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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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直在整理增值税法章节的出口退税内容,虽然很久前看过,但是再看时,还是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反复看,反复看,总算有了些许眉目。
出口退税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增值税一般采取属地征税的原则,从而才有了出口前退税的政策。出口退税并不是一项政府额外的补助。而是国际上一种通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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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在常规做法上可以理解为出口时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并退还之前已经发生的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这是出口退税设计的初衷,商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可以实现一对一,即每笔外销行为对应的进项税可以实现精准退税。即可以采取免退税办法直接计算应退还的增值税。
但是对于生产型企业的出口货物却很难将其对应的进项税给对应起来。但是出口退税是本质上是退还已经交给国家的税收部分,即进项税额部分。所以对于生产企业的货物出口,采用了免抵退的办法来综合计算出实际应退还的且对应出口货物部分的进项税额。
正是因为采用了免抵退方法来间接计算出对应出口部分的进项税,而对于间接计算方法一般都会存在被操控的可能,为了补上这种BUG带来的人为多退税,所以需要计算出一个最高退税额,即免退税额,只有小于等于这个免退税额部分的进项税才会被退还给企业。
这是商贸企业与工业企业在计算出口退税额时的不同点,而这也是出口退税计算背后的真正道理所在。相信大家理解了这层道理,在去计算时就会游刃有余。
接下来我们分别讲解免抵退税方法与免退税方法下如何计算出口退税额的。
先来看免抵退方法。免抵退税法与免退税法相比,多了一个抵的过程,为什么多了这么一个抵的过程,相信大家已经理解。
免抵退税法具体如何计算出口退税额的呢。出口时免增值税这是毋庸置疑的,出口时享有退税的应税货物或出口企业,其适用退税率、征收率或货物适用税率。
一般情况下,出口退税率等于货物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但因为增值税链条因素的影响,部分货物初始环节并未交纳过增值税进项税额,若在退税时按其正常适用税率进行退税,国家的税收流失就会很严重,为规避这种情况,国家对应该部分增值税链条不完善环节,采用较低退税率的做法,即采用退税率低于货物适用税率的方式来减少这种损失。
一旦出口的某种货物的退税率低于货物的适用税率时,必然会存在部分进项税无法全额抵扣的情形。对于该部分不能抵扣的税额,财务上需要做进项税转出,进项税转出本质上是对进项税的一种调整。
然后用国内内销环节的销项税减去调整后的进项税差额即是理论上应该退给出口企业的税额。当然这种差额是一种负数,而不是正数,若是正数,说明进项税额几乎全是内销的进项税,而不是外销的进项税。
即便内销的销项减去进项之后的差额是负数,国家也不会全额退还给出口企业,或者说这种负数全是对应出口货物部分的进项税,因为这种负数完全有可能是内销部分突击采购导致的进项税增多而出现的负数。这是免抵退税法下的一个计算黑洞,一个BUG。
为了堵住这个BUG,在免抵退税政策下,需要我们额外计算一个免退税额,即退税的最大限额,即用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减去保税物料与免税物价后的差乘以相应的退税率的方式计算出最大退税额。理论上应该是出口对应的进项部分乘以退税率来计算,但正是因为生产企业的进项环节无法准确区分内销与外销的进项税,所以才用离岸价减去保税或免税物料的差额乘以退税率来计算最大退税额。
即我们通过对进项税进行调整后,用调整后的进项税去首先抵减内销的销项税,若进项税在抵减内销销项税后出现剩余时,这很大可能是对应外销部分的进项税,而出口退税本质上退的是对应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通过免抵退环节,现在已经整理出了极大可能是对应外销部分的进项税,但这种思考,我们刚才也说了, 存在一个BUG,即有可能是为内销而突击采购的物料而大额增加了进项税,若不堵住这个环节,国家的税源将会很大概率流失。
为了在免抵退环节下通过这种间接计算的方式下计算出真正对应外销部分的进项税,又为了堵住这个明显的BUG,我们还需要计算免退税的最大限额,即根据离岸价减去免税料件与保税料件金额的差之后乘以相应的退税率来计算,只要调整后的进项与内销的销项之差低于这个理论的最大退税限额,我们就可以认为这是对应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额,对于该部分的进项税,国家可以退还给企业。
免抵退下间接计算方法是很麻烦,需要计算的点很多,还要弥补间接计算过程中的BUG,从而使计算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更多了。
在免抵退间接计算退税的方法下,可能出现退税率与适用税率一致的情况,从而不需要对全部进项税进行调整,在间接计算出实际退税额时,可能出现按限额即免退税额退税或者按进项与内销销项差来退税的情形。
这里要特别说明,当按进项与内销销项的差额来进行退税时,我们可以认为按低于理论退税额来进行退税,对于低于理论退税限额的部分本质上是对内销销项税进行了抵减来变相退还给企业,实际上也是退税了。而对于实际上是通过抵减内销销项来达到实际上退税的部分,我们在财务上专门计入了免抵税额部分。这一点要特别明确,有时考题上会让我们计算该部分值。
这样理解起来,是不是计算免抵退法下的出口退税额显得就不那么难了。其实采取免抵退的间接计算方法也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免抵退方法本质上一种很好的思考方式。其间通过堵上思考缺陷的方式从而计算出真正对应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额,而这个结果也并不像商贸企业方法下免退税方法下那么精确,因为商贸企业的免退税法本质上是一对一的,可以精准找出对应外销部分的进项税。
理解了免退税计算方法的真正法理,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免退税法下如何计算出口退税额。采取免退税方法来计算出口退税额时,本质上是直接退还对应外销部分的进项税,因为可以直接找出对应外销部分的进项税,所以我们在采取免退税方法时,不需要考虑内销的销售额是多少,外销的销售额时多少,进项税部分是否需要调整等,我们直接拿外销对应的进项税乘以退税率即可计算出出口应退税部分。
而考题往往会在我们计算商贸企业出口退税额时告知内销额,退税率与适用税率差等等额外信息,本质上这些是干扰项,出题人是想让我们将免退税法与免抵退税法应用时出现混淆。而假使我们真正理解免抵退与免退税法的背后本质上法理,我们也就不会被这些干扰信息所扰乱。
下一篇文章我们继续讲解增值税法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