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婚姻育儿

第一次带你看病被误诊

2017-03-12  本文已影响0人  小团圆子

周五回家,见到你,团团,我的孩子,那种激动与喜爱,真是无法形容,大概就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样子吧。

晚上给你洗澡,经过五个多月的锻炼,妈妈已然成了熟练工,值得一提的是从出生到现在,每一次洗澡,你从未哭过。当我仔细擦洗着你肉团团的身子时,发现脚板生了三个绿豆大小的水泡。心里一紧,各种忐忑,胡乱猜测着这是水痘,还是手足口病或是其他不确定的种种,不管怎样决定第二天带你上医院看看。

第二天一早起来,发现头上又冒出几颗,更是紧张。急匆匆来到医院,先是量体温,体温正常。一个年轻的白大褂男医生,板着脸,看了你的症状,又用手电筒看了你的喉咙,面无表情云淡风轻地说去城里吧,这里看不了。这句话让我瞬间慌乱,“看不了,到底是怎么了”,我压抑着眼泪。“手足口病。”又是一句冰冷的话,甚至还有些不耐烦。我知道,也许对他来说,这是司空见惯的事,这只是他一年甚至一天中看过的微不足道的一例,可是对我来说,这样的宣判是多无情。已经不想再多问一句,带着你匆匆离开。在车上跟姑姑电话咨询,她是个有经验的妈妈。听她的话决定去省城医院,赶回家中收拾衣物,做好万一要住院的打算。

一路上,看着怀中的你仍然哼唧傻笑,自顾自地吃手蹦哒,没有半点异常,而我的心情却沉重到无以复加,不自觉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爸爸一边开车一边逗你的同时开导我说,不要太担心,手足口病也不是啥大病,不过也就是打针吃药护理,过几天就会好的。听他说着眼泪更是流得多了,甚至要情绪失控对他吼道“我就是不愿让你受半点苦”。说完我就知道是我自己无理取闹了,他又何尝不担心你呢,只是在硬撑着故作冷静罢了。

到了省城已是中午,将近下班时间,于是在姑姑家吃了饭等下午再去医院。本打算去市妇幼保健医院,想起那人山人海排队看病的场面,怕是半天都轮不到我们。姑姑提议说先去社区保健所看看,小姐姐正好也在出疹子,都是在社区看的,一般的化验,b超都能做。我们想也只好试试吧。到了社区保健所,看病的依然是一个年轻的男医生,但是面带微笑,温和有礼。仔细看过你之后,他说初步判断为病毒性感染疱疹,不是手足口病,也不是水痘,不过需要做血常规化验来确诊。看着我迷惑的样子,他还耐心地给我解释了手足口病,水痘和病毒性疱疹的区别。听完他的话,悬着的心基本落了下来。同时,心里暗暗地给了这医生很多个赞。化验结果证实的确是病毒性疱疹,最后医生开了抗病毒口服液及擦洗身子的药就回了家。

回家路上,我一路思考,也忍不住抱怨。如果第一个医生能像第二个医生那样专业,我们就少了这一天的担心与折腾。甚至,即便他没有这样专业的水准,哪怕只是态度温和耐心一点,也许我们的心情也会轻松一点吧。联想到自己的工作,又何尝不是一样。医院同法院一样,都是听起来就让人心生疙瘩的地方,一般人不是迫不得已应该都不想上这两个地方。对医生来说,一个病人只是他工作的几百上千万分之一,并没有太多具体的概念,就算是生死对他来说都难激起一层波澜,因此,他可能会淡然甚至冷漠,但对每一个单独的个体而言,却可能意味着是人生甚至整个家庭的重大变故啊。法官也一样,每年几百个案件,什么人身损害民间借贷,甚至杀人抢劫等等,随着工作时间的增长,都会慢慢地看淡,但是对于每一个具体的当事人而言,也许一生就上一次法院,一个案件就意味着终生的幸福。所不同的是,看病的时候,只要有条件,你不相信本地的医生你可以选择去外地,去省城甚至去首都,只要你愿意。而对案件当事人来说,因受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的规定,每个当事人几乎不能自己选择受诉法院,这样看来,案件当事人比要看医生的患者更多了一层无奈。想到这里,我告诉自己,该好好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准,做好每一次裁判,写好每一份文书;当然,还要时刻记得温和有礼,可以习惯,但不可以冷漠,可以冷静,但不可以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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