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吏 法纪统一

2019-10-12  本文已影响0人  火蓝筑梦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制定政务处分法,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推进政务处分法治化、规范化。

此次公布的草案共七章66条,明确了政务处分的主体、基本原则、种类、适用规则、程序、被处分人员救济途径等重要内容。

草案第二条规定,处分决定机关、单位包括任免机关、单位和监察机关,明确了政务处分的实施主体,解决了“水来处分”的问题。草案明确了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将法定监察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针对不同类型的公职人员分别规定了处分后果。

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是制定政务处分的必要性之一。草案注重纪法协同、法法衔接,在处分情形、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后果上与公务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协调衔接,保证法律体系的内在一致性。

草案专设一章,明确了政务处分的程序,对处分主体的立案、调查、处分、宣布的程序作出详细规定,以保障政务处分严格依法行使,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充分保障被处分人员的合法权利,草案专章还规定了复审、复核、申诉途径。

制定政务处分法,是强化对公职人员管理监督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因此,社会各界应积极关注草案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政务处分法顺利通过并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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