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八百块就把自己卖了的傻女人
2019-12-22 本文已影响0人
素墨无痕
冬至了,昨儿个老公的好哥们请吃饭 。打电话叫我去,我说不去,老公非要带着我。
去了哪里,一个都不认识,因为平常并不参与他的事,几乎不去他干活的地方。而且我也不是个擅于应酬的人,虽然别人很热情的招呼我,还是感到拘谨。老公倒是殷勤,又是给我挪座位,又是给我倒水,找地放包放外套。在路上又给我说如果有人问我上班的情况,就把工资往高了说,因为寻常他都告诉那帮人说我的工资比他高。
哎哟喂,可能我们是最不会在外人面前贬低对方的夫妻,这点特别有默契。
饭桌上,烟雾缭绕,拼酒的 ,很吵。吃饱放下碗就想回家,老公还想玩会,劝我在等会。可是对于那种喧嚣,真的不喜欢,在我的坚持下,虽然有点小小的不情愿,还是乖乖的跟着我回家了。
这些年,发现老公越来越会疼人了。我算不算守得云开见月明呢?难道是生活对我这傻妞的馈赠。
这让我想起第一次跟他回家,那心情拔凉拔凉的。路况不好,交通不便,奢酒如命的父母 ,一贫如洗的家底,还有一个没收亲哑巴叔叔,哪一样都没有继续下去的理由。
回到家,我妈生死不同意。想着我没吃过苦,受过罪。条件差 ,家里穷,日子一定会很坚辛的。可是当时不知道那根筋搭错了,想着他家那么穷,既然我跟他回去了,在不跟他过的话,以后肯定娶不上媳妇儿了。任凭我妈怎么说,就是铁了心的与他过。
结婚他家只拿出二千八百块钱买衣服 ,不说彩礼的事。二千八百块我就把自己卖了,结婚的时候除了嫁妆,还倒贴回三千块。
如今一晃过了半生,孩子们渐渐长大了,曾经也吃过一些苦,受过一些罪。从当初的一贫如洗,到如今的一穷二白,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打下的唯一江山就是两个儿子,还有就是家里固如金汤的地位,经常说的话就是你们谁也别惹我,不然我要发飙,翻脸不认人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