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如初见
那年烟雨生平,林芫茹在一干人中一眼相中了他。
“翩翩浊世佳公子,富贵功名总等闲。”他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可林芫茹见他第一眼,这句诗便涌上她心头,“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少年虽处浊世,却仍一身傲骨,说话之时,高傲地不愿看对方的眼睛。
“那以后便唤你纳兰吧!”以此来祭奠她所爱的诗人——纳兰性德。
少年闷哼一声,依旧没有看她。
(一)
他出生便被贱卖,换来的二十文钱,也一点都不属于他。没有名字,在人贩子里摸爬滚打活到了十二岁。
十二岁那年,听说上海新来了个大户人家,正缺皮糙肉厚的下人,人贩子见有了商机,便把他们养的那群小崽子卖了进去,临走前还数着手里的大洋,恶狠狠地说:“也不算白养你们一场。”
可笑的是,相处了十二年,他竟然把人贩子当成了亲人,内心还在期盼着人贩子会将他赎回。
盼着盼着,便盼到了他生日那天,那天是腊月十八,漫天的雪在半空中翩翩起舞,落幕之后将整个上海裹成雪白。他特地换了一身只有一个补丁的衣裳,期待着谁会给他煮一碗阳春面。
但他来这几个月,话少的可怜,性子又十分冷淡,并未交到几个真心朋友,若说之前做小叫花子时的朋友,到是也有,只是饭都吃不饱的时候,谁会记住自己的生辰呢?他们啊,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手里提着过小年要用的灯笼,看着来来往往的下人和自己因为干活而弄得脏乱的衣服,突然轻笑了一下,他真是傻得可怜——
“你们都过来一下。”管家指着那群忙碌的下人。片刻,府内下人都聚集在大堂前。这时大堂里面走出来一对男女,男的自是林鹤岚,他面露着不耐烦。但那女孩确是从未见过的,她和他一般年纪,身着白色衣裙,自然又清纯,一颦一笑,顾盼生姿。
她和百乐舞厅的舞女一样美,不,比她们更美!少年心中如是想。
“大小姐刚从国外回来,大家以后见了她就得像见了老爷一样恭敬。”
人群中起了小小的讨论声,这时,刚和父亲聊完的何芫茹转头扫了一眼下面的众人,看到了那个脏兮兮的少年——一眼,两眼,三眼……少年也看着她,她的眼睛真美,用他曾经在百乐舞厅里听来的话来讲就是“瞬美目以流眄,含言笑而不分”。
“你叫什么名字?”众人随着林芫茹的视线转向少年。
“我没有名字。”
“那以后便唤你纳兰吧!”林芫茹的眉眼弯弯的,像藏了一弯明月在心头,“父亲,我想要他做我的书童。”
“随你便,林管家,待会让他换身新衣服,收拾干净些再进小姐的书房。大家也可以散了。”林芫茹对于林鹤岚的态度也司空见惯,只淡淡地笑了。
声音一落,众人一下便散开,其中还夹杂着对林芫茹和纳兰的讨论声。
“是!走吧,纳兰。”
书童?那岂不是可以学到好多知识!
纳兰收拾好之后,管家将他带到林芫茹的书房便离开了:“你在这等着。”
“哦。”少年依旧是一副淡雅的样子。
纳兰等了很久,久到他因为太累而趴在书桌上睡着了……不知何时,林芫茹来到书房,本想见见自己的书童,不成想他竟在这睡着了,她看着他,他眉毛微皱,鼻梁挺直,唇有些惨白,衬得整个人都很柔弱。但身上那份韵味犹存,第一眼惊艳,第二眼……还是惊艳。
她正看得出神,少年突然睁开眼睛,看到了林芫茹。林芫茹愣了一下,然后赶紧逃开:“你怎么在这睡着了?”
“对不起!小姐。”他最近实在是太累了。
“没事,不要让父亲看见就好,否则他定会罚你的。”
“是。”似乎她和他之前见到的那些跋扈的大小姐并不相同。
“那些是我刚带回来的书,你去整理一下吧。”
“好的。”
后来,他们二人和睦相处,他帮她整理书籍,她教他读书识字,纳兰也不负所望,一学就会。于是,纳兰变成了林芫茹心中理想的模样。
(二)
都说日久生情,可纳兰以前从不相信情爱,只想要活着,如今的他,是变了,变了很多。
那天杏雨梨云,小姐跟他说张肆张先生邀请她共进晚餐。听说张肆先生喜欢文学诗词,他的风格和纳兰性德很像,在当时也很轰动,但是他从不在人前作诗,好像是因为不喜欢。
小姐非常开心,穿上了她最漂亮的裙子,他看着小姐喜笑颜开的样子,内心似是被什么击中一样,涌起一股莫名的愤怒。他想挽留小姐,可是话临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是夜,小姐回来了,可她并不怎么高兴,她将裙子换下,然后在院中的亭子里坐着,望着远方深思。
“小姐,你……怎么了?”
“纳兰,张先生和我想象中并不一样,他的作品也是找别人代写的。”
“那以后不与他来往便是了。”纳兰的眼睛附上了一层阴翳,这是他的私心。
“我想找到他背后那人。”林芫茹转过来看着纳兰,眼睛亮亮的,“我觉得他才是真正懂我的人。”
纳兰看着林芫茹的眼睛……呆了,他从未见到小姐有如此坚定的时刻:“好!我帮你。”
一个月后,苦寻无果的林芫茹准备出去散散心,路过纳兰房间时发现虚掩着,似乎是匆匆出门没有关好。
她欲上去关好,却看到地上有一篇熟悉的词,那是张肆先生的,她把门打开,看到桌上全都都是张肆先生的词,她忽然明白了,怪不得,张肆先生并不认识她,却向她发出了邀请。
晚上,林芫茹将纳兰叫到书房,看着他道:“纳兰,你没有什么要与我说的吗?”
“没有。”
“过来。”纳兰走到林芫茹旁边,看到她手上拿着一碗长寿面,怪不得刚刚进门的时候香气扑鼻,“今日是你的生辰,给。”
“小姐,我……谢谢。”纳兰神色有些后悔,他接过小姐递过来的面,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年的这个时候,他只能一人忍受孤独,如今不同了,五年过去了,他有小姐。
“纳兰,人生而立世,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我知你身世浮沉,能够在这里好好的生活已是不易,你也该珍惜现在平静的日子,而不是去帮人代写。”
“纳兰,我让你读书识字,变成如今这幅有才识的模样,不是让你去做别人的替身,也不是让你去赚取这骗人之财。你这样,我有点失望了。”小姐没有看他,而是不断在纸上写着“诚”字。
“小姐,今日也是你的生辰,送给你。”纳兰将他出门买的手镯拿出来。
这个手镯一看便知价格不菲,原来他竟是为了我的生辰。林芫茹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与子契阔,绕腕跳脱的景象。
纳兰他……林芫茹心中一惊,随即又摇摇头,把脑子里的想法抛掉。
“谢谢。”小姐收下了,纳兰心里开心地仿佛小姐跟他说今天不用背词了一般,但他面上依旧是一副委屈的样子。
林芫茹看着纳兰可怜巴巴的样子,不自觉地摸了摸他又软又乱的头发,然后笑了笑:“我很喜欢。可是这件事不可再为。”
纳兰点了点头,然后低头吃着面,嘴角总是不受控制地上扬。
……
书房外,一双眼睛将二人的柔情尽收眼底。
(三)
“老爷。”纳兰的傲气似乎只在林芫茹那里才会隐藏起来。
林鹤岚点了点头:“纳兰,你来我家多久了?”
“六年有余。”
“好,下月初一是个好日子,你出国上学去吧。”
“为什么?”
“想要娶我女儿,这是你唯一的胜算。”
他如何得知我对小姐的心思?纳兰心中疑问:“可否容我考虑一下。”
“三天,你先退下吧。”林鹤岚的语气中充斥着不耐烦。
……
晚上,林芫茹招纳兰前来整理书籍,纳兰根本静不下心,理理书,又看看林芫茹,欲言又止。
“你怎么了?心不在焉的。”正在练字的林芫茹感受到纳兰的目光,抬头看他。
纳兰停下整理书籍的手,转向林芫茹:“老爷让我出国上学。”纳兰的眼睛朦胧,似乎在说,你若留我我便不走。
“挺好的呀!那样的话,我的小纳兰就会变得更加优秀了。”林芫茹写字的笔顿了顿。
“他说待我学成归来便可以娶心爱的女孩。”
“嗯?纳兰你有喜欢的女孩了吗?是哪家的小姐呀?”林芫茹歪头问,纳兰喜欢的女孩是什么样的呀?
纳兰怯了,他不敢说出来,他怕小姐从来都只是把他当下人“不知她会不会等我回来。”
“肯定会的,纳兰那么好,那个女孩肯定会喜欢。”如果是我,我会的。
“好。”纳兰心中升起些许喜悦。
林芫茹继续练字,可她脑子里全是纳兰要出国的事情,字越写越难看,干脆不练了——她很少那么心烦意乱。
“我去休息了。”
“小姐慢走。”纳兰继续整理着书籍。
……
纳兰最终还是决定出国,尽管林鹤岚说话很难听,但他说的是事实。在这座灯红酒绿,繁花似锦的城市,没有谁是他的底牌,没有谁会做他的靠山……
即使小姐对他有情,他也无法给小姐一个安定的生活。
为了小姐,他必须出国。
(四)
他走的那天,林芫茹去百乐舞厅听曲去了。小姐她……是故意的吗?纳兰看着面前熙熙攘攘的人群,努力去捕捉小姐的身影,可怎么……连个相似的身影都未曾见到……
他想啊,如果小姐来了,他便不管什么尊卑贵贱,不管什么礼仪廉耻,他要像小姐表明他心意,他心悦她,很久,很久。
火车出发的鸣笛声伴着乌云慢慢走来,天空中下起了朦胧细雨,滴滴答答的声音和人们赶着跑上火车的脚步声交相辉映。终究还是我有情,君无意……
“小姐——”少年轻呼一声,恍如隔世。
“小姐————”纳兰恍然从梦中惊醒,他做了个噩梦,梦见小姐嫁人了,随即展颜,脸侧的梨涡一如正欲盛开的桃花,困倚微风,待缘而绽。小姐现在估计在想他想得发狂吧,亦如他一般。
回想起那时车站的景象,本以为小姐不会来,他心灰意冷地上了车,可没想到,找到自己的位置时,小姐正坐在自己的旁边。
“纳兰,你可太拖拉了。”看起来是等很久了,一脸的不开心。
“对不起小姐,我……并不知道”他有点慌乱。
“不怪你”小姐把他拉到自己的身旁坐下,“我逗你呢。”
他更加慌乱了,第一次,和小姐并排坐在一起,那么近,近得仿佛他能看清小姐的每一根发丝,听清小姐的每一次心跳;却又那么远,远到他不知要拼搏到何时才能守护住身边这个女孩的笑颜,才能如她一般的坦荡。
“小姐,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他鼓起勇气。
“嘘!”小姐做出噤声的手势,而后附在他耳旁轻声说,“纳兰,你听,什么声音在响?”
“什……什么?”想他也是一个沉着的人,怎现如今变成这般模样,他心里暗暗发问。
“是我和你的心跳声啊!”小姐的声音更轻了,他心里那头小鹿一直抓耳挠腮,磕磕碰碰,仿佛在说,你再不冷静,我就要跳出来了。
“小姐,我心悦你。”他这一声不大不小,刚好整个车厢都能听见,周边之人或诧异,或轻蔑,或动情,或无视。
“笨蛋,你说那么大声干嘛?”小姐轻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而后又附在他耳旁轻声说,“我知道的。”
“不,小姐,你不知道,很早很早,我便心悦于你,很早很早……”他的眼睛慢慢下垂,如翼般扑闪的睫毛遮住了清澈而灵动的眼睛,“如果可以,我想和小姐一生一代一双人!”
“好,那我们就一生一代一双人!”小姐笑靥如花,弯弯的双眸如同天边悬挂的月亮,耀眼而温柔。
突如其来的幸福感麻痹了他的每一根神经,他只记得小姐在下一站下了车,临走之前告诉他:“我等你。”其他的一概都忘了。
(五)
“锡谙,我们马上就要迟到了。”同寝的中国室友将他从回忆中抽离。
“好的,我马上。”林锡谙动作熟练地令人害怕,几番折腾后,总算是收拾好出门了。
是的,他有了一个新名字,林锡谙。这是他自己挑的,上学专门用的名字。至于姓,则是老爷觉得这个姓好,便这样叫了。
从今以后,除了小姐不会有人记得他还有一个名字。
他只是小姐一个人的纳兰了。
这是他来这里的第二年,按他和老爷说好的,五年,五年之后他学有所成就可以娶小姐了,他不会让小姐失望的,不会!
这两年里,锡谙总是会和小姐用书信的方式交流。
第一个月,小姐说院子里的桃树开花了。满园春色惹人醉,芳香四溢飘千里。携来阵阵微风,将这令人着迷的气味散至他处。
第三个月,小姐说梨花盛了。一别斯年,梨花落尽月又西。他念小姐了。
第五个月,小姐说翠绿的荷叶丛中,数支荷花亭亭玉立着。像一群婀娜多姿的姑娘在池中沐浴,娇羞不已。花瓣上的水珠顺着脉络流下,像极了姑娘的两行清泪。
第七个月,桂香钻进锡谙的鼻腔,让他莫明嗅到了一丝家乡的味道。小姐来信说老爷要把她送到临安大学,以后不能给他写信了。他知道的,临安大学是一所封闭制的大学,说的难听些,就是个牢笼,里人出不去,来人进不得……
小姐说她想他了。
锡谙想回去找小姐,可是老爷的话不断在耳边回荡:“这五年,你不可回来,否则你这辈子都休想再见芫芫。”他怕,怕啊。所以他回了一封信,尽力去安抚小姐。
他则更努力的学习,依靠着走时老爷给的学费和自己去做工所得的工钱,他的生活也算过得不错。只是,忙碌的生活让锡谙如同被关进了一间密室,探取不到有关小姐的任何信息。
时光跌跌撞撞地走,在无数次旅行中留下它的身影,狭长、短促、狠毒是人们对它最大的敬畏,它轻轻笑了一声,然后在三年后锡谙回国的那天驻足。
(六)
于这陌生而又熟悉的地方呼吸着在梦里出现了无数次的空气,锡谙仿佛大梦一场,终于醒来。他,终于回到了上海。如今的他,不再是当年那个少年,他是一个能够保护好小姐的男人。
不知小姐近况如何,锡谙不惜花钱雇了辆黄包车,只为快点到林宅。
到达目的地,还是没有变啊!依旧的娇艳,依旧的冷淡。
锡谙走进去,沿路遇到的下人尊敬地称他为“少爷”。他内心隐隐不安,便加快了脚程,去到老爷的书房。
“老爷。”他敲了敲门,神态间不露慌张,只持着当年的傲气。
进门之后,锡谙终于懂了。那一声“锡谙,你来了”,那一张表面和蔼慈祥内里却狰狞万分的脸,那一个站起身来握住他手的动作……统统都在告诉他,他现在是林府的大少爷。锡谙的心像被生生割掉了一块一般,腥红的颜色和剧烈的疼痛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少爷之前只是府上的一个下人,后来某天小姐回家,一眼便相中了他,让他做自己的书童,二人可谓是每天形影不离,谈天论地,好不惬意。那时小姐最爱一个叫纳什么德的诗人,少爷呢,你以为是小姐逼他背词,实际啊,他自己心里面也不知有多开心,终日学习,将那诗人的所有的诗词都记了下来。本以为一切都可以这么美好下去,可惜……”丫头小翠摇摇头。
“可惜?可惜什么?”乡下来的小荷不断地问着小翠。
“可惜老爷怎会允许一个下人和小姐相处的那么密切,更何况,当时府上总流传着少爷爱慕小姐的留言。于是,老爷便将少爷送出国去了。后来小姐去送少爷,少爷果真向小姐表达了爱慕之情,小姐自然也是不用说的,大概第一面起就倾心了吧。这件事当时还闹得满城风雨呢。”
“既是相互中意就好哇。”
“好甚唷?你知小姐是如何回来的?你知小姐回来后发生了什么?你又知少爷为何会变成少爷?”
小荷摇了摇头。
“那天,小姐在下一站下车,刚同少爷告完别,一群身着黑衣的人便把小姐带走了。终是再怎么挣扎也没有用。到头才发觉,掳走她的,竟是自己的父亲。原是老爷这么久不吭声,竟在这憋了个大招。”小翠搓衣服的力道大了些,“他将小姐关在自己的房间,足足关了七个月。”
“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不知怎么,老爷有天发了很大的火,吓死个人哩,第二天老爷便给小姐找了门亲事,就是那个张肆先生,他的名声你肯定听过。”
“倒是听过一些,他现在好像没啥名气了嘞。”
“老爷哪会管那么多,张肆先生虽是白手起家,但也靠自己写作赚了很多的钱,而且他还是上海所有码头的头头,在上海可是有一席之地呢。老爷巴不得赶紧把小姐嫁过去。这样不仅断了小姐的念想,还得个有钱有权的女婿,真是放羊的捡柴火——一举两得。”
“那少爷就不晓得吗?他要是晓得为撒子又不回来?”
“少爷晓不晓得我倒是也不晓得,他就算晓得了也没有用。天晓得老爷怎么说动小姐的,大婚那天,小姐穿着婚服,那是真真好看的紧吖,那身姿,那脸庞,便是神仙下凡也不过如此。小姐挽着张肆先生到处敬酒,要不是我亲眼见到,你敢信当年那么喜欢少爷的小姐那时确是满面春风,笑意盎然的模子。”
(七)
“我借着芫芫婚礼的宴席向全上海宣布说你在外用功苦读,在此之前我便已收你为养子,名姓都已选好,就叫林锡谙。”林鹤岚另一只手抚上锡谙的手,脸上全是假意。
“为何我从未知晓?”锡谙强忍着内心泛起的恶心将林鹤岚的手拿开,眼中泪水如夏日湖面般波光粼粼。
“我不想让你知,你又怎会知?”林鹤岚蔑笑了一声,“你若乖乖地待在我林宅,不去打扰芫芫,我必能保你半生无忧。但若是你执意要去找她,那这后果就不知你承不承担得起了。”
上一次,因为害怕失去,因为怯懦,他没有回来。
这一次,他说什么也不会再逃了。
锡谙快步出了门,远处浣洗的小翠见状:“不说了不说了,待会老爷发现,免不了一顿毒打。”
……
另一边,林芫茹正捧着锡谙的诗集《人生若只如初见》看得痴迷,思绪也飞回了从前。
那天她被带回家,她苦苦哀求父亲,不要让纳兰出国,可父亲怎会听,他将她关在了房间。一关,就是七个月。还好,她有凤萍,她写了很多信,想要寄给纳兰,但有些信里面有发牢骚的话,她就挑挑拣拣,选出她觉得最好的信让凤萍寄过去。
可是啊,最终还是被父亲发现了。父亲发了很大的火,她知道再不能寄信给纳兰了,为了让纳兰安心在那边读下去,她写了最后一封信,骗纳兰说她要去大学,以后不能给他写信了。
纳兰也一如既往地相信了。但是这封信寄出去之后,凤萍没了,凤萍没了……林芫茹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刚把信寄出去,凤萍就被一帮人围住,那帮人简直畜生不如,本是要直接打死的,但他们看凤萍长得水灵,竟将她带至一个地方强行奸污了她,然后再将她弄死。
这是凤萍死后小翠告诉林芫茹的,二人都清楚,那群人是林鹤岚的手下,林鹤岚是她的父亲。
大抵她是灾星吧。父亲很爱母亲,爱入骨髓的那种,爱到他不愿意让母亲去面临生孩子的风险。可她还是不请自来了,结婚两年母亲就因她难产而死,父亲每次看到她就会想起在世时的母亲。他恨啊,却又无能为力,他试着去爱她,发现根本做不到,既然做不到爱,那就恨吧。
他来给她下跪,让她嫁给一个不爱的人,说什么资金周转不开,张肆家里那么有钱,名声也还不错,嫁给他吧,她会幸福的。
她根本不愿嫁,张肆待她是不错,可她不爱啊。
到底,她还是对父亲妥协了……
如今看来,人心不足蛇吞象罢了。父亲的资金根本就没有周转不开,做这些只是为了得到张肆。张肆这些年不仅在文学上占了一席之地。对于商业,他白手起家,愣是将上海滩各个码头都掌握在自己手中,商人要出口商品需上交所得利益的一半。他也曾扬言,日后他娶了夫人,那么夫人家的商品出口所得他一分不拿。于是,就为了这一半的钱和这恍惚的权力,便要卖了她……
“我嫁。”红肿的眼睛凝视着前方,无神地看着某处,眼泪还在脸上肆无忌惮地飞舞着。
饶是林鹤岚再怎么说着令人开心的话,她也没有半点动情。
最终,她嫁给了张肆。结婚的那天,她拼命地假笑,可笑得越多,内心的悲痛就更添一分。更可笑地是啊,父亲竟还在她的婚礼上说纳兰是他的义子,连最后一丝念想都没有留给她。不止如此,还能牵制住她,让她继续听他的话,真是一手好棋啊。
(八)
“夫人,夫人。”下人在林芫茹面前叫了好几声她才缓过来,擦了擦干掉的泪痕,答道:“怎么了?”
“门外有位先生找您,自称姓林。”林,纳兰。
终于,锡谙见到了心心念念的那个女孩,当年一别,胜似一生。小姐依旧和当年一样美,只是清纯可爱已褪,被雍容华贵取而代之。而他那个不顾一切的决定,也在见到小姐的那一刻发生了改变。
千万思绪凝入双眸,四目相对之间,双双泛起了泪光。
“一起去吃碗长寿面吧。”
“好。”
面馆里吵吵闹闹,和林芫茹二人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林芫茹吃着自己的那一份,头低得仿佛马上就要栽进碗里,“叮”一声,她的眼泪落尽面里。
锡谙顿了顿,想为林芫茹拭去眼泪,可他们的身份让他再无立场这么做。
“一生一代一双人。”
“争教两处销魂。”
林芫茹的身影渐行渐远,桌上未吃完的面还冒着热气。
原来,小姐下车那天他忘了的是小姐的眼泪。
原来,年复一年,花儿谢了又开,他们分开却没再回来。
原来,他再不是小姐的纳兰。
原来,人生从不如初见。
原来,初遇时便已暗示结局。
眼泪顺着俊朗的脸庞流到嘴角,渗进了口腔里,咸咸的,又有点涩,还夹着点苦。
或许,这样也好,养子和亲女儿怎可能在一起?而他又怎舍得让小姐遭受别人的闲言碎语?世事耗尽了太多的情感,他们再也没有勇气相爱……
锡谙又出国了,没再回来。
十七岁那年闺房的抽屉微敞着,里面放着十几封信,最底下那封角口微微破烂,露出字迹,上面写着:日夜思君,不敢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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