头,这“三化”将对深圳科技创新产生不可小觑的影响。结构性矛盾表现之七。深港科技合作喊了那么多口号,只听到雷声阵阵就是不下一滴雨。香港回归以来,有关深港科技合作的呼声从未停歇、专家学者不断建言献策,但深港科技合作喊了近三十年了,仍然原地踏步鲜少前行!实际上,1997年8月,为迎接香港回归祖国,时任深圳市长李子彬就发表了“从战略高度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署名文章,那个时候起就开始推动深圳和香港的科技合作。近30年都无法推动的合作,说明其中必有极其难以逾越的鸿沟。浅浅的深圳河,在科技合作上变成了宽广的太平洋!巨大障碍是什么?是两者之间目前不存在互补优势,还是因为香港也存在的“三张皮”现象?问题不搞清楚、矛盾不去解决,深港科技合作就无法前行,《规划》就很难取得实效。
深圳误入“创新生态系统”理论怪圈深圳科技创新产生结构性矛盾的根源是什么?我认为核心可能在两个方面:一是可能深圳以前在科教兴市战略方面做的太好了,以至于忘乎所以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缺少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实招和管用的举措。更重要的,就是在科技创新的思维模式上,受到了诸如“创新生态系统”等理论的误导。事实上,硅谷也好深圳也罢,都是在一大堆短板、没有“创新生态系统”或者说所谓的“创新生态系统”极不完善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硅谷当初的科技基础,在美国加州远远比不上其南边的洛杉矶(至今在科技和高等教育资源方面依然比不上洛杉矶),在美国国内也远不及 128号公路地区,而具有良好人为“创新生态系统”的日本筑波、俄罗斯新西伯利亚科学城至今没能成为高科技产业创新高地。以“创新生态系统”的为代表的事后诸葛亮式的归纳总结,并不符合以硅谷、竹科和深圳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发展事实。误导表现之一。所谓的“创新生态系统”是在硅谷成功之后许久,才在本世纪初由美国高校的学者研究总结提出的,它是对结果的描述或归纳,并不是产生的机理和技术创新范式的揭示!按照学者们总结的一套理论去推动本地区科技创新,目前为止中外都没有成功的案例!自工业革命以来的世界科技创新实践表明,正确的科技路径亦即技术范式与技术轨道,对科技创新的影响非常大,比如技工贸、贸工技所代表的“进口替代”模式深深影响了我们的科技创新。误导表现之二。早期深圳没有任何科创资源,要发展科技产业只能从实际需求出发,走适合自己特点的道路,这种选择实际上就是技术范式和技术发展轨道的选择问题。深圳选择技工贸和贸工技的方式,从零起步,发展起自己的科技产业。从毫无科技基础和科技资源的情况下,技术范式的选择就是“拿来主义”、产业化优先,技术轨道上选择了产品引进、配套、组装、技术改造、引进式创新、消化吸收基础上再创新,最终走自主创新之路!可以说,深圳的早期科技范式和技术轨道,典范性地完成了“科教兴市”战略,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深圳的“科教兴市之路,堪称奇迹!后来进入与全球科技创新衔接、开放竞争的新阶段,深圳必须实现科技范式转移与技术轨道升级。如何升级?采取什么途径升级,就必须选择“谁兴科教”、“怎么兴科教”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探索自主创新的实现路径与方式。可惜深圳没能把握住自己探索出的以科技产业化为中心、以“拿来主义“为表现的科技发展之路,反而陷入了某些学者提出的”创新生态系统“理论的路径依赖之中,人为地去修补所谓的科技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大规模引进新建大学,大量引进建设科研机构,科技资源是大大丰富了、各种科技成果也累积起来了,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为止深圳科技创新实力、能力及其产业国际竞争力并没有实现同步跃升,甚至出现了网络舆论诟病的“科技骗子公司”。
深圳建大学对科技产业有作用吗?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深圳无疑需要反思、回答并切实解决诸多矛盾及其背后存在的问题:比如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对不对?大力引进科研机构对不对?保护知识产权对不对?地方政府科技经费的使用符合WTO 规则吗?地方政府搞基础研究对不对?这些问题看似可能有明确答案,但其实都没有标准答案,也不是简单的是或者不是、对或者不对,答案必须靠自己探索、自己去选择!比如深圳目前大规模建大学对深圳的科技产业、科技创新有作用吗?相信很多人想都不想就可以立马给出肯定的答案,而且建大学也容易得到社会各界的赞同。但对具体的城市、具体的区域来说,答案真的就不一定对。对科技产业来说,大学或者研究机构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也就是说没有大学会限制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发展,但有大学甚至是名牌大学聚集并不会产生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国内外的通常情况,是大学聚集区并不会自然而然产生科技创新尤其是相应的科技产业,科技资源聚集、科技产业聚集的地方可能有超一流的大学,但并非就是最顶尖大学聚集地。如果深圳建大学的出发点是为了发展科技产业、为了科技创新,也就是常说的补短板,这其实这并不完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深圳按照所谓的“创新生态系统”理论,认为缺少大学是深圳科技创新的短板,是深圳科技创新的重要制约因素,并因此大力发展高等教育,这个观点和做法是经不起推蔽的。首先,按照“创新生态系统”理论逻辑,在珠三角地区,香港、广州在科技创新上应该走在深圳前列,因为香港和广州的科教资源远远强于深圳,改革开放之初如此,现在依然如此,可事实是香港和广州的科技创新、科技产业都落后于深圳。其次,在全国范围来说,科教资源比深圳高出若干个数量级的城市很多,但包括北京、上海、武汉、西安、南京在内重点大学密集的城市,目前科技产业都不如深圳。这说明,丰富的科教资源并不能保证其在科技产业和科技创新发展方面的领先优势,把建大学、吸引外地名校来深发展高等教育等做法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未必有效。另外,高等学校的异地办学,国内外都没有成功案例,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硅谷发展起来后,斯坦福大学并没有扩招,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虽有所扩招,却是公立大学职责使然。有研究显示,硅谷地区的人才75%来自于域外,创业者的前五名分别来自马萨诸塞、密歇根、佐治亚等而并非加州,深圳更是如此,这就是开放式创新的真实写照与魅力所在!我认为,适度发展大学很有必要,但靠建大学发展科技产业、推动科技创新,表面看是对的,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发展高等教育只是科技产业发展的一个支撑要素!又比如,重大的科技创新历来都是“蛙跳式”的,从来就不是累积中的简单叠加!深圳引入诸多研究院和院士团队,储备了很多创新人才、创新项目,很好地解决了科创资源的不足,但科技资源并不完全等同于创新资源,创新资源的存在形式也是多样性的,关键在于能不能出现常说的从0-1的原创创新。自工业辛命以来几乎所有的重大科技创新,几乎都是“蛙跳式”突然出现的偶然性事件,几乎没有规律可循,这就说明创新环境和中小科创企业的成长环境才是第一位的!“蛙跳”没有方向也测不准,但培养“蛙”的池塘、让“蛙"随便想往哪个方向跳跃是可以做到的。因此,要培育的是创新土壤、创业环境,要让企业自己冒头而不是刻意培育,甚至拔苗助长。要有让企业刻意“折腾”、“乱蹦乱跳”的体别机制、政策环境、社会氛围。或者说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才是核心,适合新时期的区域科技治理方式少是技术范式转换的保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再多的政府科技投入也会让科技项目走不出“死亡曲线”!再如,科技治理体系和洽理能力是科技发展模式的核心要素之一,这方面如何走出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新路?最应该做的应该在科技经费的管理上探索新路。目前深圳政府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入很大、面也很广,且分散在不同的部门,虽然运作方式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但对照美国、欧盟、日本等的反补贴、反倾销政策以及有些国际通行做法,不少政策和实际做法存在冲突、界限模糊等,即使按照 WTO 的规则有些方面也不是没有漏洞的。通过全面梳理各类科技经费管理方式,将政府的各种科技投入最大限度的 R&D 化,充分利用目前各国政府的R&D投入并没有统一规则和限制这一点,作为优化政策和实践的突破口,将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补贴等归类进入 R&D科目,让竞争对手无法“鸡蛋里挑骨头”。同时也让摒弃“一刀切”,容许不同层次的定义与不同时间点上的优惠,既可支持科技产品开发,又可规避欧美国家的反补贴聒噪。至于政府投入中确实无法进行R&D 化处理的资金,可以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利用现有的国资等平台特别是市场化资本平台,实现政府投入的产权化,进而推动产权市场化、资本化。再有就是基础研究问题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尽管很多年以前就有专家学者建议深圳要搞基础研究,但一直没有付诸行动,但近年深圳政府部门开始介入基础研究,这个不是对或者错的问题、不是可行还是不可行的问题、有没有财政实力的问题,而是对基础研究的认知和把握问题,是基础研究的实现、实施路径选择,或者说是科技发展模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