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P2P备案细则已通过 九成平台或无缘首批

2018-01-12  本文已影响0人  meispf

记者8日独家获悉,上海地区的网络借贷管理办法及备案细则已经获得原则通过。不过下发时间并未确定。

这两份名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的文件,是在元旦之前(2017年12月29日)的一次上海互联网金融整治会议上获得原则通过的。下一步上海金融办要根据反馈意见对相关监管制度做进一步修改后,再报请上海市政府审议。

消息人士称,此次备案将从严把握,首批备案在数量上进行严格控制,预计90%以上的网贷机构都无法在首批获得备案登记,预计仅有5-8家机构能获得首批的备案登记。据悉,上海金融办对网贷机构既有的重点关注名单为80多家,对于这部分机构,上海银监局和上海金融办都已经进行过现场检查,上海金融办另有200多家网贷平台列入非重点关注名单,其中仅有少量检查过。这也意味着首批备案机构将从参与整改的机构中诞生,而从未参与整改的机构不可能获得备案。

网贷机构的备案并非终身制。按照细则,即便获得了上海金融办的备案登记,如果未来机构不符合相关的要求和条件,或者出现了风险问题,上海金融办将可以取消对该机构的备案。

网贷机构的备案需要获得“双同意”,即上海市金融办及上海银监局都必须认同,才可能获得备案,在监管分工上,未来地方监管部门即上海金融办将负责网贷机构的“机构监管”,而上海银监局则将对机构进行“行为监管”。据悉,在文件中,上海市的管理办法中并未对上海银监局的“行为监管”提出具体的要求,有市领导提出这部分最终的监管责任需要等待中央部门最终的政策要求。

此外,记者了解到的信息还显示,某家已经在美国上市的知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因为涉及现金贷业务,可能将无缘首批备案。

此前,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2月曾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指出各地监管机构在2018年4月底之前要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从整个通知看,内容比较符合行业现状,对于比如个人债权转让等合理诉求进行了保留。

市场普遍认为,“57号文”对网贷行业是利好,在整体备案之后,行业认同度将明显上升,并将迎来良性的发展。

上海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善林财富首席市场官姚石向记者表示,有规可依对整个网贷行业的发展是好事,他们目前是正在按照监管的合规要求进行调整,上个月已经正式上线了银行存管,对存量不合规业务的处置也在整改之中,新增业务量也控制在监管的要求范围内。“监管有明确要求,对于平台推进整改进度就有了方向,这对按期申请备案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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